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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楠將前妻買紅妹告上法庭 討要兒子撫養權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7日 05: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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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楠起訴前妻買紅妹爭兒子

  討要3歲兒子的撫養權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記者昨天獲悉,歌手孫楠將前妻買紅妹告上法庭,討要3歲兒子的撫養權。目前朝陽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孫楠起訴稱,2000年他和買紅妹結婚,婚後生有一兒一女,如今女兒10歲,兒子3歲。但去年3月23日,兩人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後子女都交給買紅妹撫養,孫楠則每月支付撫養費若干。

  現在,孫楠將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令3歲的兒子歸自己撫養。對此,孫楠的代理律師表示,案件剛剛立上,至於孫楠為什麼討要兒子撫養權,目前不便透露任何意見。

  隨後記者聯絡上了孫楠的經紀人賈先生詢問此事。賈先生稱,此事屬於孫楠的私事,經紀人和公司均不參與,所有事情已經委託律師,不便發表任何看法。

  按照起訴書提供的電話,記者試圖聯絡到被告買紅妹。但電話接通後,即被對方按掉。此後電話一直未能接通。

  昨天,記者登錄買紅妹的新浪博客看到,她依然保留著許多孫楠的痕跡,像“祝福你,楠哥,你要幸福”、“願我的孫楠幸福,快樂,健康”等字樣都擺在了博客上,而且還有孫楠的照片。

  據了解,買紅妹現年41歲,是以演小品起家,後來走入影視界和主持界。

  2000年,她和孫楠結婚後,專心在家做全職太太。直到2008年,她以主持人身份加盟東南衛視,近期又接拍了電視連續劇《楊光的快樂生活》。

  朝陽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記者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