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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0網民欲起訴騰訊 請求判令qq與360和諧相處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7日 14: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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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中午,家住成都西三環的楊小姐打開QQ郵箱時,呈現眼前的卻只有一份“關於騰訊公司軟體服務與360軟體不兼容的聲明”,不願卸載360軟體的她當天無法使用QQ郵箱。自騰訊宣佈“剛剛作出了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以來,像楊小姐這樣感覺受到影響的人不少。昨日,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逢逢表示,目前他已徵集到約50位成都網民將起訴騰訊,請求判令騰訊“與360等和諧相處”。最近他們將組團向法院遞交訴訟申請。

  律師不滿

  騰訊侵犯我“使用360權”

  “騰訊為了自身利益而置我們廣大網友的權益於不顧,迫使我們卸載其競爭對手的軟體,否則無法使用QQ軟體,這種行為違法且不道德。”昨日,陳逢逢表示。

  他説,除了是律師,自己還是一位資深網民,“QQ齡”達十餘年。本月3日自騰訊發佈《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以來,他感覺受到了這場沒有硝煙戰爭的干擾。“3日那天它發佈公告後,我一打開QQ,它就很快彈出東西説不能使用,完全擾亂了我的工作。”更令他反感的是,近幾天來,騰訊不停彈出消息,表示與360軟體不兼容,“逼我做出選擇。”

  5日,覺得“騰訊做得太過分了”的陳逢逢,花了半個多小時,“劈劈啪啪”在電腦上敲出一份訴狀,決定要起訴騰訊。他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及騰訊成都分公司列為被告,以“被告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剝奪了原告的自主選擇權;被告違反了我國《反壟斷法》相關禁止性規定”為理由,提出3條訴訟請示:請求被告停止侵權,並向原告賠禮道歉;請求被告兼容360,與360等和諧相處;請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網友組團

  有人索賠“一元精神損失費”

  5日16時36分,陳逢逢將起訴狀貼到某四川論壇,表示徵集“起訴騰訊或提供相關證據的網友”。截至昨日中午,不到24個小時的時間內,陳逢逢的“徵集令”回帖數已達12頁118帖。“目前已經徵集到約50位打算起訴或提供證據的成都網友,他們由律師、消費維權監督員、普通職員、學生等組成。本週,我們將組團到騰訊成都分公司所屬的高新區法院遞交起訴狀,如果高新法院不受理,我們將向深圳法院遞交起訴狀。”陳逢逢説。“我已經明確表態,要參與起訴騰訊公司,並要求得到賠償。”昨日,省保護消費者協會消費維權監督員廖冰虹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説,自己使用QQ已經有七八年了,這次騰訊與360因自身利益産生紛爭,卻將用戶“綁架”在自己的利益之船上,就好像“你吃我漢堡,就不許吃香腸”,“哪有這樣的道理。”

  在陳逢逢目前徵集的欲起訴騰訊的網友中,還有部分人提出退還每月10元的會員費、退還藍鑽費、或要求賠償1元精神損失等索賠要求。

  律界論壇

  可以告騰訊嗎?能不能告贏?

  昨日,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廖華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騰訊用戶如因使用360軟體,出現QQ掉線、不能打開QQ郵箱、不能享受付費服務等權益受到影響的情況,均有權要求騰訊停止侵權行為;如果因為騰訊的行為給用戶造成了損失,用戶還有權要求賠償相應損失。

  免費QQ用戶是否也擁有這些權利?廖華表示,付費用戶和免費用戶在概念上無本質區別,“因為免費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完全免費。QQ免費用戶在使用騰訊服務的同時,也消費了騰訊插入的廣告,且長時間如此,也是一種消費行為。”他説,如果是QQ免費用戶,可以以自由選擇權被剝奪為由來起訴。

  昨日,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連超也表示,無論是付費用戶還是免費用戶,其實都跟騰訊存在事實服務關係,現在騰訊公司單方面停止對安裝360軟體的QQ用戶的運營,涉嫌違反《合同法》。此外,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還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同時,廖華等法律界人士認為,QQ用戶們想要起訴,首先要取得合法的主體資格。而QQ是非實名註冊,光這一點,就讓訴訟顯得難度很大。

       七嘴八舌

  給騰訊高管做一次普法教育

  “啊274235627”:算我一個,我QQ27423****,是會員。它一個月收我10元,説不要我上就不要我上。我要求它退錢。

  “網友的呼聲”:強力要求騰訊公司賠償每個騰訊QQ用戶的經濟損失1元和精神損失1元共計2元。

  “炬炬”:12年騰訊用戶,支持起訴騰訊,維護用戶的基本利益和公民的基本權利,順便對騰訊高管做一次普法教育!

  “hhylmp”:要求賠償我一個月會員費的三十分之一,精神損失費1萬元,外加折騰軟體浪費的半個小時的工錢。

  早報記者楊琴

       責編:勾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