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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鄭州奧迪車碾軋事件解密(2010.10.31)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4日 16: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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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今年的10月8日,我們欄目曾經播出過一期節目叫“寶馬車致死兒童事件調查”,説的是在9月7日的時候,在江蘇新沂的一個小區裏面一輛寶馬越野車在撞倒了一名3歲孩子之後,又反復碾軋最終導致兒童死亡的事件,目前當地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把案件移送到了檢察院,但是就在這件事情發生十天之後,也就是9月17日,在河南鄭州又發生了一起類似的事件。

    2010年9月17日中午12:00多,在鄭州市文化路鄭州大學工學院的門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奧迪轎車把一個騎電動自行車的人撞倒在地,又發生了碾軋。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在鄭州大學工學院的正對面就是學校的社區,記者聽那裏的保安講,他們小區裏居委會的監控系統正好有一個攝像頭,正對著出事的這個路口。記者調取了當時的錄像,時間中午12點12分30秒一輛奧迪車將一個過馬路騎電動自行車的人撞倒,緊接著將電動車和人一起向前推進,最後軋過了那個人的身體,車停了下來,這時的時間是12分44秒;被推行的距離大概有三四米的樣子,人趴在地上不動了,汽車也停在了那裏。12分59秒,汽車再一次啟動倒車又一次軋過了人,車子停了下來,司機出來舉起右手,左手好像是在舉著電話,接著他跑到了車前斜著身子用力將他的車往後推,同時撥打著電話;12點17分左右,110和120都趕到了現場。

    社區的居民告訴記者,這個被撞倒的人叫王和成,是他們鄭大工學院的一名水電工,今年57歲,兩次軋過他身體的是一輛自重1.6噸左右的奧迪A4 2.0T自動擋轎車,可想而知這輛轎車會給他的身體造成多大的傷害。隨後,傷者從河南省職工醫院轉到了條件更好一點的河南省人民醫院,守候在王和成身邊的是他的妻子和兒子,肇事方的父母每天出現在醫院。王師傅在那次車禍中雙肺挫裂傷、呼吸衰竭,他被緊急送到醫院後首先是搶救生命,同時他的身上還有14根肋骨骨折,多處胸椎骨折,左肩胛骨骨折,右恥骨上下支骨折,萬幸的是他多年從事體力工作身體狀況非常好,經過手術脫離了危險。因為肺部感染還剛剛做完手術,氣管被切開,雖然暫時還不能説話但是已經能用手寫字了,關於那一天的遭遇他用這麼一句話來表述自己的回憶:真是生不如死。

    在王師傅住院的這幾天,鄭州氣溫驟降,王師傅的兒子要回家去要給守在病床前的母親拿幾件衣服,記者跟著他一起來到了王師傅他們的家。走進王師傅的家,房間並不大,看上去是個普通家庭的樣子。王和成的兒子説家裏除了父母之外還有他和兩個雙胞胎的妹妹,現在他已經工作了,自己的生活可以自立了,但是兩個雙胞胎的妹妹還都在上著大學,説起來很有面子,但是兩個大學生供起來真的很吃力,學費就全仗著父親做水電工掙的那千八百塊錢,母親則在外面打工,所得的收入維持著一家人的日常生活,但因為這次事故家裏的日子一下陷入了困境。

    王和成的兒子起初覺得這只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但是當他後來看到了監控錄像之後,他覺得非常不可思議,沒有想到會碾軋兩次。不可思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奧迪轎車是把他的父親撞倒了,但為什麼車停下來又往前走,然後從他的父親身體上軋過去呢?他首先想不通的就是這一點。在交警隊,駕車人首先解釋了為什麼他的車停下來之後又把人往前推行了四五米,然後又從人的身上軋過去這一個細節。駕車人説因為想看一下人撞得咋樣了,但沒看見就往前抻的時候,無意識地鬆開(剎車 )了。

    這是出事那天警方所拍攝的現場圖片,開奧迪車的這個駕車人告訴記者,這是他工作兩年之後父母親給他湊錢買的車,他自己挺喜歡,他説真沒想到自己喜歡的這個東西會給別人帶來這麼大的痛苦。司機力圖解釋清楚的是車停下又往前走是因為當時他的腳不知不覺地鬆開了剎車,在這之後他又繼續阻擋車輛前行的努力,但是關於這些他説的是實話嗎?

