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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樂陵市環保局兩女幹部瀆職獲罪 仍留任原職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9日 05: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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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陵環保局兩女幹部

  瀆職獲罪

  仍任原職

  距德州樂陵市區15公里外的寨頭堡鄉尤蘇村。17畝的糖渣堆,一個個堆有半人多高,經過三四年風化,已由剛出廠時的紅色變成土灰色,踩在上面鬆軟、無力,周圍皆是草青色的農田。

  就是這17畝的糖渣堆,以及當時附近河溝內滿是褐色的污水,兩年前將樂陵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的一二把手“拽”入尷尬境地,當地檢方以環境監管失職罪對張國雙、董艷霞提起公訴,後法院作出有罪判決,但免除兩人刑事處罰。至今,張國雙、董艷霞一直留任原職,這引起公眾關注。瀆職犯罪後,是否還適合留任原職,引起不少人士爭議。文/圖 記者 孫珂 張雯雯

  1

  早年污染源

  屢遭變故已關門

  幾年過去了,記者探訪發現糖渣仍然將曾經的農田蓋得嚴嚴實實。

  可以説,張國雙、董艷霞當年的獲罪,是因位於寨頭堡鄉杜家村的樂陵市木糖醇廠。

  11月26日上午,記者來到廠址時,看到廠門緊閉,門口的落葉無人打掃,一片破敗景象。而在幾年前,這家廠子還是當地的明星企業、納稅大戶。陪記者來的出租車司機王師傅説:“早些年,這家廠子效益可好了。走到這裡,會看到門前的排水溝裏,到處都堆著剛出廠的糖渣。”

  而這些糖渣,實際上並不主要堆放在此地。當時,這家木糖醇廠的兩名主要負責人均為杜家村人,聽村民介紹,他們在兩公里外的尤蘇村“弄了”10多畝地專門堆放廢棄的糖渣,而生産的酸性污水直接排進了水溝中。

  幾年過去了,記者探訪發現糖渣仍然將曾經的農田蓋得嚴嚴實實。聽附近人士講,已經有人開始清運這些糖渣了,但短時間內無法完成工作。

  在樂陵市環保局進門處,貼有一張樂陵市重大污染源示意圖,樂陵市木糖醇廠赫然在列。但最終讓這家木糖醇廠走到盡頭的,並非是污染問題。

  根據公開的資料,即使是在樂陵市環保局兩名官員被究刑責的2008年年初,這家木糖醇廠依然在風頭浪尖上敢於排污,結果被中央級媒體曝光。而讓這家工廠真正走向衰敗的,是2008年的暑期,當時該廠的一二把手出差途中遇車禍身亡,自此樂陵市木糖醇廠開始走下坡路,在幾經週折後被迫關門。

  2

  監察人員瀆職案當地少有人知

  記者走訪時發現當地對此案少有人知,在事發地杜家村,記者所詢問的多位村民,也都驚詫于“有官員因為排污被判有罪”。

  作為污染源的樂陵市木糖醇廠,將兩名環保監察人員推到了仕途的一個重要分界點。

  記者了解到,當時樂陵市檢察院是在2007年下旬,以瀆職侵權罪下設的一項具體罪名——環境監管失職罪對張國雙、董艷霞進行立案調查。

  當地檢察機關曾這樣介紹此案:“張國雙在任樂陵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隊長期間,與副隊長董艷霞不認真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對轄區內的樂陵市木糖醇廠只注重收取排污費,對其排污情況則不嚴格檢查,對該企業在限期治理期間仍然超標排污的違法行為不制止和糾正,致使木糖醇廠將大量含有酸性物質的生産污水直接排入農業灌溉溝渠中,造成17.1畝基本農田被污染……”

  11月26日,記者在樂陵市檢察院幾經週折才獲知最終的判決結果,“張國雙、董艷霞被判犯有環境監管失職罪,免於刑事處罰”。

  記者走訪時發現當地對此案少有人知,有“的哥”再三從記者口中打聽詳情,想以信息傳播者的角色告訴同行和他人。在事發地杜家村,所詢問的多位村民,也都驚詫于“有官員因為環境污染被判有罪”。

