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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億萬財産爭奪戰(2010.12.15)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5日 15: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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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我們今天要關注的這個案子有人把它叫做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一起遺産糾紛案,為什麼這麼説?因為涉及到的遺産實在是嘆為觀止,有人説價值連城,更有人説價值連城形容都不夠,根本就是無法估量,到底説到的這些遺産是些什麼東西呢?我們先看這麼一組畫面。看到這兒您可能會問了,這到底哪兒來了這麼多古玉,哪兒來了這麼多寶貝,這個古玉這些寶貝的主人究竟是誰?為什麼這些東西成為遺産案件的焦點呢?

    2004年的一天,家住深圳的傅玉年在閒暇之時看到了一本關於古玉收藏的畫冊,畫冊上的一個寶貝一下子就勾起了她對過去的回憶。

    傅玉年看到的就是這塊古玉名為紅山文化玉龍形鉤,在1996年的一次拍賣會上以253萬元的價格成交,這也是當時古代玉器拍賣的最高記錄。今年71歲的傅玉年可謂出身名門望族,她的爺爺傅增湘是我國著名的大收藏家,曾任民國時期的教育總長、民國大總統顧問,

    著名的書畫家張大千、徐悲鴻都和他是故交。至今,在北京的西四北五條還能找到傅玉年的爺爺傅增湘的故居,這在當時可是一處擁有100多間房子的大宅院。

    這位是傅玉年的弟弟傅延年,提起爺爺曾經的輝煌,他還是抑制不住曾經的驕傲和激動,傅延年説他們的童年一直到青年時期都是在這裡度過的,他們很清楚地記得爺爺收藏著大量的寶貝,像一個大博物館一樣。傅玉年回憶説,爺爺當年收集到的寶貝都是很罕見的,自從她在書上看到了這塊玉龍鉤的圖片後,就認定這肯定是爺爺曾經收藏的,那到底是不是爺爺的東西,這塊古玉的收藏者又是誰?書上並沒有寫明,傅玉年打算弄個清楚。跑了很多家文物書店,在一本書上傅玉年還真的找到了這塊古玉當時的出售者,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堂兄傅熹年。不僅如此,傅玉年還看到了這樣的描述“其中傅熹年先生家藏就有兩件”。通過進一步地查找,傅玉年又發現一塊古玉,這塊玉也很像爺爺收藏的“狩首蟲身墜”。狩首蟲身墜,1999年7月以132萬元拍出,而當時出售這塊玉的人竟然也是堂兄傅熹年,看到這裡,傅玉年覺得這不是一件小事。

    傅玉年的堂兄傅熹年現在是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主任委員,傅玉年為什麼要指責堂兄呢?

    説到這兒我們有必要把這個複雜的家庭裏面的家庭成員關係搞清楚,傅延年的爺爺傅增湘有兩個兒子,傅熹年是長孫,是傅增湘大兒子的孩子,而傅玉年和傅延年他們是傅增湘小兒子的子女。1949年傅玉年的爺爺和父親先後去世,這個家就由伯父也就是傅熹年的父親來掌管,而傅玉年、傅延年他們兄妹4人因為當時年齡還小,所以就一直和伯父一起生活,由伯父來照料。

    傅玉年説文化大革命的時候自己就離開了北京的家到外地工作,她從家人的來信中得知,爺爺留下的幾萬件文物、古書全都被抄走了。後來,傅玉年又聽説從1971年開始,國家逐步地歸還傅家財産,每次都是堂兄傅熹年出面接收,至於每一次究竟發還了多少發還的是什麼,他們這一房的兄妹並不清楚。傅玉年説自己在見到這兩塊古玉之前,根本就沒想到傅熹年手中還會有爺爺留下的祖産,既然是爺爺留下的財産後人就應該人人有份兒。傅玉年説即使爺爺去世了,傅家的幾房子女都依然生活在一起,共同享有爺爺留下的祖産。

