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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小心情感陷阱(2010.11.30)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1日 09: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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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11月19日《今日説法》欄目報道了山東德州程鈞秋離婚案,節目播出以後得到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視,11月20日就是我們節目播出的第二天,山東省高院的院長專門聽取了德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彙報,並要求認真吸取教訓加強管理,切實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與此同時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會同禹城市紀委對相關責任人也進行了查處,對禹城市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長鄭某、市中法庭副庭長劉某、孫某給予了紀律處分,責令書記員劉某作出深刻檢查並通報批評。目前程鈞秋離婚案的當事雙方都已經息訴了,我們希望他們能早一天開始自己的新生活。接下來我們在把目光轉移到安徽,在安徽合肥去年年底的時候,有一位大姐到派出所去報案,一進派出所一見到警察就放聲大哭,這位大姐遇到什麼事了呢?

    來報案的這個人叫陳芳(化名),她告訴民警自己被人騙了7萬塊錢,希望警方能夠儘快地幫她抓住騙子,把錢追回來。究竟陳芳是怎麼被騙的,騙她的人又是誰呢?在民警的幫助下我們找到了陳芳,陳芳不願面對我們的鏡頭,原因是她不想讓丈夫和孩子知道這件事,所以最後她沒有正面地接受我們的採訪,只是告訴了我們事情的經過,而且名字也用了化名。

    陳芳説她的一個朋友認識一位銷售醫療器械的老闆,可以拿到一批低價的治療儀,陳芳的這位朋友還説他已經找好了買家,一轉手就可以掙幾萬塊錢的差價,這讓陳芳有些心動,覺得自己心裏一動。陳芳説她當時也沒有想多少,反正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切都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交易,更何況自己的朋友也在旁邊,應該不會出什麼紕漏,於是她就拿了7萬塊錢給了她那位朋友。陳芳説在整個交易的過程中,她都是通過她的那位朋友接觸買家和賣家的,現在看來他們肯定都是一夥的,而且這個案件中關鍵的人物就是陳芳口中説的那位朋友,他究竟是什麼人呢?

    她在一個多月之前,認識一個自稱叫王強的一個男的,這個男的當時跟她説是北京環保公司的一個負責人,然後到合肥來投資一個項目。按照陳芳的説法,這其實就是一個並不複雜的詐騙案,詐騙的道具就是那臺小小的治療儀。通過公安網進行查詢,他使用的證件是假的,要把犯罪嫌疑人真實身份查清楚就要有突破點。名字是假的、身份也是假的,那麼這個化名為王強的人應該怎麼找呢?警方分析,這夥人利用這樣的手法作案應該不止這一起,通過仔細地排查和各地警方的協作,終於發現很多地方都出現了類似的案子,不過令人奇怪的是,所有上當受騙的人都是女性,而且還都是40多歲的女性,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警方帶著疑問進行著追查,很快就發現了那個化名為王強的人的蹤跡,一直追過去,警方發現這個化名為王強的嫌疑人每到一個城市都會物色人選,但是他並不急於下手,在輾轉了很多城市之後,他終於在安徽省馬鞍山市落下了腳。王強在馬鞍山市的一家快捷酒店開了一間房,偵查員也悄悄住進了這家酒店並且就住在了王強的對面。第一天,沒有任何動靜,到了第二天下午,突然出現了一個人,這個人是不是當地警方描述的那位受騙的女子呢?她和王強又是什麼關係呢?

    一個小時後,王強從房間裏出來,看樣子是要退房離開了,偵查員決定立刻對他實施抓捕。這個一直低著頭的人就是所謂的王強,他的真名叫全昌國,黑龍江人,一直沒有正當職業。而在民警訊問的時候,他一直低著頭,生怕攝像機的鏡頭拍下了他的臉部。面對民警的訊問,全昌國很快就供出了其他的團夥成員。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發現這夥人早在2004年就開始作案了,在6年的時間內瘋狂作案近40起,涉案金額400余萬元。雖然團夥大約有7個人,但是每次作案的人數基本上是3個,而且作案之後他們都會分頭離開,行蹤不定,什麼時候再作案都是臨時聯絡。

    2010年3月,紀偉在天津被抓獲,他就是在陳芳的案子中扮演求購治療儀的買方,他叫尹興全,在陳芳的案子中,他扮演了一個低價給她供貨的人,緊接著團夥的其他成員也相繼落網,但是這些人對案件的供述卻和陳芳説的不太一樣。隨著案件的深入,警方感覺到這個團夥並不像想的那樣簡單。這夥人説,他們之所以專門騙40歲以上的女性是有原因的,據這些人交代,全昌國的詐騙手段一共有三部,這第一部曲就是選擇詐騙對象。往往像這些被害者她們上當,她們自身也有一定的原因,她們也是為了尋求刺激,也是她們有貪心。