  但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單位個別人員都聽説了此案,但不知詳情,有的還説是“當時判的緩刑。”

  另外,《刑法》第三十七條是這樣解釋的: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於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給予訓誡、或者責令其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3

  瀆職獲罪後留任是何原因

  咱們這一大幫人,還指望著那邊收費。沒了她們,咱們整個局都癱瘓了。

  11月26日,記者相繼兩次趕到樂陵市環保局想採訪兩名當事人。據悉目前樂陵市環保局擁有100多名工作人員,其中的環保監察大隊有10多名工作人員。

  該局辦公室的人員告知記者,“因今天上級領導檢查,所有的局領導都不在。”當記者詢問張國雙、董艷霞的情況時,這名女工作人員確認這兩人的確仍在職,張國雙仍為環保監察大隊大隊長, 董艷霞為副大隊長。記者提出要與兩人見面,但對方説:“今天,她們也要迎接檢查,沒有時間。”

  以下為記者與這名工作人員的對話實錄。

  記者:像張國雙、董艷霞,當年因為瀆職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決,為何還在單位上班?

  工作人員:她們不上班,我們就轉不起來,沒法轉了。

  記者:咱們環保監察大隊有多少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有10多個人,咱們這一大幫人,還指望著那邊收費。沒了她們,咱們整個局都癱瘓了。

  記者:她們那邊承擔著環保行政處罰?

  工作人員:對,所以因為工作需要,她們還得工作。

  記者:環保監察大隊的地址在哪?我自己過去。

  工作人員:這個,還真不能告訴你。

  記者:這屬於秘密嗎?

  工作人員:這不是秘密,但還是不能告訴你。

  記者注意到,在樂陵的貼吧內,有多個反映樂陵市環保局難以發出工資的帖子。

  4

  當地環保監察

  再次陷入漩渦

  環保的活不好幹,我個人覺得她們不是監管不力。她們雖然還擔任隊長,但沒有幹部身份,是普通職工。

  在樂陵採訪時,有人告訴記者樂陵轄區的躍馬河前一段時間似遭污染,當地小李村、張枝梅村的村民抽上來澆地的水呈現紅色,且水泵出口沾有泡沫狀物體。不過,當日記者在躍馬河段看到,河水沒有呈現出別樣的顏色。

  在11月26日下午,樂陵市環保局辦公室的一位趙姓主任解釋稱,現在已經是24小時對河面監控,目前已經不存在排污行為,但在前段時間,確有企業發生過排污行為。“原因是有企業的管道破裂所致,生活污水排入河道,但企業不知道,我們及時發現,通知企業予以了修復。”

  趙主任説,目前在節能減排方面,環保部門也做了很多工作。對於外界關注的張董二人事件,趙主任再次進行解釋,“我們局也進行了內部處理,降職降級,現在是以工代幹。”

  “環保的活不好幹,我個人覺得她們不是監管不力。她們雖然還擔任隊長,但沒有幹部身份,是普通職工。”趙説道。

  律師觀點

  留任不違法

  因為目前無法可依

  雖然張國雙、董艷霞被判環境監察失職罪,被免於刑事責任,但她們繼續留任是否合適,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記者採訪了山東東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仁剛。聽完記者對此事的簡單敘述後,張律師問記者:“這兩個人是國家公務員身份還是事業編制?”

  記者在樂陵市環保局採訪時,該局工作人員曾説兩人是事業編制。於是,張律師説:“她們繼續留任不違法,因為目前還無法可依。”張律師向記者表示,以前對於瀆職罪,只要不判實刑,都可以保留原來的公職,但根據《國家公務員法》的規定,這兩人如果是國家公務員的身份,那麼在判決結果出來的那一刻,她們就要被單位開除公職,不得留任原崗位。但這項法規僅限于約束國家公務員,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身份的國家公職人員都不受其限制和約束。

  另外,張國雙、董艷霞兩人被判瀆職罪,她們不是主觀故意犯罪,而是過失犯罪,所以一般判實刑的比較少。她們被判免於刑事責任,因此,她們是可以繼續留任的,只是個人檔案上會有污點,對未來的升遷任職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