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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警方查獲假記者團夥 不"曝光"就給錢(圖)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8日 17: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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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印製的假報紙新早報 忠縣警方供圖。

鄧大忠使用的假記者證 忠縣警方供圖。

  一位僅有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村男子,配上街頭印製的某通訊社特約記者證,搖身一變成為多家媒體的"記者",他糾集當地幾名農民,以報道負面新聞、幫助刪除負面網帖等為由,先後敲詐事主14萬餘元。今日下午,重慶忠縣警方向華龍網記者通報,日前成功搗毀了這一利用假記者身份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團夥。

  群眾舉報假記者 詐騙金額14萬

  今年10月28日,忠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一名為鄧大忠的"記者"夥同樊曉琳、王朝科等人以在媒體幫助一些信訪人呼籲為名,編造、歪曲、擴大事實真相在《中國法訊網》網站、《香港中華之聲通訊社》網站發表網帖損毀黨政幹部、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聲譽,然後以刪除網站帖子為由,先後敲詐、騙取忠縣市政園林局1萬元、忠縣民康醫院1萬元、忠縣神安化建公司5萬元、忠縣某村黨支部書記張明(化名)3.1萬元、重慶市開元旅遊開發公司申凡(化名)4萬元。鄧大忠涉嫌詐騙金額累計高達14.1萬元。

  忠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隨即成立專案組,負責案件偵破。

  11月17日,專案民警在重慶市北部新區一網吧內將鄧大忠抓獲歸案。民警現場繳獲鄧大忠隨身攜帶的"香港中華之聲通訊社"重慶地區特約記者證一本、"中國法制在線"新聞工作證一本、"香港中華之聲通訊社"重慶地區特約記者名片25張、蓋有"鑫利易得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據一本以及U盤、筆記本、數碼錄音機等。

  11月22日,鄧大忠的同夥王朝科、樊汝之分別在忠縣、重慶落網。

  "記者"只有小學文化 曾在媒體幹臨時工

  警方查明,現年39歲的鄧大忠小學畢業後,先後在外地打工或在家搞養殖業。2004年,鄧大忠經人介紹在重慶某雜誌社做臨時工,其後又在重慶某報萬州記者站做廣告臨時工,但三個月見習期未滿就被報社除名。2009年以來,鄧大忠開始在中國法訊網寫網絡帖文。

  2009年5月,鄧大忠、王朝科夥同北京的李唐平,用2萬元在街頭製作了北京《新早報》記者證,搖身一變成為《新早報》北京站記者。

  此後,鄧大忠還通過種種途經,弄到一本"中國法制新聞在線"新聞工作證。

  不"曝光"就給錢 刪帖發帖都要錢

  拿到"記者證",鄧大忠迫切地想試一試怎樣才能弄得到錢。

  據鄧大忠交代,2009年9月的一天,他接到同夥王朝科電話,説忠縣某村果農種植的柑子樹大面積死亡。鄧大忠覺得機會來了,便打著《新早報》記者身份,到該村採訪,還到村民種柑子樹的山上拍照。取足資料後,鄧大忠找到村支部書記張明(化名),稱要給村裏作專題報道,以此要挾村支書給好處費。

  這一次,鄧大忠以要做負面報道相威脅,在張明處敲詐索要了好處費3.1萬元。

  2009年11月,王朝科找到鄧大忠,説忠縣某化工建材公司老總康某在移民搬遷時有套取移民資金行為。鄧大忠心頭一喜,"有搞頭,絕對弄得到錢"。

  鄧大忠拿著《新早報》的記者證找到康某。隨後,鄧大忠以準備做負面報道相要挾,向康某索要錢財。雙方討價還價後商定,鄧大忠給該企業報正面報道,康某付給他5萬元。

  2001年3月,鄧大忠發現忠縣石寶鎮忠誠村一公路承建商與村民間存在房屋拆遷補償款和青苗賠償費的糾紛,遂在"中國民生網"上發表《村民要不要生存》的網帖,要求當事人申凡(化名)出錢來擺平此事。隨後再在"中國法訊網"上撰寫子虛烏有的網帖《重慶忠縣某鎮黨委書記:只要刪稿件,耍"妹"兒算我的》,持續向申凡製造輿論壓力。申凡迫於無奈,為息事寧人,被鄧大忠等敲詐勒索"刪帖費"4萬元。

