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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東寧70余名工人與警方發生衝突6人被捕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8日 2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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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哈爾濱11月28日消息(記者楊沼畔)記者從黑龍江省東寧縣公安局獲悉,東寧警方日前依法處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務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已于11月27日經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10年11月21日0時58分,東寧縣公安局綏陽邊防派出所接到哈綏高鐵綏陽工區經理高煌電話報警:稱有人到其施工區辦公室打碎窗戶玻璃。11月21日1時20分,綏陽派出所再次接到綏芬河市居民安冬旭電話報警:稱其丈夫蘆洋到哈綏高鐵綏陽工區索要工程欠款時,與經理高煌發生口角,被高煌指揮工人打傷。隨後夫妻二人駕車趕到綏陽邊防派出所,要求民警出警調查。接到報警後,派出所認為兩起報警案件係同一起案件,且雙方都報警需要馬上核實。帶班所長劉允東當即責令值班現役民警滿德明、張春雷和士官劉凱駕車出警,由報警人駕車在前帶路。民警到達現場後,沒有找到高煌,準備返回時,警車及報案人駕駛的車輛被一輛勾機擋住,大約70余名工人持棍棒、鐵鍬等工具將警車圍住,並將民警拽下警車進行毆打,後又將民警拖進辦公室,士官劉凱乘機跑出,工人們對兩名民警進行搜身,並將民警放在車裏的警棍、頭盔等警用裝備搜出並扣留。約20分鐘後,派出所所長劉允東、副所長常雪松聞訊後駕車趕到,工人又上前將副所長常雪松按倒在地,經多方解釋後才將他放開。派出所所長劉允東對他們進行努力勸説後,他們才同意將先期扣留的兩名民警放出。但當被扣民警要離開時,有幾個人逼民警手持警棍,做出用警棍砸玻璃的姿勢來拍照,民警沒有服從。該工地扣押民警直至21日早6時許才將民警放行。

  在此次暴力抗法事件中,東寧縣公安局綏陽派出所兩位民警及士官的外衣均被撕破,身上均有多處外傷,特別是民警張春雷眼鏡被打壞,左眼受傷,眼底出血,張春雷身上的3200元人民幣、一部手機被拿走。經事後清點民警隨身隨車攜帶的一些警用器材被搶走,分別是七根膠皮警棍、一部現場執法記錄儀(數碼鷹)、一件防刺背心、一件防彈背心、二件鋼盔、一部車載探照燈。報案人安冬旭夫婦駕駛的路虎吉普車的三條輪胎被刺破,後風擋玻璃及倒車鏡被砸碎,車身多處被硬物刺穿。

  “11.21”案件發生後,經東寧縣公安局全力工作,現已查明:2010年11月20日23時許,綏芬河市居民蘆洋到哈綏高鐵綏陽隧道處找高煌,因要帳問題發生口角,蘆洋被高煌手下工人楊虎剛等人打傷頭部,蘆洋用酒瓶將高煌辦公室玻璃打碎後逃走。接著高煌和蘆洋雙方先後報警,高煌認為蘆洋會找人來報復,於是讓手下工人楊秀髮和其外甥高曉波通知工人準備工具打仗,並告之工人凡是來的人都要堵住使勁打,就是警察來了也要打。11月21日2時許,綏陽派出所民警帶領蘆洋夫婦,來到工地找高煌調查案件情況時,高便躲藏起來。民警和報警人駕車準備離去時,工地工人李鵬安排工地司機武玉寶用鉤機將道路封堵,高煌縱容並指使工人楊秀髮夥同高曉波、李鵬等人帶領70余名工人圍堵民警車輛。報案人蘆洋夫婦看到工地人多,便棄車躲藏起來。楊秀髮等人將三名民警拽下車進行毆打。之後楊秀髮等人將二名受傷民警拖到辦公室,並指使施工隊3名保安人員訊問民警,還逼迫民警偽裝手持警棍砸玻璃的姿勢,讓工人李鵬拍照。這期間高煌、高曉波竄至報案人蘆洋駕駛的路虎吉普車旁,用石頭將後風擋玻璃砸碎。綏陽派出所所長劉允東、副所長常雪松,接到從現場跑出來的士官劉凱的求助電話後,立即駕車趕到現場,經長時間協調,直至21日早6時才將被打傷民警放回。為了逃避法律制裁,11月21日和22日,高煌夥同工區區長劉德本等人先後兩次召集參與打仗人員開會,訂立攻守同盟,妨礙公安機關調查。

  11月24日,東寧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的犯罪嫌疑人高煌(男,37歲,哈綏高鐵綏陽工區經理,福建省平潭縣人)、高曉波(男,19歲,綏陽工區工人,福建省平潭縣人)、楊秀髮(男,41歲,綏陽工區隊長,貴州省遵義縣人)、李鵬(男,25歲,綏陽工區工人,遼寧省遼陽市人)、武玉寶(男,30歲,綏陽工區工人,山東省鄒城市人)5人刑事拘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涉嫌構成妨害作證罪的犯罪嫌疑人劉德本(男,37歲,綏陽工區區長,遼寧省遼陽市人)刑事拘留。11月27日,東寧縣人民檢察院已對上述6人批准逮捕。11月28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蘆洋因故意損毀財物被東寧縣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