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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資質幼兒園女童被燒身亡 老師跪求輕判昏厥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3日 11: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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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彥巧下跪痛哭請求輕判。昨日,無資質的“陽光樂園”幼兒園園長王榮花及老師李彥巧分別因犯有消防責任事故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和3年。李彥巧聽判後當場癱軟、昏厥,所幸無大礙。今年1月17日下午,位於朝陽區東壩鄉的“陽光樂園”幼兒園著火,一名2歲女童不幸被燒身亡。記者 王貴彬 攝

  昨日,無資質的“陽光樂園”幼兒園園長王榮花及老師李彥巧分別因犯有消防責任事故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年和3年。李彥巧聽判後當場昏厥,但無大礙。

  幼兒園存隱患未整改

  公訴機關指控,1月17日午飯後,位於北京朝陽區東壩鄉的“陽光樂園”幼兒園的孩子們進入午睡,老師李彥巧出去買菜。下午1時,兩個小朋友在屋內玩電暖器時,電暖器倒地,並引燃一床棉被。火災中,兩歲的小薇(化名)被燒身亡。

  檢方查實,該幼兒園屬於無照經營,此前因存在消防隱患,被多次告知整改,但園長王榮花一直未整改,最終導致火災發生。檢方認為應以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追究王榮花和李彥巧的刑事責任。

  此前的庭審中,王榮花承認曾被告知幼兒園有安全隱患,但自己只是將外露電線包上了。

  李彥巧稱,事發時,因緊張,沒有數清孩子數,等發現未見小薇想去救時,又擔心別的孩子無人看護出危險而放棄。“如果當時有人能幫我看孩子,我會不顧一切去救人。”

  王榮花和李彥巧都自願認罪。王榮花還向法庭遞交了10700元賠償款。

  被告人在攙扶下聽判決

  昨日,朝陽法院依法對王榮花和李彥巧作出判決。

  李彥巧聽判時,一直哭泣,並當場癱軟,在法警的幫助下才勉強站住。但隨後因情緒激動,李彥巧突然摔倒在地,出現抽搐。法警趕緊過來邊掐人中邊進行安撫,法官撥打了999。李彥巧症狀緩解後邊哭邊説,自己家境不富裕,擔心服刑期間自己的一對兒女無人照顧。經急救人員確認李彥巧無大礙後,李彥巧被送往看守所羈押。

  被告人李彥巧聽到判決後失聲痛哭。昨日,無照幼兒園失火造成一女童身亡案,在朝陽法院宣判。記者 王貴彬 攝

  【追訪】

  死者父母:判她3年太輕了

  昨日,幼兒園火災中夭折的小薇的父母,也趕到法院,但未被允許旁聽宣判。

  得知宣判結果後,小薇母親稱,聽救援人員説,火災發生時,火勢並不大,但李彥巧卻沒有盡全力去救女兒,導致女兒被燒死。“判她3年太輕了。”小薇父親李振德介紹,2009年10月份,女兒在“陽光樂園”入托,一方面因幼兒園離家只有10多米,一方面收費較低,沒想到出了意外。下一步,夫妻倆準備起訴王榮花和李彥巧“至少索賠50萬元。”李振德説。

  法官:應扶持民間辦園

  北京市教委網站顯示,東壩鄉只有3所公辦幼兒園。但其他網上,依然能找到該鄉其他“未備案”幼兒園的招生信息。

  朝陽法院法官徐清岱介紹,審理本案時,法院諮詢過教育主管機構,像本案涉及的這類專收打工子弟、而又沒有辦學資質的幼兒園還很多。因存在入托需求,他建議有關部門在強化檢查力度減少隱患的同時,應對這類民間辦園給予扶持。

  打工者:孩子只能送“黑園”

  一位曾經入托于“陽光樂園”的孩子家長稱,事發後,“陽光樂園”所在的單店村整個拆遷了,原先的一些黑幼兒園都搬了。“我們現在在東壩村住,孩子還是在私人辦的幼兒園入托,每月200元,和正規幼兒園比,肯定有隱患,但外來打工者沒錢,只能送到類似‘黑園’。”該家長稱。(記者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