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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普洱舊城改造 百餘居民狀告市政府拆遷非法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1日 04: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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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拆遷戶李明所住樓房,該樓房齡只有7年,他的準新房也將被拆。

圖為三名拆遷戶聯名反對拆遷。

  關注焦點

  今年4月,雲南普洱市開始強推舊城改造,這項涉及1812戶居民拆遷的工程,在拆遷戶眼中,存在補償過少、程序非法等問題,百餘居民狀告市政府。普洱市中院至今未予立案。當地官員認為改造可提升城市品質。知情者透露改造出的地塊政府至少可獲20億。

  不配合拆遷將受到紀檢監察部門查處

  今年4月28日,普洱市舊城改造領導小組召開動員大會,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及部分離退休幹部參加。會上宣佈了普城改辦發〔2010〕1號文件(下稱1號文件)。

  文件稱,普洱市中心的市電影公司片區、民航路片區、通商路片區、振興南路片區等,共500多畝土地上的建築需要改造,涉及61家行政企事業單位,共有1812戶需要搬遷。文件要求,所有搬遷必須在7月30日前完成。

  文件規定,普洱市成立督察組,對工作遲緩的單位將通報批評;對不落實、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的單位將行政問責,相關領導等將被追責;不配合搬遷的行政企事業工作人員,將由紀檢監察部門查處。

  動員會上,該市主要領導要求,凡涉及搬遷各責任單位,行政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為責任人。搬遷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完不成任務的幹部將被一票否決。

  多名與會者證實,普洱市市委書記沈培平在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其中“同意搬遷的大大地好,不同意搬遷的大大地壞”讓他們印象深刻。

  “誰砸我的飯碗,我就先砸他的飯碗”

  拆遷區域居民多為企事業單位員工,多名受訪拆遷戶介紹,當地拆遷部門隨後便利用“飯碗”,強迫這些企事業單位員工簽訂拆遷協議。還有拆遷戶反映,有的領導壓力過大,直接告訴拆遷戶,“誰砸我的飯碗,我就先砸他的飯碗”。

  一些單位積極執行市政府的“高壓”措施,強推拆遷。

  普洱市農業局根據“四不”政策,包乾推行拆遷。一名農業系統的公職人員介紹,該局下發的普農整辦發〔2010〕1號文件,要求告誡反對拆遷者,嚴格執行“四不”政策,即拆遷不力單位,領導不提拔、不評優、不加薪、不晉級。

  該人士介紹,農業局還制定了搬遷工作量化表,145戶居民被分為7片,每片由一名分管領導、一到三名責任人和一到三名工作聯絡員負責,逐級包乾,處級幹部包科級幹部,科級幹部包在職和離退休人員。

  同樣來自農業系統的公務員楊宇(化名)介紹,他所在的單位規定,如果不支持拆遷,公務員變事業人員,事業人員變企業人員。

  小房換大房變成大房換小房

  按照普洱市政府的説法,搬遷是為了改善居住條件,實現“小房換大房、新房換舊房、差房換好房”。那麼,為什麼遭到多名居民反對?

  多名受訪拆遷戶認為,小房換大房,只不過是一個夢。

  家住振興南路片區的陳玉(化名),擁有一套99平米房子。按照政府出臺的補償標準,每平米2200元,外加每平米300元裝修費、1500元搬家費和7200元安置費。這樣,陳玉總共可獲補25萬多元。

  陳玉介紹,政府指定的房源公攤面積過大,導致其購買的住房使用面積較過去反而變小。另外,普洱市普通裝修費每平米需要600元,遠高於補貼。最讓陳玉受不了的,是每平米3200元的市場價。經過拆遷騰換,陳玉共需自掏腰包近9萬元。

  “從核心地段搬走,生活成本增加,房屋升值損失,這些無法估算。”陳玉去財政局申請差價時,對方稱“沒錢”。

  陳玉説,政府所謂的“小房換大房”,在他看來就是“大房換小房”。

  一位負責拆遷的人士證實了陳玉的説法。據其透露,政府為搬遷準備了6億元預算。5月份,市場房價約為每平米2200元。出乎政府預料的是,大規模的拆遷助推房價一路高漲。

  普洱市房産界人士告訴記者,由於政府強推大規模拆遷計劃,導致普洱房價大漲。五大片區房價從當初的2000元均價,漲至2800元到3000元。而政府為拆遷戶指定的房源,均價也在一個月內漲到了3000元。

  拆遷沒有聽證被指程序非法

  眾多拆遷戶反對拆遷,還在於他們認為政府拆遷非法。

  普洱市中院退休幹部潘璽介紹,拆遷戶認為政府屬於法非強拆,又因拿不出高額訴訟費,潘璽決定免費代理該案。

  6月28日,142戶拆遷戶向市中院遞交《行政訴訟起訴狀》。

  拆遷戶訴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28條,“地方政府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眾意願,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城鄉規劃。”而普洱舊城改造至今未進行任何聽證,也沒有徵求拆遷戶意見,有違民意,程序非法。

  其次,拆遷戶訴稱,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人申請拆遷許可證,須提交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五個要件。而普洱市政府指定不具備拆遷人主體資格的責任單位領取許可證,不可能提交證件,涉嫌程序違法。因此,拆遷協議不具法律效力。

  再次,訴狀仲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合理使用壽命內的建築,除為公共利益需要外,政府不得決定拆除。”普洱此次改造,很多房齡不到10年的房屋被強拆,明顯違反此法。

  普洱市中院接到訴狀後,上報市政府。7月15日,普洱市副市長楊林對此做出批示。記者獲得的文件顯示,楊林稱此次搬遷採取協議方式進行,沒有強拆。楊林建議:一、請市人民法院做好訴訟人的工作撤訴;二、加大拆遷政策宣傳力度;三、拆遷單位採取包戶、包人方式耐心細緻做好工作。

  法院至今未予立案。其間,法官打過一次電話,詢問上訴人“是不是要撤案?”