    據説凡是被全昌國看中的詐騙對象,沒有一個人能逃脫他的手掌,那麼他到底有著什麼樣特殊的本事呢?尹興全告訴記者,全昌國詐騙的對象都是女性,年齡在40歲以上,有家庭有孩子,這些女人成家時間比較久,孩子也比較大了,生活有閒手中有錢,看上去一切都有了,唯獨缺乏生活中的激情,全昌國就是利用這點詐騙成功的。在節目一開始報案人陳芳就是這類詐騙案中受騙的典型人物,直到這個時候,陳芳才將受騙的真實經過説了出來。

    年過40的陳芳,丈夫是一家企業的中層領導,女兒也上了大學,在外人眼裏她的家庭是體面的令人羨慕的,她自己也因為這種體面而受到尊重,平時生活比較悠閒的陳芳最喜歡的就是跳舞,她是一個不大能耐得住寂寞的人,她和全昌國就是在一次舞會上認識的。陳芳所説的鄰家大哥就是全昌國,當時他用的是假名字王強,一直到現在陳芳都記得第一次見到這位鄰家大哥時的情景。那是一個週六的晚上,陳芳和朋友相約到她們經常去那家舞廳,舞會進行到了中場,一個穿著得體,感覺文質彬彬的陌生男子向陳芳走了過來,兩人一起跳舞、攀談,陳芳覺得這個男子挺忠厚的,講話體貼、挺風趣。陳芳不知道當這個男人走向她的時候,就意味著她已經成了人家的獵物了,在選好了詐騙目標之後,全昌國就奏響了他詐騙的第二部曲。

    詐騙團夥的人交代,這第二部曲就是要利用全昌國個人的魅力來感染受騙者,讓她們落入情網,果然陳芳被眼前的這個男人給吸引住了,他風趣幽默、和藹可親,陳芳説當時騙子身上散發出來的那種氣質,讓她沒有理由不産生好感。而在接下來的一個月中,陳芳經常會收到騙子發來的短信,而且總是在她最需要關心的時候送來了問候,陳芳感覺這是一個善解人意又不討人嫌的男人,再想想自己這段十多年的婚姻,瑣碎的日常生活和毫無激情可言的每一天,這個男人的出現似乎撥動了陳芳內心深處的某一根弦。而就在這個時候,騙子開始下手了。

    過一段時間全昌國打電話過來,約一起吃飯,接到了這個電話陳芳有些意外更有些激動,臨出門的時候她還刻意地打扮了一下自己,趕到飯店的時候,騙子早就已經在那裏等著了,聊天時陳芳得知全昌國剛下了飛機就給自己打了電話,還專門抽出時間請她吃飯,聽到這些陳芳有些感動。全昌國帶來的禮物雖然不貴重,但是陳芳看得出眼前的這個男人的良苦用心。吃過飯後騙子説他擔心陳芳一個人回家不安全,執意要打車送她回去,這讓陳芳的心裏更加肯定了,這就是一個值得信任的男人。把陳芳送到了家門口,騙子就離開了,之後很長時間沒有聯絡陳芳,每次陳芳見到騙子送她的禮物心裏都暖暖的,甚至還有了一絲牽掛。

    等到一週之後,她終於等到了盼望已久的電話。騙子説生意談完了,想讓陳芳陪他在合肥轉一轉,於是兩個人見了面。聽到騙子的不幸遭遇,陳芳嘴上安慰著他,心裏卻對他的感情悄悄地發生了變化,這天相處下來,陳芳覺得跟這個男人在一起,總是有説不完的話,這種感覺就好像初戀一樣,讓陳芳怦然心動。那天傍晚,陳芳和鄰家大哥去了賓館,這是她第一次背著丈夫有了別人,在她的內心當中有一種愧疚同時又有一種刺激,她真的沒有想到自己在40多歲的時候還能如此離不開一個人,這是一種讓人不可理喻的感情,而這種感情卻讓陳芳覺得有些彌足珍貴。也許是女的虛榮心或者內心的感情空虛,在那段日子裏陳芳覺得她和騙子就像度新婚蜜月一樣,但是這樣的日子既讓她矛盾又讓她的心裏産生了一種渴望。而陳芳的這種初戀般的感覺給騙子創造了實施第三部曲的有利條件。

