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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得而復失的資格(2010.9.14)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6日 16: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節目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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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這裡是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歡迎收看經濟與法。2010年8月25日,也就是在前兩周,一場行政訴訟官司,在北京昌平法院開庭審理,這是北京首例不服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取消限價房資格的行政訴訟案件。我們先來看一下庭審的現場片段。

    康女士 :認定故意隱瞞欺騙所以取消資格,我覺得對於我們兩個還是一個剛剛工作的年輕的同志,而且下達(通知)到我們單位,我覺得這個對我來説,我覺得我接受不了。

    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幹部: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在查明二原告虛假申報和隱瞞不報的事實後,作出取消二原告購買限價商品住房資格的決定,

    王先生:根本就不存在弄虛作假,更不存在故意隱瞞家庭房産情況。

    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幹部:具體行政行為,事實認定清楚,適用規章正確,行政程序合法,依法應當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與維護。

    王先生:兩限房購買資格是經過合法途徑,按照各級政府的要求層層審批,並經公示合法取得的,應該予以保護。

    本案的原告是一對80後小夫妻,從剛才的庭審片段中不難看出,這小夫妻倆的意見很大。本案的被告是北京市昌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代理出庭的是該中心的幹部,立場也很堅定。雙方庭審中辯論的核心內容,就圍繞一套限價商品房的購房資格。

    王先生 我只是想圓我一個夢,給自己一個房子。

    這對80後的小兩口是在2007年喜結連理的,因為兩人參加工作剛剛5年,並沒有什麼積蓄,因此婚後一直租住在岳父、岳母家。小夫妻倆一直盼望能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過上屬於自己的小生活,而節節攀升的房價讓他們只能望而卻步。就在婚後的第二年,2008年11月,機會來了。

    王先生:昌平的第一批兩限房開始進行申購登記,也確實挺高興得,因為能夠花均價6500在回龍觀買一套房子,簡直就是有一種夢圓的感覺。

    所謂兩限房,實際是限家商品房的俗稱。是國家從2007年開始,為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建立分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規範本市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結合各地方實際情況而制定的辦法。是政府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時,提出限制銷售價格、住房套型面積和銷售對象等要求,由建設單位通過公開競爭方式取得土地,進行開發建設和定向銷售的普通商品住房。昌平地區的限價商品房每平米的價格基本都在7000元以下,這要比同地段商品房價位便宜了一半還多。

    康女士:當時我已經懷孕了,當時很激動。我是第一時間就跑到了鎮政府去詢問,我有沒有資格,可不可以發給我表申購這個。

    在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小兩口填寫了《北京市家庭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核定表》。按規定提交完相關的證明後,進入了入戶調查、審核、復核的過程,前期一切進展得很順利,接下來是上網公示。

    康女士:我是申請人,然後我愛人是共同申請人。

    王先生:我是天天的上網,每天第一件事情上網看有沒有我們的消息,下了班也會看一下網,是不是在中間,早上起來沒有公佈(也許)晚上公佈了。

    小兩口在焦急與興奮中等待了幾個月,妻子腹中的胎兒也在一天天的長大,直到一天他們在網上查詢到,他們的申請已經通過了公示,獲得了兩限房的購買資格審查。

    康女士:當時在單位很多人都知道這個事情,所以當時也覺得,也挺自豪的,因為自己成為先頭部隊,然後參加這個兩限房。

    按照相關規定,兩限房購房資格的審核需要一定時間和比較嚴謹的步驟,王先生説,他們小兩口獲得兩限房的購買資格,本來就覺得自己非常幸運了,可接下來幸運的事兒仍然接連光顧。因為通過兩限房資格審查,只算完成了第一步,之後還要等待具備兩限房標準的樓盤出售。

    王先生10月17日前後,也是很突然,網上公佈出來了,在回龍觀有兩處限價商品房要搖號,要合併搖號,而且量非常非常的大,我第一感覺我要有房了,我愛人瘋了一樣去報名,去申購。什麼時候可以去搖號。

    報了名沒多久,小寶寶也出生了,王先生夫妻倆沉浸在喜悅當中。兒子出生還不到兩個星期,夫妻倆又接到通知,他們家搖號中標,已經成為一個兩限房樓盤的正選家庭。

    王先生:一居室,一共是185套,我和我愛人是183號,

    記者:家裏等於雙喜臨門?康女士:對,當時我就覺得寶寶的降臨好像給我們生活中帶來很多幸運的事情。

    王先生:我認為我太幸運了,兒子有了,房子也有了,我真是太幸運了。很幸運的一年嘛。

    夫妻倆隨後和開發商簽了購房協議,並約定了首付款交付日期,此時他們已經盤算好了房款的來源著落。

    王先生:用我們的住房公積金,去支付這房子的首付,我們已經向父母借款了,加上公積金,加上手裏面的一部分錢呢,我們只需要再貸20多萬,每個月還1000多塊錢,我們還可以承受的。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順利、如意的向前推進著,然而就在交款的前一天,他們夫妻突然接到了一個通知。

