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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證明自己不好欺負欲點燃煤氣罐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9日 04: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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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商報訊(記者 王紅偉 通訊員 陳志強 孫永記) 男子擰開店家門口的4個煤氣罐,從兜裏掏出打火機就要點火,嚇得正吃飯的人們四處奔逃。

  昨日,40歲男子王博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出現在鄭州管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席。

  今年8月9日早上7點,鄭州市南大街上的一家羊肉湯店門口。店老闆劉某聽見“咝咝”的氣流聲,聞到一股刺鼻的煤氣味。扭頭一看,他發現一個男子正要點火,大喊一聲,快速衝上去,將男子撲倒在地,顧客和店員迅速圍攏過來,將該男子控制。

  男子被帶往派出所,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拘留。王博説,幾天前,他從老家來鄭州,坐火車時,丟了兩件寶貝,一個是青銅器,一個是石器。到達鄭州,他沒錢沒住處,也找不到工作,還被人打了一頓。這天早上,他越想越難受,就想證明自己不是好欺負的。當看到這家飯店門口的煤氣罐時,就決定點煤氣罐嚇唬路邊的人,發泄一下。

  依據我國《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起點一般在3年以上。昨日,案件審理完畢,沒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