  2010年9月,鄧大忠獲悉忠縣新立鎮村民伯友烈等因新立鎮場上擬建職業學校的地盤改為建商品房及伯友烈經營的水泥被工商部門沒收的事上訪未果後,覺得有利可圖,便夥同樊汝芝,以承諾通過網上發帖造勢給上訪對象施壓為由,索取伯友烈等人好處費2000元。

  跑"新聞"多次"借錢"達13萬餘元

  因二哥家鬧離婚,忠縣婦女喻某找到鄧大忠幫忙,希望通過他的記者身份,發表報道為二哥多爭取點補償。

  這之後,喻某也就開始了"噩夢"。説起鄧大忠,喻某有些恨恨地,"他總是變著花樣要錢,一會説記者站開設網站要錢,一會兒説記者站擴大規模要錢,一會兒又説準備買輛採訪車……"。2006年至2010年5年間,鄧大忠先後"借走"了喻某人民幣13萬餘元。

  喻某很氣憤的是,為證明確實是借錢,鄧大忠還正兒八經地開具了借條,卻"故意"沒有在借條上寫明歸還時限。

  一天天過去,喻某卻發現鄧大忠既沒有開設網站、也沒有購買採訪車,完全是在騙自己,遂多次討要。

  要還錢,鄧大忠就翻臉耍賴,不僅不還錢,還無恥地發短信以兩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聲稱要告訴喻的丈夫、家人及朋友,對喻某進行威脅辱罵。

  日前,喻某已就鄧大忠欠賬不還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所涉報網紛紛發表聲明

  鄧大忠記者身份不屬實

  早在2010年4月27日,新疆《新早報》就向重慶市新聞出版局發表聲明,稱發現有人盜用《新早報》刊號出版發行,冒用《新早報》記者身份採訪,冒用《新早報》名義建立網絡版非法運營。聲明稱,《新早報》從未建立網絡版,自2007年至今未在異地辦報。《新早報》表明,對於冒用《新早報》記者身份採訪,冒用《新早報》名義建立網絡版非法運營的,將保留對侵權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而忠縣警方從鄧大忠隨身攜帶的一份北京的《新早報》中發現,該"報"今年還在繼續發刊。

  "中國法制新聞在線"新聞工作證也是鄧大忠經常帶在身上的"記者"證件。據網站管理人員介紹,該工作證只是證明鄧大忠是網站的工作人員,僅限于在網站內部使用。網站采編人員外出採訪時,要持工作證、介紹信和新聞採訪證,而網站從未給鄧大忠新聞採訪證,也從未採用過鄧大忠的新聞稿件。

  聽聞鄧大忠被重慶忠縣警方傳訊後,法訊網也于2010年11月20日刊發鑫得易得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關於撤銷本頻道運營總監鄧大忠職務的通知》,通知稱,因本頻道運營總監鄧大忠多次不服從安排,多次通知其交回所領取的鑫得易得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的收款收據一本和賬務結賬,都不予理會,為嚴肅法紀,決定撤銷鄧大忠重慶頻道運營總監職務,其所領取的工作證(編號FX012)作廢。媒體人士稱,"運營總監"主要從事廣告業務、活動的招商工作。鑫得易得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正是法訊網的廣告代理單位。

  重慶市新聞出版局:支持警方打假 維護新聞採訪秩序

  重慶市新聞出版局報刊新聞處處長李炳仁表示,國家對記者證的申領和管理非常嚴格,新聞記者證只發給新聞機構的專職采編人員。新聞機構包括新聞類報社、新聞性期刊、通訊社、廣播電臺、新聞電影製片廠等。其中,新聞性報紙、期刊由新聞出版總署認定。

  李炳仁説,近年來,一些打著報社記者等旗號在重慶行騙的事時有發生,作為報刊新聞主管部門,該局也先後多次接到區縣關於"新早報"記者不實採訪騙取錢財的投訴,這些假記者嚴重損壞了報刊雜誌正當輿論監督的形象。新聞出版主管部門非常支持警方打假行動,希望藉此案進一步凈化全市新聞採訪秩序,給新聞界正名。

  據重慶有關部門調查,一些非法雜誌社、記者站大都向香港或北京的所謂"總部"繳納數萬元人民幣,購買站名、社名,每年還要向上交數目不等的管理費。非法報刊、記者站設立後,便開始招募人員,不講任何資質、條件,交錢即可。鄧大忠之流的假冒記者就拿著這些花錢買來的"記者"行頭四處行騙。

  忠縣警方通報:11月26日,鄧大忠、王朝科被忠縣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樊汝芝被警方刑拘,警方正抓緊對在逃的傅玉明追捕中。

  目前,該案正進一步偵辦中。(數字記者 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