    王先生:第二天要交錢了,12月17日要交錢了,突然接到區建委的一個電話,説我們接到一個匿名舉報,你(們)不符合兩限房購買資格,你(們)的資格被取消了。你(們)不用去交錢了。

    購房協議已經簽完了,第二天就要交首付款了,可偏偏在這個節骨眼上,購房資格被取消了,短短的兩天內,王先生和妻子的心情一下子從頂峰跌到了谷底,這是怎麼回事呢?

    王先生:當時我已經蒙了。我第一想到的問題,這件事情誰幹的,電話是誰打的,很亂,

    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王先生,有人匿名舉報,稱王先生及妻子在之前的拆遷中享受了安置住房。

    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幹部:二原告先是隱瞞在王莊村拆遷中作為被拆遷人,王忠的家庭成員,得到120平方米(其中包括原告康燕霞腹中胎兒)回遷安置住房的事實。再將戶口遷至回龍觀村後,在回龍觀社區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在獲得批准期間,二原告在回龍觀村拆遷中,再次獲得140平方米回遷房購房指標。二原告繼續隱瞞了這一事實,直至被知情人匿名舉報至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説,雖然是匿名舉報,但他們對舉報情況進行過進一步的核實。

    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幹部:住房保障管理服務中心,分別向實施王莊村拆遷的拆遷單位進行了調查取證,並又向回龍觀村村民委員會進行了調查取證。

    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向王先生出據的2008年北京市制定的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標準中規定,申請人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積15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認為王先生一家在此前的兩次拆遷中,所獲得的回遷安置住房面積已經超出了申請的範圍,因此他們不符合購買兩限房的資格。

    明明已經在前後兩次回遷中得到了安置房,還來申請兩限房,如果真是這樣,那王先生這小兩口可太不應該了,因為,兩限房是專門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的,國家有相應的政策性補貼在裏面,這明擺著是佔國家的便宜嘛。聽到這兒,王先生小兩口是大呼冤枉,他們説回遷安置是有自己的名字,可是房子卻一間都沒撈著。

    王先生是昌平區沙河鎮王莊村人,而康女士是昌平區回龍觀村人,2007年兩人結婚後不久,就趕上了王莊村的拆遷。

    王先生:20 2008年5月份,王莊拆遷,對於沙河鎮政府來説,是2008年的頭等大事,因為高教園區的建設,也是一件昌平區的重點工程,沙河為王莊拆遷還專門制訂了政策。

    按照當時優惠的拆遷政策,作為家庭的共同居住人口,小兩口分配到了應享有的優惠購房面積。

    王先生當時沙河鎮政府制訂的安置政策就是每個人可以享受40平方米的優惠購房面積,我們當時也是和開發商溝通過,説這個房子我要和你去簽這個房子你給我,開發商不同意,他説我只是和房産人去簽。

    因為自家房屋的産權人是王先生的母親,所以只有母親才有資格和開發商簽訂、辦理一切相關的手續。

    王先生:只承認她是房屋的唯一售賣人。説如果你們家裏面需要對這個房屋,未來登記這個産權證要進行一個確認,這個房子我給你原房主,你如何處理你的房子是你個人得權利,羅頓公司不去干涉。

    王先生家的宅基地面積為212平米,按照當時拆遷政策,王先生和當時已經懷孕的妻子康女士一共享有120平米的優惠購房面積,但,他們説一平米也沒有從父母那裏得到。

    王先生
問:你父親和你母親名下現在有幾套房子?
    答:我父親名下有兩套房子,我母親名下有一套房子。
問:父母名下的房産您一套也沒有?
    答:沒有。
問:既然家裏拆遷你們也是共居人,您是兒子而且剛結婚?
答:父母的意思房子現在是我的,拆完了還是我的,百年之後那些事情,那是百年之後,因為我是獨子不會有其他的人的,那個就是我的。

    王先生的父母都是土生土長的農民,對於土地、房子有著根深蒂固的觀念,父母作出這樣的決定,身為子女,小兩口也表示能理解。

    王先生:從我們年輕人的角度去考慮呢,我也希望自己白手起家,我也知道,房子對於父母的重要性,我不會跟我母親爭,除非她説,兒子這個房子我給你了。我不會跟她爭的,我認為我要跟她去爭房産這是我的一種不孝。

