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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團夥用普通打印機印出假幣數千萬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2日 0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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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院昨舉行打擊假幣犯罪宣判大會

  四起重大假幣製造案的40名被告被判刑

  重案一:

  打印機印出10元假幣

  來自電白的被告人李積球自2008年6月起,購買打印機、電腦、掃描儀等作案工具,在龍崗租了一間房,經反復實驗,利用打印機印製出10元面額的假人民幣。隨後,李積球雇請其姐夫何昌集以及被告人謝偉鋒進行偽造貨幣的活動。李積球團夥將A4空白紙交給一名巫姓男子(另案處理)在紙上燙上“金屬線”,自己再用絲印技術印製10元圖案以及水印花圖案。隨後,將加工好金屬線及水印花的A4紙用打印機打印出連版的10元面額假人民幣半成品,切割成成品出售。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李積球團夥共偽造貨幣1961.6萬元。

  無獨有偶,被告人李時升、陳雪珊夫婦掌控的另一制假團夥主要成員也來自電白,也在龍崗租房製造假幣。李時升、陳雪珊夫婦于2006年初開始夥同經營打印機生意的被告人謝計田進行偽造、加工100元、20元面額假人民幣的活動,由被告人張永和、張群芳、楊少芬購買並出售。經查,自2006年至2009年3月,李時升團夥共計偽造人民幣1504萬元。

  兩團夥“大佬”李積球和李時升均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50萬元,其餘涉案人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15年,並處相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