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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診所致死案多發曝立法缺失 業內呼籲規範立法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8日 1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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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黑診所誤診致人死亡案。

  據了解,黑診所目前存在於很多城市,隨著外來務工人員的大量涌入,無證無照的私人診所越來越多。

  業內人士表示,由於目前我國醫療衛生相關立法的不完善,使得一些非法行醫混雜其中,導致黑診所“死亡事件”屢屢發生

  □ 特別調查     

  本報記者  任 雪

  本報實習生 蔣新軍

  坐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被告人席上的李麗(化名)今年整30歲,這個身材嬌小、面容清秀的女“醫師”或許沒有想到,來北京闖蕩不到兩年就進了看守所。

  據李麗介紹,她在幾年前取得了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執業地點在某縣,範圍內科。2009年年初來到北京之後,她並沒有按照規定重新註冊她的助理醫師資格證書、變更行醫註冊,便開了一家沒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診所。

  恰在這個時間段,一個病人在她誤診、誤治之下身亡,李麗遂被檢察機關以非法行醫罪提起公訴。今日,房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事實上,私人診所不規範帶來的隱患已存在多年,相應的問題也不時見諸報端。《法制日報》記者經過走訪發現,近年來,隨著勞動力頻繁向大城市流動,流動人口的醫療衛生保障一直是改革的難點,由此也催生了一大批私人診所。對此,業內人士表示,由於目前我國醫療衛生相關立法的不完善,使得一些非法行醫混雜其中,導致黑診所“死亡事件”屢屢發生。

  工地開診所“利己便人”

  之所以來北京,其實李麗也是為了看病。

  由於患有風濕性關節炎,李麗從老家來到北京,得知治療週期將比較長後,她決定在北京暫居一段時間。

  為了維持生計,李麗開始尋找謀生機會。通過一個在房山區某工地幹活的親戚,她了解到工地上很多都是老鄉,由於工資低,一般諸如頭疼腦熱的病都不願意去醫院,自己“對付一下”就行了。

  説者無心,聽者有意,在李麗看來,這簡直就是一個專為自己準備的機會——在工地利用自己的醫療知識開個診所,既可以糊口又能給老鄉們省錢。

  就這樣,在沒有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變更行醫註冊的情況下,一家“工地診所”開張了,李麗則一人“身兼數職”。

  “一般在工地看的都是頭疼、感冒、發燒等常見病,大病都到醫院去了,一般沒什麼問題。”庭審結束後,李麗對《法制日報》記者説,她當時沒想別的,就想在工地開個小藥店賣點藥,能方便大家,自己也能掙點生活費,“每個月也就掙幾百塊錢”。 

  “我的診所建在工地上、條件簡陋。”李麗説,今年5月14日下午6時左右,一個50多歲的人來到診所説身體不舒服,“他當時用手捂著胃所在的地方”。

  回憶起當時的情景,李麗説:“我便在他捂著的位置按了按,問他有何反應,他回答説捂著的地方一陣一陣地痛,感到噁心、出汗,別的沒有了。我還問他是否悶氣,他回答説沒有悶氣,我想這是胃疼的症狀,便按此給他開藥並注射了針劑。晚上8時左右,警察就來了,我才知道那個人死了。” 

  “打工的人一般沒什麼錢,也不敢上醫院去看病,所以會選擇去小診所。”房山區法院法官蒲延紅告訴記者,在她的印象中,房山區法院近幾年中審理了數起類似的私人診所出事的案件,而受害者基本上都是低薪人群,尤其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

  農民工看病需求催生黑診所

  走出法院,記者徑直走進了附近的一處工地。

  一名農民工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外打工去附近小診所方便,就怕有大病。

  “現在醫院的檢查費和藥費對於我們來説就是天價,掏不起錢。老闆雖然支付我們一定的醫療補貼,但由於補貼與高額就診費相去甚遠,所以大家基本上都選擇小診所,很少去醫院看病。”這名農民工説。