    房産是在父母名下的,目前沒有分給自己的意思王先生也只能作罷。拆遷不久後,為了居住方便,王先生和妻子回到了妻子所在的回龍觀村,租住在岳父家,並將自己的戶口也轉了過去。2008年隨著購買限價商品房的政策陸續出臺,小兩口向回龍觀地區提交了申請,並按照要求開始辦理相關的證明材料。

    王先生 住房這塊,回龍觀這邊比較簡單,我們也是在村裏面住,由村委會調查一下,這個房子確實不是我們的,村委會出了一個證明,證明我沒有房産,我愛人也沒有房産。
 
因為王先生的戶口遷移到回龍觀村未滿三年,按照相關規定,還需要原戶籍所在地證明他的房産情況。

    王先生:我又拿著這些材料去沙河也是同樣開份房産的證明,證明我在沙河期間是否有房産。

    雖然父母有三套房子,但沒有一套在王先生名下,很快王先生便拿到了沙河鎮出據的證明。

    王先生:沙河鎮政府承建科去那兒開這個證明,承建科的人也向王莊村委會打電話諮詢了,核實完給我出據了這份證明,而且證明上明確的寫著購兩限房,此情況屬實。

    2009年2月4日康女士的申請通過了,經市住建委備案後,他們進入了等待房源進行搖號的輪候期。而就在這個期間,回龍觀村也開始進入了拆遷,小兩口作為拆遷人,享有140平米的回遷安置面積。然而,可是,小兩口説他們仍是沒有真正獲得一平米的房子,原因和上次一樣。

    問:您岳父沒有給你們房子?
答:因為他們是農民,沒有經濟來源,只能靠出租房屋去獲取收入,而且他們明確表示過房子不會給我們的,人家説了,我原來有很多房子,現在拆了房子還全都是我的。我也能夠理解老人的心,房子我不去要求。

    兩邊回遷安置時,小兩口都有份額,可是拆遷安置房登記的産權人都沒有這小兩口的名字,這怎麼能算是有房呢?於是小兩口找到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進行交涉。工作人員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到底該不該取消他們購賣兩限房的資格呢?他們將這一情況向上級部門進行了彙報,于2010年4月19日作出了決定,後果很嚴重。

    依據北京市制定的購買限價商品房的相關規定,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對他們作出了《購買資格取消通知書》:經查,你家庭在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過程中及輪候期間,存在隱瞞家庭住房面的情況,取消你家庭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康女士:當時我接到通知看到內容我傻了,當時就問工作人員,我説我的情況不太符合這個隱匿吧。

    王先生:我的第一想法是,我要提起行政復議,希望通過他們的上一級部門去糾正一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此進行了復議,三個月後,王先生收到了回復。
 
王先生(2010年)7月7日,決定書的內容我打開之前還抱有一線希望,但是打開之後是一萬多個失望。

    復議中,王先生和康女士認為: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在調查期間沒有充分聽取申請人的意見,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的上一級,昌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被申請人稱:申請人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其家庭住房情況,騙取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的行為事實清楚,其購買資格應當被取消。經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復議後,結果維持了昌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決定。

    “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其家庭住房情況,騙取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對於這個結論王先生夫妻倆堅決不認同,2010年7月夫妻倆提起行政訴訟,這也是北京市首例將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訴至法院的案件,他們請求依法撤銷其作出的《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取消通知書》。

    2010年8月25日昌平法院開庭審此案,庭審中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指出,根據調查核實所獲得的證據,王先生夫妻倆的確不具備購買兩限房的資格。

    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幹部:
二原告作為沙河高教園區王莊村拆遷的被拆遷人口,已經取得每人40平方米的回遷房認購指標,並且還給予了腹中胎兒40平米購房指標,僅此一項,住房面積就已經超過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準入標準。作為回龍觀村被拆遷人,再次取得回遷房購房指標每人70平米,共計140平方米,其已經不應該在具備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資格。

    王先生:如果被告認為原告房産超標,請你提供確實的證據,證明原告和某位開發商簽訂過房屋購買協議,任何都可以,或者到建委的網站全部查詢一下,原告名下有沒有房産,我們名下沒有一套房子,請注意這一點,不要推定!

