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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汕尾警方偵破特大販嬰案 11名男嬰無人認領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6日 21: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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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解救的男嬰們活潑可愛,令人憐惜,卻面臨“無家可歸”的尷尬局面。王漫琪 攝

被拐嬰兒獲解救卻無家可歸 王漫琪 攝

  □羊城晚報記者 王漫琪 通訊員 陳克平

  今年來廣東最大的拐賣嬰兒案被汕尾海豐警方成功偵破:3年間至少拐賣26名嬰兒,13名犯罪嫌疑人即將面臨法律的嚴懲。本月初,由公安部列為全國打拐第83號的“2010122”販嬰特大案件報送至汕尾市檢察機關,正式啟動司法程序。

  10月14日,汕尾當地警方透露了這宗特大販嬰案的破案詳情。與此同時,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破案至今九個月之久,竟然沒人前來認領11名被解救出來的男嬰。

  破網:

  被抓女人販是在逃人員

  今年1月22日上午10時左右,汕尾市海豐縣警方接到線人通報,稱有一輛深圳牌照的麵包車停在名園村三巷43號屋前,有幾名男女交頭接耳,進出該樓房,神色可疑。該民宅,正是警方長期盯梢調查的涉嫌拐賣嬰兒的窩點。

  海豐公安局刑警大隊迅速出動,衝進屋內,當場解救一名出生不足月的男嬰,並抓獲犯罪嫌疑人9人,包括林秀香(女,56歲)、曾向吳(59歲,林秀香丈夫)、黃素華(女,26歲,揭陽市惠來縣人)、黃炳鎮(男,47歲,汕頭市潮陽區西臚鎮人)等涉嫌販嬰疑犯,以及涉嫌購買嬰兒的黃俊木(35歲,汕頭市潮陽區人)等4人,現場繳獲交易男嬰贓款人民幣4萬元。

  落網的9人中,有“仲介”,有接送司機、有聯絡買家的下線,分工明確。一審查,林秀香竟然還是2001年海豐公安局批捕的涉嫌拐賣兒童網上在逃人員。經深入審查,林秀香招認自己此前曾以同樣的手段販賣嬰兒多宗,令參加審訊的警員也不禁震驚:在過去數年間,至少有26個嬰兒經由林秀香的手上流轉販賣!

  案發當天,海豐公安機關成立了由副局長鄭海陸任組長的“122”特大拐賣兒童專案組,並派出警力奔赴廣東各地解救被拐嬰兒、抓捕人販———

  1月23日,警方在揭陽解救得第二個被拐賣的男嬰;

  1月24日,專案組在河源市紫金縣抓獲林秀香的“上線”溫漢環。他是這個特大販嬰網絡中的關鍵一環,是被拐嬰兒從外省流入廣東的主要介紹人,曾先後十幾次給包括林秀香在內的多個下線介紹販賣嬰兒,每次獲利從1500元至3500元不等;

  1月25日,林秀香的“下線”葉國祥落網;

  1月26日,普寧市高埔鎮的鄭花將其購買的一名男嬰送到公安機關;

  1月28日,海豐縣梅隴鎮梅西村委的余枝把自己向林秀香購買的一名男嬰送到公安機關……

  汕尾海豐警方在行動中,一共抓獲13名人販並尋獲解救出11名被拐男嬰。

  罪惡:

  “中轉站”轉手26名嬰兒

  “122”特大拐賣嬰兒系列案引起了省公安廳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視。公安部將“122”特大拐賣嬰兒系列案列為全國“打拐”專項行動第83號督辦案件。

  根據警方調查,以溫漢環、林秀香為首的團夥販嬰犯罪案情逐漸明晰:“122”特大販賣嬰兒網絡牽涉廣東、雲南兩省八市,林秀香在汕尾海豐縣的家猶如一個販嬰“中轉站”,通過溫漢環從16名雲南籍的“上線”購得26名嬰兒(其中大部分是男嬰),再由9名廣東籍“下線”將這26名嬰兒全部賣出。

  麻煩:

  福利院不收養被拐男嬰

  今年3月9日,羊城晚報記者曾隨專案組民警前往海豐縣福利院,解救出來的男嬰被送到福利院裏臨時寄養。民警告訴記者:“孩子被拐賣時最大的還未足月,最小的才出生十來天,看到這些幼小的生命,我們感到震撼和責任重大。”記者在福利院的嬰兒間裏看到,被拐男嬰們躺在一張張嬰兒床裏,有的睡得正酣,有的手舞足蹈地玩耍,活潑可愛。福利院的阿姨給睡醒的男嬰喂食,悉心照顧。

  10月14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重返福利院,原先寄養的男嬰已不在該院寄養,福利院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福利院只收養被遺棄的孩子,公安機關解救的男嬰不屬於收養之列。工作人員透露,有1名男嬰送來時身體較弱,不久因為敗血症搶救無效死亡,另有5名男嬰由海豐公安局的幾名警察帶回家中寄養,剩下的孩子,警方讓那些曾出錢購買的家庭繼續寄養。據海豐警方介紹,這個做法是臨時寄養,只為了讓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顧,一旦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就會馬上送還。

  尷尬:

  “賣兒”怪圈造成認親難

  然而,這些被拐賣的男嬰真能找到生身父母嗎?他們在哪?破案至今九個月之久,卻為何遲遲無人前來認領?

  羊城晚報記者調查中獲悉:案件偵破後,汕尾警方曾對被解救的11名男嬰一一採取了血樣,全部送往廣東省公安廳做DNA鑒定,並上傳至全國聯網的DNA資料庫比照,根據程序,假如有父母丟失了孩子並向公安機關報案,當地警方均會採集其DNA,與被解救的兒童一經對照即可確定血緣歸屬。遺憾的是,汕尾解救出的11名男嬰DNA比對結果至今未有消息。

  2009年9月15日,羊城晚報記者曾報道廣東揭陽市破獲一宗跨省流竄拐賣12名男嬰的案件,12名被救的兒童同樣面臨認親難題。汕尾、揭陽兩地的辦案民警在向記者介紹案情時均作出了同樣的推測分析:這些被拐男嬰極有可能就是其親生父母為了牟利自己賣掉的,因此根本就沒有向警方報案。據介紹,辦案民警在偵破這兩宗拐賣男嬰案的過程中,均追查到男嬰的源頭來自雲南,此前在當地曾存在一個交易嬰兒的“地下市場”,而讓人咋舌的是:在市場上交易嬰兒的很多竟是他們的親生父母,在當地甚至有“賣豬不如賣孩子”的荒唐傳言。

  在一些重男輕女思想較濃的農村地區,只因傳宗接代觀念作怪,便有家庭甘願高價購買男嬰以續“香火”,這就給拐賣兒童犯罪團夥提供了“需求”驅動力。為了牟取暴利,人販子不惜鋌而走險到處拐賣甚至偷搶男嬰;僅為了數萬元的利益,個別地區竟有人賣掉自己的親生孩子,如此咄咄怪事也給當前的打拐工作帶來新的難題:救下了孩子,卻找不到親人,最終無奈將孩子交由買方家庭撫養,成了被迫“默許”既成事實的尷尬。

  王漫琪、陳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