    警方仔細研究了攝像頭所拍下的畫面。交警通過畫面確認了當時司機所説的他的身體在車外這一事實,但是在車外他做了什麼,這邊的監控是看不到的,所幸當時在事故發生時剛好有輛6路公交車路過了奧迪車的那一側,那麼公交車的司機應該目擊到一些情況。警方把群眾反映的情況、監控錄像和公交車司機的證言結合起來,這些基本驗證了事故的經過和肇事司機所交代的情況。

    看看監控錄像,出現了在轎車的左側有駕駛員出現的影像,這個影像和駕駛員所説的肇事車所説的和公交車司機所看到的情況是一致的,證明這個司機在當時發生碰撞以後,前期的碰撞以後下車了。接著往後看,在這個車向前滑動的過程當中,第一次滑動的過程當中這個人在車廂外又出現了又冒了一次頭。這一次,像司機所陳述的他是在第一次下車以後車輛往前滑動了,他就去拉門柱,這時候身體重心降下來,那麼我們從畫面當中就看不到他了,他重心降到車頂以下,他使勁用去拉車門想迫使車輛停下來,但是它是一台機器它停不下來。所以畫面上我們看不到,這一點公交車司機也給我們證實了這一點。那麼再仔細看看,在這個第二次出現以後又出現了一個第三次,我們看見第三次這個人又出現了,那麼這一次出現是司機從地上起來以後,也就第二次出現以後他摔倒了,像司機自己所説的車輛把他帶倒了,這帶倒的過程當中公交車司機也看到,也看到了這個人帶倒了,所以説也相互印證了司機講的話。

    根據交警對錄像的分析和公交車司機的證言,警方得出的結論是這樣的。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未將車的擋位放入停車擋,或者空擋或者在熄火的狀態下下車,導致了第一次的碾軋這種後果。

    主持人:司機因為操作失誤車又繼續往前走了,把人給軋著了,這種解釋似乎有一定道理,忙中出錯嘛。可是接下來這個車又倒回來了把人又軋了一遍,這又該怎麼解釋呢?是不是他在有意地碾軋那個被撞傷的人呢?我們來看記者接下來的調查。

    相比起把他的父親撞倒軋過這個細節,第二次軋人的動作是無論如何讓王和成的兒子想不通的究竟為什麼這輛車,在軋過他的父親之後要倒車再軋一次呢?從監控錄像中還有一個二次碾軋的過程,也就是倒車的過程,這個過程如何解釋呢?駕車人對第二次碾軋也做了如下解釋。當時怎麼車又往回倒了呢?按説踩著剎車的時候,車是不會往回倒的是不會動的,腦子可亂了又緊張,腳踩位置滑了離開剎車,駕車人本想把擋推到到P(停車)擋,沒想就推著就呼的車又倒一下。

    警方針對肇事者所説的情況做了實驗,就用他的車在車的右前輪前放了一個基本和人體差不多厚度的沙包,盡可能地接近當時事發的細節。警方這個環節的實驗證明了,司機在慌忙中忘記摘擋,如果腳鬆開了剎車,那麼車輛是可以自動地向前和向後退的。我們注意這輛車現在在行走的狀態下,這個拔鑰匙是拔不出來的,只有熄掉了火這種情況下才能再拔鑰匙。這個環節證明了駕車人所説的車輛在沒有熄火的情況下,車鑰匙是拔不出來的這個細節是真實的。另一項擋位的實驗則證明在出了事緊張的情況下,司機有可能把擋桿沒有推到位,他以為是推倒了停車擋,但其實可能推在了倒車擋。

