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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男子當街引爆手榴彈炸傷22人 7年後獲刑6年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3日 07: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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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春城晚報》報道7年前,雲南玉溪新平縣建興鄉發生一起爆炸案,一枚當街引爆的手榴彈炸傷22人。近日,新平縣法院以爆炸罪判處肇事者彭雲春有期徒刑6年。

  2003年4月25日下午,正值新平縣建興鄉雙溝街趕集日,街頭髮生一起爆炸,導致22人受傷。經新平縣公安局鑒定,案發現場産生爆炸的物品係“1967年式木柄手榴彈、爆炸物”。

  經調查,實施爆炸的案犯是當地村民彭雲春(男,1976年11月生)。同年5月17日2時許,新平縣公安局民警在彭雲春弟弟家中提取了步槍子彈8發、步槍訓練子彈1發、五四手槍子彈1發,導火線1根。這些軍用彈藥是彭雲春的父親當民兵時帶回家的。

  事發當天,彭雲春因與他人開農用車相撞後賠了對方50元錢感到不服,邀約對方打架遭追打,遂當街引爆所持手榴彈。事後,彭雲春潛逃到版納、臨滄、大理一帶打工。其間隱姓埋名,結婚生子。去年8月15日,彭雲春自首。

  近日,新平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彭雲春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