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律對食品安全犯罪就該出“重拳”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7日 09: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孫瑞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5日對外公佈了《關於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罪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與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的職務犯罪一般不得適用緩刑(9月16日《新京報》)。

  三鹿事件剛剛結束不久,毒奶粉就東山再起重新回到了市場,近年來我國雖然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國食品安全事故仍然層出不窮,原因何在?在我看來,與食品安全刑罰力度不足以震懾犯罪,食品安全犯罪違法成本過低有關。雖然刑法規定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可判處死刑,然而,現實中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死刑的有幾個?在公安部門偵破天津某乳製品有限公司生産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辦案人員去控制公司高管時,對方當著辦案人員告訴家屬説,“不要害怕,最多判3年的刑”。顯然,較低的犯罪成本讓這些無良商家變得有恃無恐。

  在2009年年底和今年初影響全國的三聚氰胺奶粉案中,涉嫌生産銷售數十噸三聚氰胺問題奶粉的主犯,最後只判了3年有期徒刑,而且緩刑3年。顯然,這種判決結果與其産生的嚴重社會後果不符,這樣的打擊力度不足以震懾犯罪,也不足以制止這種犯罪行為的繼續發生。

  目前,我國共有食品生産加工企業44.8萬家,其中規模在10人以上的企業為6.9萬家,10人以下小企業、小作坊35.3萬家。顯然,這麼多的生産經營企業,光靠職能部門的有限力量去監管,根本無法給人民提供可靠的食品安全保證。食品安全,在一定程度上更要靠食品生産企業,發揮第一責任人的自覺性,把好食品安全的這個第一道防線——生産關。

  當前,食品領域發生的眾多安全事故告訴我們,目前我國的食品生産企業遠遠沒有肩負起食品生産安全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必須讓法律發揮更大的作用,讓法律加重企業的責任承擔。特別是要通過法律的嚴厲處罰,讓食品生産企業牢固樹立起安全至上理念,再也不敢對食品安全掉以輕心,再也不敢生産出不合格的食品,更不敢故意生産制售假劣食品,這是法律首先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通知,要求執法部門嚴格執行法律,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顯得及時而必要。當然,在加大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打擊力度的同時,我們也有必要加大對違法企業的經濟處罰。在歐美一些國家,産品問題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其金額動輒就是幾千萬甚至上億美元,根本不以“買一賠幾”來計算,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保證了食品的相對安全,值得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