    對於軋傷不如軋死的説法,和他第二次軋過老人的質疑,肇事者是明確否認的,而且根據錄像所看到的他在下車之後,慌張的舉動和撥打報警電話等行為,應該是可以對二次碾軋做出另外一種解釋的。到記者採訪時,肇事方已經支付給傷者18萬多元的醫療費,他們還表示今後無論傷者怎樣,他們都會負責到底,他們想用這樣的行為證明自己,第一沒有惡意,第二對傷者充滿歉意。也正是因為這些原因,警方沒有對肇事人採取強制措施,並且希望通過肇事者和他的家人的努力取得受害者家屬的諒解,通過肇事司機所説的話,和警方自己所做的實驗,警方還認為轎車的駕駛員尤其是開新版奧迪轎車的駕駛員應該特別注意,這輛車與其它的車有所不同。

    我們注意這輛車這輛車在排擋桿的左側有兩個鍵,一個是手剎鍵,另外一個鍵圓圈裏帶個A的,那麼這個鍵是剎車自動一個輔助系統,輔助鍵那麼這個鍵的作用?我們看一下,如果在D擋的前提下,如果駕駛員使用這個鍵的話,那麼即使在D擋他忘記摘擋,他下車首先要松安全帶,那麼松安全帶的同時我們注意這個擋位變換,它會從A轉到P,也就是説自動輔助系統,它自動將這輛車轉為手剎起作用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D擋的情況下,鬆開剎車,這輛車也是不會走的。在這裡,這個駕駛員因為平時這個車內如果不係安全帶的話會有蜂鳴響,他為了不想聽這個聲音,用了這麼一個小小的鐵片插在安全帶的插孔裏。這個圖省事的惡習就導致了這輛轎車的自動剎車系統的失靈。肇事司機説確實有自己的失誤發生這種事故,不僅對人家家庭對自己家庭都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確實心裏頭就感覺到非常內疚、非常自責。

    這起車禍肇事者是真知道給別人帶來了傷害,他還説其實車禍也毀了他自己家的生活,本來他自己婚期已定,現在婚是結不成了,本來家裏過的是小康殷實的日子,也因為這起車禍的賠償生活陷入了困境,當然他們也知道受傷害最重的還是躺在病床上的王師傅。肇事人和自己的家人幾乎每天都去看望傷者,這天肇事者跟著他的父親一起來到了醫院,但是走到了病房門口,還是沒有勇氣再往前邁步,他覺得自己仍然無顏面對傷者。

    主持人:阮老師交通肇事如果是過失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和故意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它的起刑期量刑的標準有什麼區別?

    嘉賓:那是有著天壤之別的,交通事故可能是什麼難免的,但是它都是因為不是故意造成的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法律對它規定是比較寬容的,比較寬容表現在什麼地方呢?就是交通違章交通違章要構成犯罪的話,它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個要致一人死亡,第二個要求負事故的全責和主責,這兩個條件都具備了這才認為是刑事犯罪。如果達不到這個程度的,那一般來説認為還是一個交通違章行為,按照有關的交通管理法規最多是處15天以下的拘留。

    主持人:反過來,如果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是什麼概念?

    嘉賓:故意殺人致人死亡的,處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處無期徒刑都算是寬大的,這是評價完全不一樣。

    主持人:為什麼呢?

    嘉賓:因為謀殺這種行為不僅説剝奪人的生命,而且問題在於什麼,這個人他惡意地去剝奪有意地剝奪他人的生命,這和人類的這種生存的根本的價值是相違背的,在倫理道德上是極其邪惡的,所以向來這是最兇惡的犯罪絕不寬恕。

    主持人:現在汽車已經進入我們普通的家庭當中越來越多了,養成良好的習慣可能是在駕車的時候會讓我們多做幾個動作,大家覺得麻煩,擁有汽車本身就是給我們生活帶來一種方便,在這種方便的前提下,我們最追求的應該是安全,我們不希望下次再出現類似事故的時候,就是因為我們平時沒有養成這樣的習慣而導致惡劣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