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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撞老太無錢賠償自盡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6日 11: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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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歲小夥騎車在北京豐台區撞傷老太,寫下3萬元醫藥費欠條後自殺身亡,他在遺書中留言稱“無錢以命還債”。事發後,小夥父母起訴老太的5名親屬,稱兒子被逼身亡,索賠76萬餘元。被告方認為,其與死者自殺無關,不應擔責。9月14日此案開庭,未當庭宣判。

  小夥騎車上班撞傷老太

  起訴書顯示,死者廖珍平是四川人,18歲的他生前在一家餃子館當廚師,和父母住在豐台區郭公莊村。

  去年9月13日上午,廖珍平騎著電動自行車去上班,騎到白盆窯村堯舜建材城附近時,與迎面走來的王老太相撞,76歲的王老太被送往醫院治療。隨後,廖珍平和王老太家屬前往交警隊協助調查。後交警認定,廖珍平負事故全責。

  廖珍平的父母稱,當日上午11時許,王老太的兒子王滿生糾集4人,挾持廖珍平回到住地索要3萬元醫療費。當時,廖珍平的母親説沒錢,對方強行帶著廖珍平到老鄉家借錢。一直到次日下午,廖珍平仍沒回家,家人報警稱廖珍平被王家人綁架。隨後,警方將此事定性為人口走失,而非刑事案件。

  遺言稱“無錢以命還債”

  去年10月初,在廖珍平一直“失蹤”的情況下,廖珍平的父母和王家人達成調解協議,賠償王家人7900元,對方返還了廖珍平寫下的3萬元欠條。

  去年10月22日,廖珍平的屍體在豐台區汾莊鐵路口橋洞裏被發現,已經高度腐爛,身旁散落著幾份被水浸透發黃的遺書。其中,5份遺書寫給家人,1份寫給公安機關,遺書稱“警察同志(大哥,叔,大姐),我今天是自殺,不是他殺,因我無錢還清欠的錢。我在次(編者注:此)了結我的生命。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錢與我的監護人無關。我只能用我的生命來嘗(編者注:償)還。希望我的命能嘗(編者注:償)清。我監護人也無權來還清我所欠的錢。

  爸媽,對不起,我沒錢還他們,只能用生命來還了。我給警察留言了,如果他們(編者注:指王家人)告你們,你去找警察要遺言。我好無能啊,我有好多話想和你們説,可説不出口。”

  經警方調查,廖珍平的身體未見明顯傷痕,係服敵敵畏自殺,不屬於刑事案件。

  死者父母起訴索賠76萬

  隨後,廖珍平父母起訴,向王家人索賠76萬餘元。14日,原告夫婦均未到庭,代理律師稱,王滿生等5人為了追討醫藥費,非法挾持廖珍平長達5個小時,並威脅恐嚇,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壓力服毒自殺。5名被告應對此擔責。

  5被告的代理律師遞交了12份證據,證明當日廖珍平去找母親要錢,其母不但沒給,還動手打了他,王家人跟隨廖珍平借錢未果,雙方一起吃飯,廖珍平寫完欠條後獨自離開了。“自始至終沒對廖珍平進行挾持和逼迫,且其自殺和被告主張醫藥費並無因果關係,不同意賠償。”被告代理律師稱。

  本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