  此外,他還給記者算了筆賬:“現在的多數醫院和藥店都是整盒地出售藥品,並不零散賣藥,一盒普通的感冒通膠囊就要幾十元,加上掛號費、交通費什麼的,沒個百十元不行,那可是我們十來天的辛苦錢。在小診所幾塊錢的便宜藥就可以了,又沒有繁瑣的看病手續。”

  通過走訪,記者發現,正如李麗所言,很多農民工患小病後,都是隨便買點藥吃,有的人雖去醫院就醫,但大部分去的也是沒有執照的私人診所。大部分農民工只有在病情嚴重時,才會去大醫院接受全面治療和檢查。還有一些病重的農民工因為支付不起昂貴的住院費用,主動要求提前出院。 

  據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單位聯合做的《北京市建築行業農民工就醫意願及影響因素調查》顯示,建築行業農民工普遍收入較低,經濟情況及醫療保障不完善成為影響農民工主動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的主要原因。

  這些進城務工人員無奈選擇小診所,但是私人診所水平參差不齊,近年來不時出現誤診傷人甚至致死的問題。

  據了解,黑診所目前存在於很多城市,隨著外來務工人員的大量涌入,無證無照的私人診所越來越多。除了非法行醫,黑診所還存在消毒隔離不規範、重復使用一次性針具、醫療垃圾傳播疾病等危害居民健康的行為。

  據一些曾在黑診所打工的人爆料,為降低成本,幾乎所有小診所都會減少藥量,加進1毛錢一支的激素。但據醫療專家介紹,使用激素雖然病好得快,但會降低患者的體能和抗感染力,導致冠心病和骨質疏鬆。

  公開資料顯示,黑診所大多存在於外來人員密集的城鄉接合部,經營者絕大多數是鄉村醫生(未取得醫生從業資格)。他們隨流動人員從家鄉一起到城市,大多為熟人看病,得到較多支持和信任。

  “在一些城鄉接合部有‘黑診所’的現象,這説明確實有這樣的醫療服務需求。”北京中醫藥大學客座教授、衛生法專家卓小勤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他曾代理過一個類似的案件:在河南的一個城鄉接合部的工地上,農民工因為覺得在城市看病貴,於是將同鄉的鄉村醫生請來看病。結果,這個鄉村醫生在一次給務工人員孩子看病過程中誤診,最終被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

  立法規範乃治本之策

  隨著近年來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深入,私人診所越來越受到重視。有業內人士提出,私人診所應當成為醫療服務體系的基礎,由它們負責解決人們的日常病患,包括慢性病治療等,這樣有利於大醫院專注于診斷、治療比較複雜的疾病等任務。然而,私人診所存在的種種問題卻阻礙了其自身的發展。

  據了解,目前衛生監督執法的主要依據是1994年頒布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其中,對無證行醫只規定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的權力。

  有業內人士説,許多黑診所往往只擺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些空藥盒子,違法成本很低,根本就不怕執法人員檢查。加之黑診所的隱蔽性和流動性很強,整治取締後也易死灰復燃,給查處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衛生法研究專家胡飛躍認為,屢屢出現非法行醫的根本原因之一,是目前我國還沒有醫療機構管理法,相關的條例也較為陳舊。另外,也與目前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期所存在的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衡的現象相關。

  按照新醫改精神,國家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醫療服務業,但開辦私人門診部必須符合規定:行醫者須持有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診所硬體需達標,如醫療用房面積不得少於60平方米、且具有相應的設備等。此外,對診所選址也有規定,必須符合城市規劃。然而,實際上,這一規定卻在現實中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

  “確立高效的醫療診療規範與秩序需要建立在立法的基礎上,通過制定具有針對性、科學合理性與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並且通過政策的實施與評價來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制度。”胡飛躍説,解決我國醫療衛生基本制度的設計問題,還需要通過衛生法的立法。醫療衛生基本制度應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醫療衛生服務應當按照什麼標準,由誰,通過什麼機制,如何提供,怎樣才能確保醫療衛生服務質量;二是醫療衛生服務的相關費用,由誰負擔,如何負擔;三是衛生執法與監督,由誰,通過怎麼樣的機制,如何有效地實施。

  本報北京11月17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