    沒有人因為不貪錢而失手的,就在交往一個月後的一個晚上,騙子全昌國不經意地説起最近有一筆掙錢的買賣,一轉手就能掙幾萬塊錢,陳芳一聽這是好事,於是想都沒想就偷偷地把家裏的7萬塊錢存款拿了出來交給了全昌國。而接著這位鄰家大哥和供貨老闆、求購治療儀的人一同演了一齣戲,騙走了陳芳的這筆錢,徹底完成了詐騙三部曲。
後來陳芳發現上當了向警方報案,再後來警方抓住了騙子和他的同夥,而警方驚訝地發現這樣的騙術居然有著悠久的歷史和傳承關係,祖師爺、師叔、師伯、師父,再下面是師兄弟,另外師兄弟又分別帶了徒弟,這個團夥已經是歷經了4代。在這個團夥中,全昌國就是師父級的人物。雖然説這夥人之間是師徒關係,但有趣的是他們之間也不信任對方甚至還相互欺騙。全昌國不僅在外面行騙,而且對內部的團夥成員也從不説真話,直到記者採訪結束的時候,他的頭也沒有抬起來。

    這個團夥一共有7個人,但是他們作案的地點涉及全國11個省市 37個地區,據他們交代曾經在南京騙過一個45歲的女人,騙了大概10萬塊錢,在上海騙了一個47歲的女人,在太原騙過兩個40多歲的女人,按照他們的説法,警方找到了這些受害人去落實案情,但是讓警方沒有想到的是落實案情的過程卻困難重重。這些人難道真的不知道自己受騙了嗎?難道不想追回自己的錢物嗎?見到民警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表現呢?難道她們還有什麼苦衷嗎?警方説這些受害人都想追回自己的錢財,但是相比起維護自己的名聲、維護丈夫的信任、維護自己家庭的完整對於她們來説則更為重要,所以被騙走的那些錢也就不算什麼了,而這也正是騙子們當初認準受騙者不會報案的一個重要原因。騙子們選擇的被害者基本上都是有家庭的中年女性,她們又跟全昌國出雙入對地出入賓館住在賓館,受害人一報案以後,公安機關肯定會到家中去了解情況,面對家屬,受害者無法抬頭做人,全昌國就抓住她這個弱點,女性她一般不選擇報案。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的調查當中,7個嫌疑人也在等待著法律對他們的制裁。

    主持人:今天我們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李玫瑾教授。李老師,今天這個詐騙案在您看來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嗎?

    嘉賓:這個騙術他選的人還是很有特點的,他選的不是年幼無知的,也不是説走投無路的,而是選了一個40來歲人相對比較成熟了,我們講的社會閱歷也有一些了,生活也進入到一個平穩期了,我覺得這是他一個最主要的特點。

    主持人:尤其是這個特點讓我們覺得有點不好理解,那既然有閱歷了也不缺錢了,怎麼還會被這樣的人騙了呢?

    你研究他的騙術,你會發現一個特點,就是他上來以後他並不直接奔著錢來,你並不覺得他對你有危險,但是也很有心,好朋友一樣給你帶一個小禮物,這個過程會讓很多人心動,這個心動什麼意思呢?就是説這個人有情有義,這個有情有義緊跟著就是他開始跟你憂鬱一下,這個憂鬱就是有什麼不幸,生活不順、家庭不好等等讓你同情他。

    嘉賓:對,同時他最主要的剛才我們講,他通過性的問題,那麼這些女性人到中年孩子都大了,所以都有一個臉面的問題,有丈夫孩子、家的問題,因此騙子用這個方式最後控制得你很難自拔,然後再開始這時候伸出手來掏你的錢包了。

    主持人:警方現在也特別頭疼的一個問題是就是很多女性,她受了害之後不報案,她要光被騙錢的話她可以憤怒,但她一旦被騙色的話她就很羞恥,她可能更多顧忌的是自己的家庭。

    嘉賓:我們講的難言之隱,希望我們所有的警察在辦這類案件的時候要更多地替被害人考慮,我們就選她丈夫不在家的時候到她家去或者把她約出來,這是第一點。第二,我們在作證的過程當中也是儘量回避她的家人,只讓她本人來參與這個案件,那麼我想這個方式可能就是我們在執法過程當中要更多地考慮被害人她們的一些痛苦,和她們的一些利害關係。

    主持人:其實在面對這類案件的時候在第一時間報案,才能更多地保護自己和周圍的家人,才能讓更多的人避免再次上當受騙,才能讓這樣的犯罪嫌疑人被繩之以法,希望我們今天的節目能給所有的人一個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