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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調整 奧賽獲獎不再保送最多加20分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0日 04: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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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郭少峰)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賽決賽一等獎並被中國科協遴選為參加國際奧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才有資格保送上大學。其餘種類的各種競賽獲獎者不再具備保送生資格。全國奧賽獲獎者以及體育特長生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

  昨天,教育部官方網站公佈了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文件,規範和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主要涉及中學生學科奧賽(以下簡稱奧賽)和部分科技類競賽高考加分,以及體育特長生加分兩個項目。

  本次奧賽保送及加分調整,大幅減少了高中畢業生保送大學資格。全國奧賽一、二、三等獎,最多加2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獲得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既無保送資格,也不加分。

  但是,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而在此前,北京這幾類學生都有保送資格。

  這意味著政策調整後,如果想通過奧賽取得保送資格,只有一條路: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並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後決定是否錄取。

  據悉,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原則,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一的學生將開始適用調整後的新辦法。2011年之前已進入高中學習的學生,仍執行調整前的辦法。

  背景

  “國際奧數”已有50年曆史

  據了解,奧賽目前共有數學、物理、生物學、化學和信息學五個學科競賽,由中國科協主管,具體分別由中國數學會、物理學會、植物學會和動物學會、化學會和計算機學會主辦。依照最初的奧賽設計,奧賽的學科競賽屬於課外活動,堅持學有餘力、有興趣的學生自願參加的原則。而國際數學奧林匹克(IMO)最早于1959年開始舉辦。

  但現實中,由於奧賽與高中學校選擇以及高考保送和加分政策等挂鉤,轄區內學生參加奧賽獲獎情況在有些地方甚至與教育系統的內部評價挂鉤,這就引發奧賽熱,很多孩子在上小學時就被家長送到了奧賽培訓班,由此引發爭議。

  解讀

  政策 1

  除奧賽外,部分科技類競賽,也取消保送資格。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賽獲獎的學生,不再具備保送資格,但是可以加分不超過20分向高校投檔。

  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教育部稱奧賽被功利化

  對於這兩類保送及加分的調整,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解釋説,近年來部分中學、學生家長不顧學生的興趣和能力,盲目追求通過保送或加分等“捷徑”升大學,違背學校教育教學和青少年成長髮展規律,將客觀上適合部分學生參與的奧賽和科技類競賽項目,泛化為更多、更低齡的學生參加的“必修性”學習或活動。

  學生學習和參賽的功利性被強化,參賽的動機和行為被扭曲,導致部分學生過於注重本項目的設計,而忽視其他學科的學習,造成偏科和基本知識學習能力缺失,缺乏進一步發展的“後勁”。

  教育部表示,有關賽事主辦方預研判斷,這一調整不僅不會對學生和賽事帶來負面影響,而且會讓賽事吸引和凝聚更多真正喜愛科學研究的學生以平常心態參與。

  基礎教育部門認為,這一調整將有利於真正有興趣、有潛能學生的脫穎而出,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對於推動中小學開展素質教育將發揮積極作用,對部分有學科和科技特長的學生更好的發展起到保護和促進作用。

  政策 2

  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決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不超過20分向高校投檔。

  體育特長生造假替考嚴重

  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説,近幾年來高考體育特長生加分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運動員等級證書造假或水分嚴重;二是比賽或測試組織不規範,替賽、替考現象嚴重;三是個別與體能、運動技能關係不大、更多靠運用器材等運動的賽事組織管理及評獎問題多。

  為此,此次對體育特長生加分及測試提出了嚴格管理要求:一是嚴格體育特長生加分資格認定程序。學生須先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特長情況説明與推薦材料,以及所獲運動員等級證書及相關參賽證明材料,集體項目運動員還須提供上場時間證明等。省級教育部門將會同體育部門對申請高考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二是省級統測須全程錄像,學生測試成績現場公佈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方可獲得高考加分資格。

  政策 3

  今後所有擬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公示等3個環節後方能予以認可,加大資格考生加分信息公示力度和社會監督效度。

  弄虛作假者取消高考資格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要嚴密防範、嚴厲打擊加分資格或身份造假。為此進一步規範了加分工作流程,加強對申請高考加分的考生資格或身份的聯合審查。

  依照分工,體育、科協等部門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相關賽事組織及獲獎證書、等級證書的管理工作,加強相關工作的程序公開和結果公示。嚴格民族及戶籍變更等關口,從制度、程序、操作等各方面防範和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

  五部門表示,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對在高考加分資格審查、公示中發現或接舉報查實有嚴重違規行為的教育、民族、公安、體育、科協等部門工作人員,要依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組織或參與組織考生資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員或非法仲介機構,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一查到底,堅決依法懲處。

  高考加分項目達200多 部分地區校級獲獎也可加分

  相關新聞

  依照1987年國家教委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規定,我國就有高考加分或分數優惠政策。那些受地區級以上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烈士子女、體育競賽獲獎者、受政府表彰者等均可得到降分錄取的優惠。

  依照教育部最近出臺的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檔”、“增加10分投檔”和“優先錄取”3種加分形式。其中“增加20分投檔”的包括:高中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賽中獲獎者;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和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獲前六名以及參加上述比賽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均須經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統一測試認定。

  “增加10分投檔”包括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除了教育部出臺的相關加分政策,各地出臺了自己省域內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實際招生過程中,有些地方甚至把獲得縣級、校級獲獎者也列為加分對象。此前媒體報道説,全國各地有200多項高考加分或分數優惠政策。加分氾濫,以及因此産生的個別不透明、不公平等現象,廣受社會詬病。本版采寫 本報記者 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