  回應

  “省裏調查結論是沒問題”

  普洱官員稱上級支持將安心改造工作

  舊城改造,為何拆新?普洱市建設局局長胡劍榮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新舊是相對概念,舊城改造並非工作重點,重點是新城區建設,古老街道改建不是拆除。普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紀永進否認項目叫舊城改造,他給出的名字是城市升級。

  舊城改造倒底是個什麼項目?胡劍榮表示,普洱市主城區整體規劃修編後,項目是按照規劃進行。胡劍榮解釋,500多畝土地將進行商業開發,可能有商鋪等。胡劍榮認為,如果行政事業單位繼續佔用中心城區土地資源,土地的提升城市品質作用將難以發揮。胡劍榮認為,開發是整個城市的利益,並非政府利益。

  為何強迫簽字?胡劍榮稱,強簽協議不是政策初衷,是政府的工作目標和工作責任問題。上級希望工作快速推進,幹部有壓力,這只是工作策略問題。有些人比較急躁,可能會有一些語言施壓。

  行政處罰和拆遷為何挂鉤?胡劍榮稱,讓職工配合拆遷,是每個幹部應盡職責,這是配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問題。

  紀永進告訴記者,拆遷引起爭議後,省裏特意下來調查,結論是沒有問題。“上面支持我們就行,我們會安心做手裏的工作。”

  調查

  財政倒挂 政府騰地補缺

  普洱財政系統人士稱出讓金可獲至少20億

  面對反對,政府為何改造舊城?按照當地政府的説法,這是為了騰籠換鳥,提升城市形象。

  今年8月5日,普洱市市委書記沈培平在向上級領導彙報時稱,通過騰籠換鳥等措施,盤活土地資源,提升城市品質和形象。沈培平介紹了城市發展佈局,“北部勤政為民、南部休閒度假、東部勤奮學習、西部物流交通、中部發財致富”。

  然而,沈培平描繪的美好圖景,在拆遷戶眼中,則變成了“官場、玩場、學場、過場和市場”。

  一位財政系統知情人透露,普洱市財政收入倒挂,自足率只有五成。按照普洱市政府規劃,北部行政中心開發,尚有20多億元缺口。如果舊城改造成功,整個地塊拍賣保守估計可入賬20多億,行政中心開發資金便可解決。此前,央視報道也證實,這一土地拍賣後,政府可獲出讓金30多億元。

  上述知情人介紹,早在兩年前普洱市就曾計劃搬遷“騰籠換鳥”,後因當地老同志反對而作罷。

  有知情者透露,政府以每畝300萬元的底價將土地轉讓給房産商,開發或轉賣後差價與政府分成。

  記者就此問題向普洱市拆遷辦核實時,對方稱領導出差無法接受採訪。分管拆遷工作的副市長楊林以開會為由拒絕採訪。

  特寫

  勸拆“細緻”多人含淚簽約

  普洱市各單位勸拆工作,在拆遷戶看來真是“細緻入微”。

  “一個月中,領導每天請我吃飯,席間必談搬遷。”來自農業系統的公務員楊宇仍未簽約。隨後,單位又出規定,要求公務員晉級要與拆遷簽約挂鉤,楊宇還是未簽。

  幾天后,楊宇突然接到單位通知,讓其到一所學校任教。楊宇以無教師證推脫,單位領導稱可聘他為客座專家,無需教師證。楊宇又托説不會板書,領導回稱“會用投影儀就行”。最後,楊宇又推説無法早起,領導回復:上課時間延後,無需早起。

  幾輪過招,楊宇權衡利弊後決定,寧願損失10來萬元,也要簽字,“受不了”。

  拆遷戶李明(化名)亦未堅持到底。這位40多歲的未婚公務員,借錢購買準新房,也處於拆遷範圍內。起初,李明一直拒簽協議。在最後期限7月30日前,李明被領導定為“頑固分子”,並被找去談話,對方告知:“不簽字不知道會發生什麼。”談話持續到次日淩晨1時許,李明最終拗不過答應搬遷。

  有拆遷戶反映,動遷人員還會打聽拆遷戶子女是否在政府部門工作,然後暗示拆遷戶考慮子女的未來。

  拆遷戶王宏介紹,領導起初做工作,他不聽。後來,在縣裏做公務員的兒子前來做工作,王宏動搖了。

  “決定簽字前幾天,整夜失眠,頭髮白了很多。”王宏透露,當地很多人是哭著簽字的。

  本報記者 陳寧一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