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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銀行遭信用卡詐騙損失394萬 罪犯被判無期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7日 14: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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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在還款,沒有惡意透支。”被告人王爭在法庭上對自己涉嫌信用卡詐騙罪進行著辯解。

  王爭在距自己31周歲生日前一天,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這起信用卡詐騙案犯罪手段狡猾、涉案金額巨大,同時暴露出銀行系統在信用卡業務管理意識及制度方面存在的諸多漏洞。”王爭信用卡詐騙案被北京市檢察機關視為集新型犯罪鮮明特點于一案的標本性案件。

  3年辦理350余張信用卡

  王爭,安徽宿州人,被捕前的身份是聖騏祺創新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爭的罪行敗露于POS機安裝公司的報案。”辦案檢察官説,偵查機關抓獲王爭時,從他的暫住地起獲了333張信用卡,還查獲了他保留的信用卡使用記錄。

  案情顯示:王爭悉數蒐羅身份證及身份證複印件,以便偽造證明文件向銀行申辦信用卡。

  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辦案檢察官介紹,王爭從兩個途徑大量蒐羅身份證複印件:一是以他在北京開公司需要入股人員註冊為由,向20多名親戚朋友借用身份證複印件;二是在老家城區的打字複印社裏購買廢棄的他人身份證複印件。經過如此幾番“努力”,他共收集了140余份身份證材料。

  王爭獲悉銀行允許通過郵寄資料的方式申辦信用卡後,在填寫申辦信用卡材料時,他依據蒐羅來的身份證內容,逐一偽造某人在聖騏祺公司的工作證明和收入證明,還偽造租房合同作為居住證明,再購買200多張手機電話卡,以便能夠與申辦表格中的“辦卡人聯絡方式”欄目內容一一對應。

  王爭憑藉其“聰明”和“奮鬥”,自2007年至2009年間使用本人、親友或冒用他人身份證偽造申辦資料,先後向10家銀行申請辦理了350余張信用卡。

  循環信用詐騙394萬元

  王爭仔細研究過信用卡使用規則,發現惡意透支的辦法——循環信用。

  持有大量信用卡後,王爭在採用多種途徑消費套取現金的同時,還考慮到如何長期利用那些即將停止使用的信用卡。當一些信用卡還款期限已到或還款期限臨近時,他用其他信用卡對其“充值”,利用“最低還款額”使那些信用卡的透支功能恢復正常,再通過POS機刷卡透支向其他信用卡還款。

  辦案機關查明:在短短兩年時間裏,王爭騙取10家銀行人民幣數額高達1049萬餘元。扣除其循環還款方式陸續歸還的銀行欠款之後,王爭至案發前共詐騙銀行款項394萬元。

  “信用卡一旦為別有用心的持卡者惡意透支,利用信用卡實施犯罪,勢必會造成銀行機構的經濟損失,且追回贓款的可能性很小。”辦案檢察官説王爭罪案就是例證。

  據了解,200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就在同一天,王爭涉嫌犯信用卡詐騙罪被辦案機關送審查起訴。由於案情複雜,檢察機關在案件審理期間3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

  依據“兩高”發佈的《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鋻於王爭所犯的信用卡詐騙罪經法院審理認定共計騙取人民幣394萬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審判處王爭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同時還要繼續追繳被告人王爭的犯罪所得,按比例發還各被害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