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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博士同居育子被妻告發 “成功男士”獲刑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9日 15: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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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瞞自己已經結婚的事實,與網上結識的女博士以夫妻名義同居育子。得知真相後,女博士攜子憤然出走,而遠在遼寧老家的妻子則向公安機關告發。近日,閔行區法院以重婚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告別妻子來滬打拼

  1992年10月27日,大學畢業的遼寧男子朱某與同鄉女子張霞在老家登記結婚。為了發展事業,朱某決定下海經商。2000年,他淚別妻子,獨自一人從遼寧來到上海發展。幾年打拼下來,憑著自己的聰明能幹,事業上取得一定的成就。手頭寬裕了,但與妻子分居兩地,朱某感到寂寞無比,上網成了他閒暇時消磨時光的首選。

  2006年12月,他在網上聊天時,在讀女博士王林玲引起他的極大好感。他決定與王林玲進一步發展關係。見面後,兩人互生愛慕之情。朱某覺得王林玲人品模樣都是自己心目中的另一半。“我一心撲在事業上,至今未婚”,朱某的表白,讓王林玲深信無疑。王林玲也傾慕于朱某的豁達能幹,把他看成自己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同居生子大辦婚宴

  到2007年4月,兩人的感情急劇升溫,決定喜結連理。於是,朱某在隱瞞自己已結婚的事實後,與王林玲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同年12月,在王林玲懷孕待産期間,朱某以配偶名義在其病歷和患者“知情同意權”授權書上簽名。不久,王林玲産下一子取名朱小小。

  去年1月16日,雙方還在王林玲的廣西老家舉行婚禮,大擺婚宴。回上海後,一家三口住進了朱某所有的房屋。同年2月,朱某及其母親、朱小小和王林玲4人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並以4人名義辦理了房屋産權登記。

  博士出走妻子報案

  紙終究包不住火,王林玲最終從朱某的朋友那裏得知朱某已有家室,憤然攜子搬走。而遠在遼寧的張霞也捕捉到丈夫在外“不規矩”的蛛絲馬跡,今年6月向上海公安機關報案,説丈夫“有4個女人3個孩子”。7月2日,朱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抓獲歸案。

  朱某到案後,稱自己沒有和王林玲同居生活,雙方只是一夜情的關係。其辯護人也提出,朱某沒有同配偶之外的人登記結婚,也沒有與他人以夫妻名義長期共同生活,辯稱朱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但是,經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親子鑒定報告,結論為朱某與朱小小之間存在親生血緣關係。

  法院認為,朱某的辯解與法院查明的事實不符,不予採信。朱某在婚姻存續期間,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生育子女,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為嚴肅國家法制,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及婚姻關係不受侵犯,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文中人物係化名)(楊克元 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