    記者還專程拜訪了傅增湘的故交徐悲鴻的妻子廖靜文女士,廖老今年87歲高齡了,但是提起傅增湘的事情,她的思路依然十分清晰,對傅增湘,傅家的印象非常好,傅家兒子、孫子、重孫都住在一起,他的房子很大。傅玉年説由此看來,當初傅家幾房子女一起生活的説法是可信的。

    2005年初,傅玉年把堂兄傅熹年等人一起起訴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爺爺留下的500萬元的財産。聽説姐姐傅玉年要打官司,分割爺爺留下的祖産,弟弟傅延年還曾勸她打官司畢竟不是什麼好事兒。雖然傅熹年是傅家難得的人才,但是他從很多其它方面做法上,比如大量隱瞞財産,這讓傅家人很難接受,但是幾方可以坐下來談的話,大家還是能原諒他。

    傅延年説當初之所以勸姐姐別打官司,不僅是因為自己早在1983年也曾經因為分爺爺遺産的事打過官司,最後以撤訴而告終,還有一個原因是他已經不止一次地問過堂兄傅熹年,他手裏是不是還有爺爺留下的寶貝沒有拿出來。傅熹年斬釘截鐵地回答説都被砸了、毀了,還回來的東西也都是破爛,不值錢。但是隨著這次傅玉年打官司的進展,無論是傅玉年還是傅延年都吃驚地發現,傅玉年提出的分割500萬元財産的請求對於堂兄來説可能只是九牛一毛。

    這是法院從北京市西城檔案館調取的已經發還給傅家的財産明細檔案,根據檔案記載,從1971年到1989年,國家已經發還傅家的財産17885件,共24箱13捆1匣,其中不僅有古書、古傢具還有古玉近1000塊。傅玉年説爺爺留下的這兩塊古玉被堂兄傅熹年賣了385萬元,那還是在1999年以前出手的,如果是在現在,把這近千塊玉器拿到市場上去拍賣,簡直就是個天文數字。面對幾十頁的返還財産清單,傅玉年向法院申請變更訴訟請求,要求對1989年以前發還的全部財産進行分割。

    主持人:的確,這麼多的財産實在讓人看得瞠目結舌,24箱13捆1匣,共計17885件,我相信電視機前的很多觀眾朋友就會説,如果我有一件那都是不得了的事情,人家有1.7萬多件,那麼這麼多的遺産現在擺在了大家面前,難怪媒體如此關注,並且把這個案件叫做解放以來中國最大的析産案,那麼傅熹年作為堂兄他又如何來應對這場訴訟呢?

    就在這個時候,堂兄傅熹年一方拿出了一份協議,簽訂的日期是1985年的3月24日,協議中有這樣一段話對祖父遺産以外的屬於傅熹年為首一方所有的銅器、金銀首飾、玉器以及1974年前發還的古書的歸屬予以肯定,其他兩方今後不再提出疑義,傅熹年為繼承祖父學術,經協商同意保留少量的書籍、文物為本人所有,其他10人今後不再提出疑義,上面還有傅增湘孫輩7個人的簽名,其中包括傅玉年的哥哥和弟弟傅嵩年和傅延年。一看這份1985年簽訂的協議,傅玉年更是火了,她説自己壓根兒就不知道有這份協議。那麼1985年的時候,傅玉年的哥哥和弟弟為什麼沒有告訴傅玉年就簽訂了這份協議呢?

