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案例曝光 >

失戀男子在公交上放自製炸彈發泄情緒 獲刑7年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4日 02: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裴曉蘭)蛋糕店老闆楊柳良失戀後,在公安大學校門外和50路公交車上安放兩枚自製炸彈發泄情緒(本報曾多次報道)。昨天,豐臺法院一審以爆炸罪判處楊柳良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28歲的楊柳良案發前在鄭州經營一家蛋糕店。他説,同居6年的女友提出分手,這讓他很壓抑。於是,他想製造恐慌進行發泄。

  去年12月,楊柳良攜帶兩枚自製的土炸彈乘長途汽車來京。同年12月18日,楊柳良將一枚土炸彈放在了公安大學北門西側外的灌木叢內。次日,他又將另外一枚放在了50路公交車的座椅下面。下車後,他發短信向警方開價索要一千萬元,威脅還要把炸彈放在地鐵裏。去年12月30日,楊柳良在鄭州被抓。經鑒定,他自製的土炸彈屬延時性爆炸裝置,具有殺傷力。

  受審時,楊柳良幾次哽咽,稱自己不是要報復社會,只是想造大事引起注意,好讓女友回心轉意。其辯護人則稱,楊柳良只是在作惡作劇,沒有主觀故意。

  法院審理後認為,楊柳良的行為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其主觀上並未自動放棄犯罪行為,也並未採取有效措施來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其行為已構成爆炸罪。因未造成嚴重後果,是犯罪未遂,對其從輕處罰。

  宣判後,楊柳良眼圈泛紅,“7年太重了,不可想象”,並表示考慮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