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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專利申請多年無果 怒告國家知識産權局索54億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9日 14: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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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利申請10多年沒有結果 將國家知識産權局告上法庭

  隨州男子專利15年無結果 申請天價索賠54億

  15年前申請花生奶專利,如今花生奶産品遍地都是,他卻仍沒有收到回音。隨州市民宮保貴一怒之下將國家知識産權局告上法庭。昨日(6日),該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宮保貴提出54億元的“天價索賠”。

  今年50歲的宮保貴原為隨州市科委下屬一單位技術人員。1995年,他研發出“花生濃縮液和蛋白肉的加工方法”,並向國家專利局(現為知識産權局)在當地的科技部門遞交了專利申請書。該部門于1995年5月5日給原告下達了專利受理通知書,專利申請號碼為:95105211.x。

  宮保貴表示,一直到2008年,他仍未收到專利通知書,也未收到申請駁回通知書。於是,他向國家知識産權局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書。2009年2月25日,國家知識産權局以“超過復議期限”為由,向宮下達了第1055號不予受理裁決書。

  去年,宮保貴以“行政復議不予受理裁決和行政賠償”為由,起訴國家知識産權局並索賠10億元。去年9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國家知識産權局不存在未履行審批職責的違法、侵權行為,駁回了宮保貴的訴訟請求。隨後,宮保貴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於昨日開庭審理。

  國家知識産權局在庭審時稱,1995年6月8日已向宮保貴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其按期繳納申請費。但在規定期限內,該單位並未收到宮保貴繳納的申請費。同年9月29日,國家知識産權局針對該發明專利申請,向宮保貴發出了撤回通知書。宮保貴未在法定期限內恢復該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産權局遂將相關案卷存入失效庫。根據相關法規,已超過2年保存期限的專利申請案卷予以銷毀。

  宮保貴在庭審中表示,國家專利局清單收據是發到上海的,而他是湖北人;出示標有宮保貴名字的材料上,沒有郵局的條形碼標簽,也無宮保貴的簽字,應視為沒有發出,因此國家知識産權局應承擔專利申請失敗的責任。

  宮保貴表示,他提出54億元的行政賠償是做過調研的,近十年來,國內花生奶企業已發展到300多家,其中宜昌一家的年利潤達5000多萬元。

  庭審結束時,沒有當庭宣判。(楚天金報 饒純武 曾佳佳 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