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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嬰兒遭親母割喉遺棄案開審 女子稱沒殺人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4日 06: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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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某被爆曾遭父母遺棄

  對親子割喉

  19歲媽媽

  對親子割喉

  追蹤報道

  本報佛山訊 (記者楊波 實習生蘇藝)昨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初生嬰兒被其母、三水中旅酒店19歲女員工周某割喉一案在三水法院開審。這是該案第一次公開審理。三水區檢察院指控周某犯有故意殺人罪,但具有自首的情節,提請法院依法判處其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天庭審座無虛席,涉案女主角周某被爆曾遭親生父母遺棄,自小為養父母帶大。審判中,周某當庭落淚,並對自己殘忍對親生子割喉的事件兩次做出懺悔:“我很後悔!”

  檢察院指控:割傷孩子 放任小孩凍死餓死

  昨日上午9時10分左右,三水法院第三審判庭座無虛席,三水區檢察院當庭指控周某犯故意殺人罪。因為其在作案時,直接割傷孩子的喉嚨等部位。另外,她將孩子頭朝下扔在垃圾桶裏,容易窒息死亡。與此同時,檢察院還指控其“不作為”的殺人行為。在嬰兒出生之後,她沒有提供母乳喂養,也沒有提供其他食物,這足以將孩子餓死。此外,也沒有提供保溫措施。這些“不作為”容易導致嬰兒死亡。

  周某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周某並沒有存在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的殺人行為,周某的行為是為了制止孩子發生哭聲,是出於恐懼和慌亂而採取的行為,目的在於避免別人知道自己生了孩子,而不是要殺害孩子。

  父母求情:自小被棄養心理有陰影

  在當天的庭審中,辯方律師向法院提交了兩份周某親生父母和養父母的求情信。

  周某的養父在信中表示,周某出生後不久就由自己抱回家撫養。周某很小時就知道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由於家庭經濟條件不好,周某初中讀了半年就輟學了。

  周先生表示,他們始終忽略周某的心理感受,沒想到她早已認定自己是被親生父母遺棄,她從小表現得比別的孩子都乖巧,其實就是因為她害怕被養父母遺棄。“正是由於我們的疏忽,使得周某始終無法解開心結,形成了長期的巨大心理負擔,在她遇到無法解決的難題時,做出了極端的舉動。”

  案件經過

  4月11日下午5時許,周某在三水區新華路中旅社的704宿舍産下一名男嬰,隨後用刀將男嬰的頸部等割傷,並將男嬰裝進塑料袋,遺棄在黑色垃圾桶裏。

  4月12日淩晨零時30分許,男嬰被發現,送去醫院搶救後生還,經法醫鑒定為輕傷。

  4月13日,兇手確認,是嬰兒生母、19歲的酒店桑拿部收銀員周某,未婚。

  4月26日下午5時30分,三水警方提取的男嬰DNA檢測結果出爐,男嬰親生父親的身份被確認,是三水本地商界人士麥某,已婚,且育有子女。

  4月27日當晚9時,男嬰生父麥某委託2名女家屬把嬰兒從三水區人民醫院接走。

  當事人:“我很後悔!”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周某表現得十分安靜。當主審法官問其是否殺人時,周某迅速抬起頭來表示:“我沒有殺人!”

  法官詢問周某在生産前後為何不尋求孩子的親生父親和自己父母親人的幫助時,周某稍微遲疑片刻後稱:“他們不是我的親生父母。”並稱在突然生下孩子時,自己很惶恐,不敢告訴孩子的爸爸,擔心他不要自己,也不敢告訴父母,害怕她父母不要自己了。

  庭審40多分鐘後,主審法官宣佈控辯雙方結束辯論,詢問周某是否有話要講時,周某始終不肯言語。法官此後連續5次提醒,並告知這將是本次庭審中她最後一次自辯時,周某才抬起頭來,回答説“我很後悔。”

  法官當日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