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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錄取通知書害慘1300名高考生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5日 09: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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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真錄取通知書。

圖為假錄取通知書。

   本報記者儲皖中本報實習生施懷基

  今年8月底,一大批高考成績不佳的學生不幸落榜,卻又極為“幸運”地收到了雲南財經大學的通知書;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報名之後,卻先被安排軍訓,後被安排住進城中村的小旅社,再後來,這些“幸運”的學生得到了很“不幸”的消息:他們的錄取通知書是一家名叫雲南經貿進修學院的民辦教育機構“盜用”雲南財大的名義發出的,是地地道道的“山寨版錄取通知書”!

  13日,雲南財經大學在當地媒體上發出聲明,與雲南經貿進修學院“劃清界限”。據悉,總共有1300余名學生在此次“山寨通知書”事件中上當受騙。

  三本線沒上卻被“錄取”

  今年參加高考的的大理學生小李,高考成績不佳,考了325分,三本線都沒上。就在她焦急地在家等待期間,二本錄取工作都還沒完成的時候,她卻很“幸運”,接連收到了省內省外各種學校的十幾個錄取通知書。

  小李經過反復比較之後,挑選了有“雲南財經大學”公章的一份錄取通知書,她想,雲南財經大學是雲南比較好的大學了,而且還是本科,學校又在省內,自己讀書也方便。

  根據通知要求,她8月22日到昆明報到,沒想到連雲南財經大學的門都沒進去,報到是在住宿區進行的。在報到的時候,她的高中畢業證、身份證、畢業證等都被收走,並隨即被安排上車去參加軍訓。半個月軍訓結束後,她滿心想著現在總算可以進入財大的校園讀書了,不料,她和她的幾個同學被安排到了龍泉路旁一個城中村的招待所裏住了下來,兩個同學一張床。而她們上課,則是安排在了財大附近,自己來報名時候的龍泉公寓!

  懷疑上當的小李后來和同學一起,向教育部門和雲南財經大學諮詢的時候,得知財大並沒有招收她們,雲南經貿學院是假借雲南財經大學的名義在招收學生!

  隨後,有關部門介入調查之後,發現,雲南經貿學院冒用雲南財經大學名義招收來的學生竟然多達1300余名!

  雲南財大代經貿學院退還學費

  事件發生後,雲南財經大學迅速作出了回應,公開向媒體介紹相關情況。據稱,雲南經貿學院的真名為雲南經貿進修學院,是一所民辦學校;財大在今年8月初就發現雲南經貿學院未經財大允許和批准的情況下,盜用該校名義,私自錄取學生。對此,財大曾對雲南經貿學院提出交涉,要求停止對財大名譽的侵害,並在雲南財大網站上發出聲明,提醒考生和家長注意鑒別。

  同時,雲南財經大學將雲南經貿學院所招的學生進行正式接管,安排到雲南財經大學西區高職學院就讀學習。而不願意繼續就讀的部分學生,除了已發生的費用外,其餘學費可以全部退還。據了解,雲南財大已經代經貿學院支出400余萬元,用以退還不願繼續就讀學生的學費。而願意繼續就讀的學生可以選擇補填志願進入專科學校就讀、通過成人高考獲得雲南財經大學的入學資格,也可以參加自考。

  據財經大學有關負責人介紹,雲南財經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曾以主考單位的名義與雲南經貿進修學院簽訂了一個自學考試的合作協議,在這份協議中,雲南財經大學職業技術學院的職責是主考,雲南經貿進修學院的職責是主辦,所以主考和主辦是在國家規定的情況下簽訂的協議。雲南經貿進修學院給學生發放了一份具有欺騙性的雲南財經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造成了此次欺騙行為!

  據介紹,雲南經貿進修學院院長趙永剛目前已經被警方控制。

  招一個學生回扣兩千多

  據雲南經貿學院院長趙永剛稱,該校“只發了2000多份通知書”,最終有1300多名學生前來報到入學。但是,據警方的調查,事實上,經貿學院發放的通知書是趙永剛所説的十倍,達到20000多份,而且,通知書故意混淆普通本科和自考助學的區別,以此欺騙學生和家長。按照每名新生平均每年6000元計算,1300余名學生,收取費用可達650萬元以上,其中,250萬元左右用來支付招生回扣。

  據了解,和一些不正規的民辦學校一樣,雲南經貿學院組織了數量可觀的招生隊伍,招生人員分赴各州、縣、鄉村,主要目標是騙取農村學生和低分學生前來上學。此次上當受騙的學生主要來自雲南省的一些邊遠山區,還有少數西藏、新疆等地的省外學生。

  為了鼓勵招生人員,學校對他們進行高額獎勵。據稱每招一名學生可獲得2200元提成,佔一名學生一年學費的30%還多。而在招生大軍中,有專職招生人員,也有少數中學班主任、以及暑假打工的學生、被新招的新生等。

  事發後,趙永剛以及經貿學院相關人員均不知去向。之前“熱心”的招生老師們也是關停電話,人間蒸發。據分析,按照650萬元的學費收入來算,除去250萬元的招生回扣,以及第一批轉移學生退還的140萬元,再加上租金、員工開銷等成本,趙永剛等人至少卷款200萬元以上。

  據了解,雲南省教育部門亦曾經先後兩次發文,要求雲南經貿學院停止違規招生並整改。教育部門稱,該校違反了教育部“六嚴禁”中“嚴禁通過虛假宣傳、混淆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違規承諾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騙考生入學”的規定。但是,兩次文件還是沒有能夠阻止該校的違規招生。

  13日,雲南財經大學在本地媒體頭版刊登了“嚴正申明”,再次與雲南經貿學院“劃清界限”,聲明稱:雲南經貿進修學院與雲南財經大學以及雲南財經大學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沒有任何有關本科招生的合作關係;雲南經貿學院以“嚴重違法的手段,盜用我校招辦名義,偽造我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本科入學通知書,欺騙學生與家長……嚴重侵害了學生利益,擾亂了招生秩序”!雲南財大表示,在雲南經貿學院不配合的情況下,財大為要求退款的學生先行墊資代為退款;但對雲南經貿學院侵害雲南財大聲譽的行為,將保留提請有關部門採取行政和法律措施的權利!

  本報昆明9月1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