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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一私企老闆冒用員工身份辦卡套現百萬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9日 09: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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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馬岳君陳東升

  本報通訊員鄭藝存

  辦工資卡、辦工傷保險卡、幫忙辦信用卡、簽訂合同需要等,能想到的理由他都想到了;身邊的親人、朋友、員工等,能搭上邊的人他也都搭上了。千方百計、絞盡腦汁,為的就是盡可能多地辦卡、盡可能多地套取現金,近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得信用卡89張、涉案金額達百萬元的私企老闆陳斌,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從沒辦卡,催款單卻一張接一張

  “劉先生,您持有的某銀行信用卡的透支款項還款期限已過,經多次催繳,至今仍未清償,涉嫌惡意透支,請您務必于本函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清償全部欠款,否則……”

  前一段時間,余姚的劉某十分鬱悶,他除了不斷收到這樣類似的銀行催款單和銀行律師函,還時不時接到中信、興業、招商等銀行的電話催款。

  但讓劉某納悶的是,自己一直在打工從未辦過銀行信用卡。不堪其擾,劉某決定一探究竟,然而,查詢的結果是在催促還款的幾家銀行,自己均有一張已開卡的信用卡,劉某於是向警方報案。

  在調查中,民警提醒劉某仔細想想,自己的身份證信息是不是被什麼人用過。這一提醒,讓劉某記起來了。在到現在這個公司之前,他曾經在余姚某電器廠工作過,當時身份證被老闆陳斌拿去做過工資卡。

  原來,他是陳斌信用卡詐騙案中的受害人之一,這點被後來陳斌的供述及相關證據證明。當然,與劉某有類似遭遇的人還有很多。

  想賺大錢,不料新項目卻虧損了

  陳斌,35歲,余姚人。

  2003年,28歲的陳斌承包了余姚某電器廠,但由於經營不善,一直也沒有賺到什麼錢,反倒還虧了一些。但在陳斌心裏,他還是一直想著要賺大錢的。

  時間到了2007年年初,陳斌與人合作開發了一個做汽車喇叭的新項目。為了做好這個項目,陳斌還進行了先期調查和市場分析,覺得市場前景還不錯,值得大幹一場。於是,在與合作夥伴商量後,陳斌決定加大投資力度。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陳斌的企業在運作了一段時間後,不幸地又趕上了金融危機。“一筆生意,僅僅在三四天的運輸途中就損失三四十萬。”回想起當時的境況,陳斌一臉苦笑。企業的不斷虧損,最終讓陳斌鋌而走險。

  身邊的人,都成了他的欺騙對象

  早在2005年,陳斌在缺少資金時就曾用自己及朋友的身份信息做過銀行信用卡,並且也憑藉各種途徑套現,暫時解決了資金困難問題。此後,陳斌也陸陸續續地冒用他人身份辦出十余張銀行信用卡,這種行為讓陳斌對取得身份信息、申辦銀行信用卡、套現透支等流程十分熟知。

  這次,資金出現了缺口,陳斌自然就想到用這種方式來緩解資金壓力,並且也得到了合作夥伴的認可。

  為了能申領更多的銀行信用卡,陳斌蒐集身份信息的手段可謂無奇不有,辦工資卡、辦工傷保險卡、幫忙辦信用卡、簽訂合同需要等都成了他的藉口;身邊的朋友、員工甚至自己的父母等能搭上邊的人,都成了他的欺騙對象。

  為了能使申領信用卡通過銀行的審核,陳斌在申請表上偽造不同字體,以寫字速度、左右手寫字等騙過銀行工作人員;新購5部手機,並與原先使用的手機形成呼叫轉移,以便在銀行工作人員調查時自接電話矇混過關;甚至還動用企業的印章,為冒用身份出具收入證明。

  一切似乎都在陳斌的掌控之中。從2007年5月到2008年3月,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陳斌就冒用20余人的身份信息,在9家銀行申領了80余張信用卡,可透支額度總額達一百餘萬元人民幣。

  拆東補西,他人信用卡成了小金庫

  卡到手後,如何使卡內的資金變成可自由支配的現金,陳斌有他自己的方法,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套現:一是刷卡購買超市的高檔香煙,隨後低價賣出;二是通過銀行自動取款機直接透支。通過這種方式,幾乎所有已開卡的信用卡,都被陳斌超額使用,直到本案案發,尚有十多萬元的透支額無法歸還。

  這些平攤開來可以擺滿整個桌面的80多張信用卡,如何用用多少、還不還何時還,都由陳斌説了算,儼然成了他自己的銀行卡一樣。

  套現來的資金,陳斌除了大多用來拆東補西償還債務外,還有的甚至用來貼補家用。

  2007年12月份,陳斌的小孩生病缺少錢用,陳斌於是便想申請一個額度高的信用卡來套現,遂假冒好友胡某的身份,申領了一個較高透支額度的信用卡,並在開卡後全額透支使用。該卡透支額直到案發,也沒有歸還。

  教訓沉重,各方均應深刻反思

  短期之內,反復在各大銀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領數十張信用卡,輕鬆套現,這看似不可思議的事情,竟然在甚為原始的詐騙手法下變成了事實。陳斌必將被繩之以法,但案件卻留給我們太多的思考。

  據陳斌交代,他能夠得手,是鑽了銀行的空子:當時只要到銀行把相關資料填好,交上身份證複印件,用不同的字跡簽上名,有的銀行甚至不用審核就直接辦下來了。有一次,陳斌攜帶十多份身份證明以企業的名義到一家銀行申辦信用卡,接待他的工作人員説,他的企業規模太小,按規定這麼多人的卡是做不出來的,除非與本行的借記卡捆綁辦理。然而,最終在陳斌出具企業員工收入證明後,即全部辦出。銀行信用卡申辦流程的不規範,或者工作人員出於某種功利心理,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是該類詐騙犯罪多發的關鍵因素。

  從受害人的角度考慮,對身份信息的隨意允諾使用,在帶來一定程度社會危害的同時,也給自身增添了麻煩。本案中,有些受害人出於人情礙于面子,一開始是同意陳斌使用其身份信息申辦某一信用卡,並允諾其使用,正是這種隨意的允諾行為,使得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申領了多個銀行的信用卡,有些多達十余張,以致陳斌無法歸還透支額時,銀行的催款通知像雪片似的飛來。這不僅影響了受害人的社會信譽,有時也會在不經意間(以為是自己消費而還款)造成自身的損失。

  當然,從陳斌的角度看更是得不償失,不僅會因此失去自由,也失掉了聲譽、友情,更讓其家庭深陷其中、受其所累。在案發前,陳斌自身也為躲避債務,逃離家鄉,最終於今年5月23日在異鄉網吧內被抓獲歸案。

  承辦檢察官建議:雖然現在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方面手續更為嚴謹,但公眾依然要保護好自己的身份信息,防止被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