    提起這份協議,傅玉年的弟弟傅延年説,當初簽協議的時候自己也是勉強簽的。

    1985年協議的所有條款是傅熹年起草的,當時傅延年看了這個協議後説堅決不能簽,在協商的過程中,傅延年和傅熹年就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傅延年説畢竟爺爺當年是全國聞名的收藏大家,不可能只留下了這麼一點點的祖産,對此他一直心存懷疑。傅延年説當初堂兄傅熹年告訴他古玉沒有還回來,而且有些兄妹也極力主張私了,他們7個人也就代表了其他沒有到場的4個姊妹簽訂了這份協議。簽訂協議之後,堂兄傅熹年還主動拿出了一些文玩字畫分給了每一個兄弟姊妹。傅延年説當初他還不知道國家已經發還了傅家這麼多的財産,否則無論如何也不會在那份協議上簽字的。

    傅玉年則説自己對1985年的協議毫不知情,既然協議上沒有簽字,也沒有參與財産的實際分割,這個協議應該是無效的,大家都覺得被傅熹年騙了,財産應該重新分割。

    原來,在簽訂1985年那份協議之前傅家也曾簽過幾份協議,分過一些財産,由於傅玉年不在北京,所以每次都是委託弟弟傅延年辦理,每一次分財産也都有傅玉年的份兒,不過1985年那次簽協議的時候,因為當時的通信和交通條件不太好,也就沒有人通知傅玉年,也沒有及時地把東西給傅玉年。

    為了了解這件事情的具體背景,我們也電話聯絡了傅熹年先生。

    傅熹年先生:這個情況已經都涉訴了,就等著法院判決算了。

    主持人:我們今天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姚歡慶教授。姚老師,這個案件當中涉及到的遺産數量之大實在是聞所未聞,現在的一個核心討論點,1985年協議,1985年協議到底是不是有效的協議,因為傅玉年根本就不承認這份協議。

    嘉賓:那麼我覺得這裡面要從兩個方面來看,一個就是要從案子的前面的一些事實裏面來看,那我們知道他們之前就一直在折騰這件事情,而不是説臨時突然到1985年。

    主持人:不是突然出來的。

    嘉賓:也就是説之前他們一直在分這個財産,所以説我相信1985年的協議處理的時候肯定大家兄弟姐妹之間或多或少會了解,我倒並不保證説傅玉年一定了解這個事情,但大家互相之間可能會有這樣的一個溝通,只是沒有出具一個書面的一個手續,商量的過程中間也不是一天商量出來的,而是在若干天以後,商量出來的一個情況,在這種情況下面,法律就要看了我到底最有可能的事實情況,會是什麼樣子的,所以説在這種情況下,這裡面多多少少構成一個表見代理,或者認定是表見代理。

    主持人:什麼叫表見代理?

    嘉賓:可能是沒有代理權的,也就是説傅延年他們沒有取得傅玉年的同意,代表傅玉年參與了這個過程,那麼這時候他(傅延年)實際上是沒有代理權的,但是對於相對人來説,由於以前的行為使得他認為他有代理權,所以説在這種情況下,那麼法院有可能會保護這種善意的相信他有代理權的這種情形。

    主持人:但是問題的核心是那近千塊的古玉,傅玉年現在就堅持不承認1985年協議,而且她説要把所有的玉重新統計重新分配,雙方一直爭執不下,就在這個時候,堂兄傅熹年又提出來了新的説法,他説這近千塊古玉根本就不是他爺爺留下來的。

    嘉賓:那麼如果這個古玉不是傅增湘留下來的,又有可能是誰留下的,傅熹年一方説祖父傅增湘是著名的藏書家,主要愛好是收藏書並不收藏古玉,上千件古玉都是自己的父親收藏的,並且當年的發還清單上寫的也是父親的名字,傅玉年一方的兄弟姐妹根本就沒有權利來繼承這些他父親的古玉,但是傅玉年一方不認可這個説法。

    為了能夠證明這些古玉是自己父親收藏的,傅熹年一方出示了兩本書,一本是《古玉精英》,上面收藏了401件精品古玉,一本是《古玉掇英》,上面收錄了258塊古玉,傅熹年説這些古玉都是父親的藏品。

