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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長垣7旬老農拒領拆遷賠償 被以敲詐勒索罪逮捕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4日 10: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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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河南)長垣縣蒲西區曹屯村村民劉素香給記者發來一封郵件,講述了其74歲的父親劉玉山,因不接受長垣縣億隆房産公司的拆遷賠償標準,被長垣縣公安局以敲詐勒索罪申請批捕,至今已被關押5個月有餘還沒有結果的事情。

  細讀郵件,頗感蹊蹺,為此記者前往採訪調查。

  沒有爭議的賠償

  2005年,長垣縣長城房地産開發公司(下稱長城公司)根據規劃,對曹屯村第一村民小組的23畝蔬菜大棚地進行開發,其中劉玉山家承包的土地1畝多,地裏不僅有蔬菜大棚,而且還建有3間房。長城公司與劉玉山多次協商後,最終決定對劉玉山家的房子賠償2.5萬元,劉玉山表示接受,但長城公司當時並沒有兌現賠償。長城公司在取得這塊地的使用權後,一直沒有開發,而是在地上栽了好多樹,長城公司雇用劉玉山夫婦給他們看樹。

  2007年5月,長城公司一位姓蘇的工程承包人給劉玉山拿來3萬塊錢,説是長城公司給他們家的房子賠償款和看樹的工資(其中3間房子賠償款2.5萬元,看樹工資5000元)。當時,劉玉山不在,姓蘇的就把錢交給了劉玉山的老伴,並要劉玉山的老伴給他打了一張收據。因劉玉山的老伴不會寫字,就讓劉玉山的兒子劉富寶寫了一張收據,內容大致為“今收到長城公司房子賠償款和看樹工資參萬塊錢。”落款人劉富寶。幾年來,雙方都沒有再提此事。

  拒絕拆遷被定為敲詐勒索罪

  2008年4月,長垣縣政府實施“城中村”改造,要求曹屯村整體拆遷,並委託開發商長垣縣億隆公司全面負責拆遷安置。由於村民認為補償不到位和補償標準低,全村有一多半村民拒絕拆遷。為此,蒲西區政府對村民實施了“兩停一斷”政策,即停水、停電和斷路。在此情況下,絕大多數村民被迫拆遷,僅剩下劉玉山等7戶村民拒絕拆遷。劉玉山拒絕拆遷的理由是,要求億隆公司按相關規定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否則,不予拆遷。劉玉山此舉,使蒲西區領導和開發商非常被動,幾次受到縣政府的批評。

  今年5月11日,長垣縣公安局蒲西區派出所民警突然來到劉玉山家中,出示拘留證,宣佈劉玉山涉嫌敲詐勒索,並將其拘留。

  劉玉山被刑拘後,聘請新鄉賢明律師事務所律師樊永智代理其案件。樊永智介紹説,劉玉山被拘留一週後,蒲西區派出所副所長靳守謙和開發商億隆公司的代表蘇某(即代表長城公司給劉玉山送錢者,從長城公司轉到億隆)帶著燒雞、白酒到拘留所看望劉玉山。他倆拿出一份保證書説:“劉玉山,只要你同意拆遷,在拆遷協議上簽個字,立即將你放出去……”劉玉山當面予以拒絕。

  5月25日,長垣縣人民檢察院下達批准逮捕決定書,次日,長垣縣公安局對劉玉山宣佈執行逮捕。

  長垣縣公安局起訴意見書(長公訴字(2010)131號)上説,經依法偵查查明:2007年5月,長城公司在千畝園區開發拆除劉玉山的3間違法建築房屋過程中,劉玉山以不給賠償款不讓拆房,敲詐勒索長城公司3萬元人民幣。證據如下:受害方的陳述、犯罪嫌疑人劉玉山的供述以及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足以認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9條之規定,現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