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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養老問題日趨嚴峻 精神贍養需求遇法律空白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4日 1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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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權威統計,北京市老年人口已佔到全市人口總數的15%,且全市人口的老齡化趨勢越來越明顯。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顯,如何養老成為城市發展中日趨嚴峻的問題。

  在養老引發的一系列問題中,老人的“精神贍養”問題愈加凸顯。不少老人因贍養問題與子女對簿公堂,結果許多老人贏了官司卻輸掉親情,致使親人間矛盾更為激化。

  同時,隨著養老觀念的轉變,敬老院成為不少老人的選擇。但是,據國家有關部門的專業統計:倘若老年人與護理員的比例要達到3:1,全國最少需要1000萬名養老護理員。

  而來自國家民政部門的數字顯示:目前全國老年福利機構的職工只有22萬人,取得養老護理職業資格的僅2萬多人。由於服務整體素質偏低、專業水平、業務能力、服務質量在一定程度上無法滿足老年人的護理需求,種種因素匱乏制約著許多城市養老服務的推進和拓展。

  陽光暖暖地照在北京市四季青敬老院的庭院裏,一位肩披藍白色紗巾的老人正在散步。

  這位早年從鐵路醫院退休的董醫生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她今年七十多歲,6年前因丈夫猝然去世,精神遭受沉重打擊,睹物思人,“在家裏根本不能呆”。經同事介紹,董醫生來這家敬老院入住,如今已經住了5年。

  正聊著,近處有兩位白髮夫婦推著一部輪椅走進樓廊,輪椅上有一位看上去更老邁的老太太,頭髮稀疏、閉目側頭。

  在今天的城市,越來越多的老人走進養老院,背後折射出觀念的改變和更新,卻也隱藏著頗多無奈。

  據統計,中國現有老齡人口已超過1.6億,且每年以近800萬的速度增加。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特別是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和失能老人年均100萬的增長速度,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顯,如何養老成為城市發展中日趨嚴峻的問題。

  北京人口中15%是老年人

  事實上,早在1990年,北京市就被認為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老年人口總數已突破254萬人。

  據權威統計,北京市老年人口的這一數字已佔到全市人口總數的15%,且全市人口的老齡化趨勢越來越明顯。據有關部門預測,到2020年,北京市老年人口將達到350萬人,至2050年將拉升到650萬人。

  對比從前,人們今天已能夠明顯感受到: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家庭規模在變,人們的家庭觀念也在變——家庭規模較改革開放之前的“大家庭”明顯“縮水”;而城市家庭中的子女出國、赴外地求學工作、生活工作節奏加快等現象,致使身邊無子女的純老年人家庭戶日益增加。

  來自北京市有關部門一項觀察分析稱:目前全市的空巢老人佔21.7%。高齡老人、空巢老人的不斷增加,已經成為北京人口老齡化過程中的重要特徵。

  與此同時在變化的,還有老年人的養老觀念。

  “我將來也要搬到養老院或老年公寓去住。”

  早年畢業于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的吳保仁,60歲那年從工作了一輩子的工程師崗位上退下來,緣于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原本根深蒂固的在家養老的觀念受到了極大的衝擊。

  吳保仁滿臉憧憬地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那是一次中學同學聚會,都是退了休在家的人,一起去看望年逾80歲的老師,沒想到這位住在北京一家國際老年公寓裏的老人,再次給當年這些學生們“上了一課”。

  老年公寓服務設施齊全、服務週到,無論住宿、飲食、醫療,各種活動都很豐富,可謂物質、精神均好。聆聽了老師的養老感受,目睹了眼前的環境後,吳保仁又接連前往幾家服務和規模都不錯的老年公寓和養老院走了走,他才有如此感嘆,執意將入住老年公寓盤入自己退休生活的未來籌劃中。

  城市養老服務仍存不足

  然而,社會養老服務並未達到盡善盡美的境界。

  記者了解到,建於1958年的四季青敬老院屬於事業單位,自負盈虧。

  2009年5月,四季青敬老院平房改造工程破土動工,新置床位256張。同年12月8日正式投入使用。新樓的建成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入住需求的緊張,但即使如此,每年排隊等候入住的老人仍達數百名之多。

