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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公佈違規違紀學校“姑隱其名”引爭議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2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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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胡新橋

  本報實習生劉志月

  “某學校違規補課收費被查處,學校全額退費,校長誡勉談話,兩位年級組長撤職。5所公辦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被要求退還超標收費款……”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教育局對外公佈武漢市教育系統違規違紀查處情況。

  但是,這項原本應受到民眾歡迎的“好事”,卻遭到了普遍質疑。

  原來,在當地新聞媒體公佈的處理結果中,被處理的學校和老師再次被冠以“某”字稱呼。

  10月30日上午,66歲的武漢市民馮寒對《法制日報》記者説:“為什麼教育局不把這些處罰名單公佈出來?這樣‘遮遮掩掩’的公佈能起到應有的處罰效果嗎?”

  教育部門為何不將違規的學校以及老師名單公佈?其中是否有難言之隱?為了解其中緣由,《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多方走訪。

  家長質疑

  教育局縱容內部同行

  10月30日,武漢市教育局在漢口江灘三峽石廣場舉辦“教育人人關心,我來問問局長”的教育政風行風面對面活動。曾從事過十幾年教育工作的馮寒專程趕到活動現場,向武漢市教育局局長謝世腰反映自己對該局不公佈違紀教師名單的疑問。

  據了解,武漢市教育局近日對外發佈了一條查處學校違規違紀的消息,稱(武漢)漢口某省級示範高中2010年上學期組織高一、高二年級學生週六補課,每月收取每生補課費70元。暑假期間,學校利用暑假安排高二年級學生研究性學習和社會實踐共12天,收取了每生費用120元。該區教育局紀委對學校校長誡勉談話,撤換了高一、高二年級負責人並在全區範圍內通報該校違規補課收費問題。

  按照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示範高中管理規定(試行)》的規定,省級示範高中違反政策規定亂收費的將被直接摘牌。該規定同時還規定,違反規定組織學生節假日集體補課的將給予警告並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將取消其資格。

  同時,武漢市教育紀工委書記高冬媛也曾公開表示,今年,武漢市教育系統將重點解決骨幹教師參加有償家教或者和校外有償培優活動的問題,舉報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對於為什麼不公佈那些受處分的在職老師,馮寒對教育局長給自己投訴的回復並不滿意:“他説這只是教育的非主流、個別案例,而他卻沒有想到家長,只想到了自己的同行們。”

  同樣專程前來反映問題的漢口居民張先生則直言:“教育局這樣殺不了‘雞’,更嚇不了‘猴’,是不是這些學校是教育部門的‘親兒子’,就要如此縱容?”

  教育局回應

  為保護學校老師積極性

  事實上,此前,《法制日報》記者曾多次就此事致電武漢市教育局聯絡採訪事宜,但是均未得到認真回應。據該局宣傳部一男性工作人員透露,不對外公佈名單是為了避免影響到這些學校和老師的感情。

  在10月30日的教育政風行風面對面活動現場,《法制日報》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武漢市教育局局長謝世腰。

  對於武漢市教育局工作人員“不公佈名單是為了保護學校和老師”的説法,謝世腰説:“這種行為(教育違規亂收費)不能代表所有的學校以及老師的行為,因此在考慮某一個問題的時候,我們考慮到整體的影響。我們要從一般的層面上、從大的層面上,來保護老師、學校的積極性。”

  “我們現在要的是制止這種違規的辦學行為,還是要把這些學校的名字放在報上?”謝世腰説,“我要的不在於一定把哪個學校的名字公佈在報上,一定把這個名字點出來,我要的是真正解決這樣一個違規辦學的行為。”

  謝世腰表示,武漢市教育系統內部應該説是很嚴厲的,內部進行通報,而且都是點名點姓的。

  對於是否能夠公佈違規違紀學校名單,謝世腰説:“(這次)我沒有在報上點名,不意味著內部不點名。你現在要的是媒體上點名,我們也曾經在報上點過名。這次沒點名,不等於以後再也不點名。”

  專家建言

  處罰監督應透明而非曖昧

  對於謝世腰局長“內部”和“非主流”的説法,學生家長表示了不滿,其中一位家長甚至向記者表示:“教育部門事關千家萬戶,內部處理、內部公佈能取信于這些家長,取信于社會嗎?在內部關起門來搞教育的結果,是學生的課業負擔越來越重,家長的經濟負擔越來越重。”

  對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守信認為:“‘照顧’之説,實有袒護之嫌。這種説法,並不妥當,也不合法。因為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一旦屬於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就須點名公開,並不存在要保護這些違法違紀者。”

  湖北律師王萬雄也有同感:“監督就必須透明,而不能遮遮掩掩搞‘曖昧’,教育部門這種不透明的態度反而不利於維護學校和老師們的聲譽。媒體監督和社會監督是結合在一起的,不透明如何去監督又去監督誰?”

  “此外,需要明確的是,內部通報批評不等同於警告,警告才是一種行政處分形式,同時警告也須書面公開。”楊守信強調説。

  “從《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來看,若有關部門拒不公佈這些違規違紀學校和教師的信息,可以由公民或相關組織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等部門舉報,受理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楊守信説,“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本報武漢11月1日電  

  記者手記

  只是沒有公佈名單,有關部門該處罰也處罰了,該撤職的也撤職了,學生家長們為何如此“大動干戈”?

  原因只有一個,學生和家長們實在被違規辦學“折騰”慘了。

  “老師在外辦學、有償上課的行為真是很普遍、很嚴重。”馮寒嚴肅地説,“我孫子現在每個週末去上(培優)班,一個月800元,而且只是週六或週日上一次,每次上兩個小時。”

  她還説,與小區裏的老人們一起聊天,得知另一位老人的孫子在武漢市二中上學,老師曾做過一個調查,請在外參加培優班的同學舉手,”那位老人説,孫子當天回來跟她講,全班就他一個沒有舉手。後來,不得已,這位老人的孫子也去參加了培優班。

  就在記者採訪馮寒時,站在一旁許久的戴女士也講述了自己家孩子的遭遇。戴女士家的孩子目前在武漢市鄱陽街小學讀六年級,即將面臨小升初的關鍵時期。“可就是這樣一個當口,孩子卻得不到公平的對待。”戴女士説,“有的老師收到一些學生家長送的充值卡之類的錢物,就把這些學生安排到中間的座位上,並時不時地給這些學生進行課間單獨輔導。而我因為沒有給老師們送禮,小孩就被安排到最後一排靠角落的位置得不到重視,你説氣不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