    昌平區住房保障和服務中心幹部:
我想提醒二原告,利用拆遷管理戶籍管理的空隙,以不同已佔不同拆遷區域內遷轉戶口的方式,重復獲取拆遷安置房,並堅持申購限價商品房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國家及地方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其行不應當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王先生:被告辯護人這種説法是對原告的人格侮辱!《通知書》給我們下達的是隱瞞家庭住房面積,所以取消資格,對於我們兩個還是一個剛剛工作的年輕的同志,而且下達到我們單位,對我們的名譽和正常生活産生了很大的影響!我們兩限房購買資格是經過合法途徑取得的,應該予以保護,原告根本就不存在弄虛作假,更不存在故意隱瞞家庭房産情況。

    雙方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在庭上爭執的很激烈,王先生説他們夫妻雙方名下至今沒有一處房産,這符合購買兩限房的標準。不僅如此,他們的限價商品房資格是經過合法途徑,按照各級政府部門要求,層層審批,並經過公示合法取得的,應當予以保護。那麼,王先生夫妻倆的條件究竟合不合適申請兩限房?他們兩次拆遷得到了安置面積份額,而安置房卻都是在父母名下,這種情況有怎麼看待呢?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經濟專業委員會主任 肖金泉 政府之所以出兩限房的規定,是説,你自己的能力達不到,政府呢來通過這樣的一個補償措施,來對你進行幫助。

    肖金泉主任説,從其他幾個限制條件上看,王先生夫妻倆的情況基本符合,但是在人均住房面積上,的確出現了條例規定之外的情況,而從條例規定的原則上看,雖然現在他們兩個人的名下還沒有登記有住房,但是雙方父母的回遷安置住房中是包含有他們的財産權利的。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經濟專業委員會主任 肖金泉
從房産證上沒有他的名字,但是他的父親或者母親這個房産之所以能夠獲得這麼大的面積,是包含了他們權益的。那麼就是他父母給不給他住,那是另外一個法律關係要解決的問題,他從法律上是有權利要求他的父母來讓他住這個房子,否則他父母不應該獲得這麼大面積得不償。所以從實質的法律要件去説,我個人認為,兩限房不允許他再購買,應該是公平的,否則就不公平了,對你的,如果這種情況的發生,等於政府給了你兩次幫助的這樣一個機會,而別人只有一次,所以説是不公平的。

    那麼王先生夫妻倆提出,他們先前獲得的資格,是經過正常途徑、層層審批獲得的,舉報人舉報時,他們已經通過了公示期,而且也已經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協議,這種情況下,取消他們的購房資格合適嗎?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經濟專業委員會主任 肖金泉
公示就是在法律執行過程當中一個程序,公示的作用,是希望在公示期間有知道相關部門不知道的事實,其他人能夠提供,實際上是為了加大對這個事情它的透明度和對事實更多信息的掌控。那麼公示期過了以後,政府發現這個問題,政府也有權力做出這個決定,你不要説過了公示期,就是房子已經賣給你了,如果發現問題,還仍然可以給你收回來。

    肖主任認為,住房保障部門取消王先生夫妻倆購買兩限房的決定,符合法律規定。但對於是不是屬於“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其家庭住房情況,騙取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需要甄別。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經濟專業委員會主任 肖金泉
那麼它也有兩種情況,一個是故意隱匿,一個他是有誤解,如果原告不曉得拆遷已經獲得補償的同時,不能夠再申請兩限房了,他沒有明確對法律理解的話,那麼就是説他們是故意隱匿或者欺騙可能也是不公平的。

    王先生:我一直認為我們是符合條件的,即使不符合,從表面來説不符合,我們也不應該被夠上故意捏造面積和騙這兩個名號,太大了,我們承受不起,我們真的承受不起。

    北京市第一起因兩限房資格而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目還在審理過程當中,最後的審理結果,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其實,在限價商品房之前,還有經濟適用房,回頭來看,出現了很多問題,許多不符合甚至遠遠超過購買經濟適用房標準的人買到了經濟適用房。在目前限價商品房中,如何避免類似的問題呢?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經濟專業委員會主任 肖金泉
在兩限房政策出臺以後,不能排除有故意隱瞞家庭財産,或者故意編造一些事實,來騙取兩限房的這個行為,在這個執行的過程中,因為它是一個新興事物,所以一定會做一些相應的微調,使它不斷的完善,實際上在各地在兩限房它的相應規定出臺以後,已經在做相應的調整,對於一些沒有預料到的問題,發生以後,對這些問題呢,通過補充規定,補充通的形式不斷的完善。

    兩限房也好,經濟適用住房也好,都是政府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難的保障性政策,讓政策真正惠及於民,讓真正需要的人享受到政策福利,不在兩限房上再出現經濟適用房中出現的一些問題,關鍵在政策執行這個層面上,層層審核各道程序,要實起來、嚴起來。
感謝您的收看,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