  今年9月初,這所敬老院的服務收費進行了調價。據了解,這裡的雙人間房費從1950元漲到2300元、普通單人間房費從1050元漲到1700元、護理費按一至八個級別差別收取。

  據透露,漲價原因在於,按原來收費標準,四季青敬老院已出現難以維持成本運轉的困境。

  今年9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聽取了北京市政府《關於推進老齡事業發展,完善養老服務和保障體系》的彙報。

  據該彙報披露,目前,北京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嚴重不足,服務項目和服務內容不全,老齡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均不能滿足老年人的日常需求。

  僅以養老床位為例,截至2009年底,全北京的老年人口為263.3萬人,但是,北京養老床位總數僅為6.46萬張。

  此外,記者在採訪中注意到,老年人中有“失能”和“半失能”之分。所謂“失能”,即完全喪失自我照顧能力的人。

  國家有關部門的專業統計顯示:倘若老年人與護理員的比例要達到3:1,全國最少需要1000萬名養老護理員。而來自國家民政部門的數字顯示:目前全國老年福利機構的職工只有22萬人,取得養老護理職業資格的僅2萬多人。

  同時,社區衛生服務站缺醫少藥,老年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也十分突出。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業人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由於服務整體素質偏低、專業水平、業務能力、服務質量在一定程度上無法滿足老年人的護理需求,種種因素匱乏制約著許多城市養老服務的推進和拓展。

  “社會化養老服務不能滿足老年人整體需要,是影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面對國內應對人口老齡化現狀,有專家不無憂慮地指出,各地雖然在維護老年人權益方面進行了大量嘗試和創新,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還存在著配套法規、規章尚不完備,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尚不完善,老齡工作機制不規範,工作力量薄弱等諸多問題。

  精神贍養需求遭遇法律空白

  相比物質,老人在精神上的需求似乎更難滿足。

  今年11月,北京市豐台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一位老人的求助。

  80歲高齡的李老太太,身患心臟病、高血壓、心絞痛等多種高危疾病,連最基本的洗衣做飯、吃藥都無法獨立完成,屬於生活已無法自理。儘管她育有6名子女,子女也都收入不低,但子女中居然無一人照顧母親。老人主要靠村委會提供的救濟金艱難度日,但救濟金遠不足以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

  萬般無奈之下,老人找到豐台區法律援助中心。在該中心援助律師幫助下,李老太太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其子女分攤老人的醫療費,並每月分別支付老人贍養費。

  也許李老太太的“老無所依”在大城市中還屬個案,但老人的“精神贍養”問題卻已愈加凸顯。

  據介紹,自1996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後,各地相繼出現了涉及精神贍養的訴訟案件。

  2008年,天津市和平區一位80歲高齡的劉老太太,將自己生育的4兒1女告上了法庭。

  據了解,劉老太太的丈夫于30年前去世,她獨自一人生活,沒有生活經濟來源,還患有多種疾病,已經完全不能自理。她含辛茹苦地將5個孩子拉扯成人後,如今生活和看病沒人管,實在令她不堪回首,而老人最希望的是,兒女們能經常回來看看她。

  “想你們啊,平時想你們見不到,在堂上終於見到了。”劉老太太在法庭上老淚縱橫地説。

  這一案件在當年被社會各界視為討要“精神贍養”案。

  在一些專家看來,贍養老人本是中國社會幾千年的傳統美德,儘管法院判決依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但是事實上,法院對精神贍養的判決和執行,比起物質贍養的判決和執行要複雜得多。在審判實踐中,法院固然判決支持了其訴訟請求,但訴訟最終目的並未實現。許多老人贏了官司卻輸掉親情,判決反而致使親人間矛盾更為激化。

  針對我國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精神贍養”的規定,有法學專家指出,“精神贍養”的法律概念模糊不清,其精神贍養義務的內涵界定、違背精神贍養的法律後果、“精神贍養”強制執行如何履行以及司法審判之後的救濟方式等方面還都是空白,這使得老人“精神贍養”權利遭到侵犯時無法獲得有效的救濟途徑。

  業內人士認為,中國今天很多社會和經濟政策都是為了解決年齡結構偏低而且迅速增長的人口結構而制定的,應對老齡化的挑戰需要針對新的人口結構制訂新的策略。無論是對政府部門還是社會大眾,這都是一個任重道遠卻又必須解決的難題。(記者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