    主持人:祖輩們留下的是鉅額遺産在這裡邊其實也有一個挺難的事情,這個難事兒,傅家會遇到,普通老百姓的人家也會遇到,想要證明什麼東西特別難,你比方説傅玉年想證明這是我爺爺留下來的,證據不充分,傅熹年想證明這是我爸留下來的,其實證據也不充分,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能夠證據充分?老百姓的事情誰每天記日記,誰每天把每個細節勾連下來,想著10年以後我可能析産。

    嘉賓:確實讓道德標準來約束每一個人這是很難做到的,那麼巨大的財富面前,很多人都會動心的,也許對我個人來説可能也不能例外,那麼怎麼樣來解決這個問題,最簡單的辦法遺囑,也就是我通過遺囑的方式來解決身後事情的分配問題。

    主持人:而且遺囑其實也很簡單,寫上之後有自己的簽名,摁一個手印,明確日期,在法律上就可以成立了。

    嘉賓:對,沒錯,那麼所以説這一點我覺得是有意義,當然像傅增湘這樣的一個案件裏面,可能哪怕傅增湘留有遺囑可能,也不可能處理到每一塊玉,那麼這時候我就説的這時候道德標準就有意義了,在大部分財産都已經分割完畢的情況下,哪怕有一部分財産可能是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模糊的,大家互諒互讓的精神就更容易體現出來。

    為了證明爺爺根本就不收藏古玉,傅熹年一方還拿出了一個重磅的證據,爺爺當年的日記,用以證明祖父沒有收藏古玉的習慣,一聽説堂兄那裏還有祖父的日記,傅玉年一方心中暗喜,因為他們知道祖父幾乎每天都會記日記,其中肯定會找出收藏古玉的記錄。傅玉年祖父的這些日記是從1902年到1935年的,這些也都是由傅熹年一方提供的,可是看著看著,傅玉年卻説他們看出了問題。不過傅玉年説即使這些不完整的日記,他們也找出了伯父也就是傅熹年的父親不可能收藏古玉的證據。所以説傅忠謨(伯父)在沒有一技之長又不能自立的情況下,他怎麼可能收藏這麼大量的文物,這是不可思議的。

    主持人:現在雙方最大的爭議點就是這近千塊古玉的歸屬,傅玉年他們説這是祖父留下來的,但是證據並不充分,傅熹年説這是他父親收藏的證據也不充分,每一方都要使勁證明自己的觀點。

    嘉賓:但是每一方都不能夠有足夠的證據形成證據鏈條來支持和證明自己的觀點,那麼具體到本案,相對來説對傅熹年會有利一些,第一就是一開始發還的時候,發還到他的父親的名下的,是以他父親被抄家的名義被抄走的,然後又發還到他父親的名下的。第二個,在1985年的協議裏面,雖然説協議的生效與否我們不考慮,但在協議裏面,大家對於這個部分的認可,就説這部分的玉器不屬於傅增湘的財産,對這樣的一個表述,傅玉年可以不認可,那麼意味著什麼你要承擔舉證責任,你要證明為什麼呢?因為其他人都認可了這個事實,那你覺得這不是(事實),那你就要承擔一個很大的舉證責任。

    主持人:那麼究竟最終法院面對著這樣一個懸而未決的案件會給出怎樣的判斷。

    2009年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定傅增湘的圖章40枚、傅增湘日記、手稿由傅玉年和傅熹年兩方9人共有,由傅熹年保管,判決後傅玉年兄妹4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了上訴。2010年8月1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主持人:雖然我們今天講到的這個案子已經有了終審判決,但是這場持續了30多年的家庭財産糾紛硝煙仍沒有散盡,因為傅玉年和傅延年還打算繼續申訴下去,我們也不知道這場官司會打多久,我們也不知道這個家庭的糾紛會不會持續到下一輩人身上,每一個人當他把自己的家庭積累了大量財富的時候,誰都不希望財富帶給子女的是糾紛。我希望,今天的故事今天的這個傅家傳奇也能夠多多少少給我們普通人家帶來一些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