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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明星粉絲會集資"內幕":兩三次不捐錢將被踢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2日 09: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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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絲“泣血集資” 挺偶像還是圈錢?

  近日,一則關於“粉絲為張傑募集解約金”的網帖,讓沉寂許久的娛樂圈又熱鬧起來。一石激起千層浪,網絡上開始不斷出現關於粉絲“泣血集資”的爆料。雖然張傑在事後站出來發佈聲明強調“我從未貪污、私吞歌迷募款,就有關媒體歪曲事實、惡意毀壞名譽的行為,我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究的權利”。然而,隨著本報記者的調查,一個因明星而起,由“粉頭”(職業粉絲)、粉絲構成的斂財鏈浮出水面。

  如此粉絲會

  兩三次不捐錢將被踢

  從超女時代,李宇春、張靚穎等人的粉絲有組織地群發數以十萬計的支持短信開始,曾經只要買磁帶和海報就算追星的年代一去不復返。對不少年輕人來説,為證明對偶像的忠誠,不吃飯不睡覺甚至捐錢都很正常。這為“粉頭”留下了太多的空間。

  燕子(化名)是重慶一位資深粉絲,深諳粉絲團的內幕。她告訴記者,加入粉絲會後,需要盡到一定的義務。“以前大多是收會費,但現在是直接收活動經費,加上平時的集資捐款,我3年花了不下1萬元,還組團去過成都、上海等地參加活動。”燕子透露,平時有不少為偶像捐款的“機會”。

  “會長會通過QQ群、官方論壇、貼吧發佈一些信息,號召大家集資。比如投票、演唱會、過生日、遇到困難等,都會有很多捐款活動,捐款數量不等,我知道最多的一個粉絲一次捐了5000元,少的也有十幾塊的。”燕子透露,作為後援會中一員,在偶像需要時,大家都必須站出來支持,甚至不顧一切:“有時我也覺得捐錢太頻繁,但我們是一個集體,必須同進同退,支持少了,會被其他人恥笑,如果兩三次活動沒參加,還會被踢出後援會。”

  記者在某位選秀明星的貼吧裏看到:“北京演唱會告急!我們輸不起,我們誓死捍衛人氣王的尊嚴!”“泣血呼喚大家參與XX巡演!”“我們需要錢!我們需要人!”等類似的“倡議帖”屢被置頂。記者了解到,發佈這些煽動性信息的就是“粉頭”。

  “粉頭”集資

  賣道具吃差價月入過萬

  記者假裝粉絲聯絡上一位發帖者,詢問捐款方式,對方稱“可以將錢打入指定賬號”。當記者表示不方便直接打款時,對方發來一個鏈結,稱是後援會官方認證網店,拍下“寶貝”並支付款項,或購買充值卡將卡號和密碼發過去也可以,如果錢不夠還可分期付款。記者發現,網店貨物包括專輯、寫真、演唱會門票等,但全部是預購,演唱會時間、寫真集樣式等賣家一概不答,只是一個勁催促儘快行動。

  集資買明星專輯、寫真等,粉頭能拿到打折價,但轉手全價賣給粉絲,差價利潤很高。記者注意到,明星後援會類似的網店不少,收入少的每月五六萬,多的竟高達二十多萬元。

  除了集資買明星專輯、寫真等,組織粉絲參加偶像活動,還讓粉絲捐款購買各種道具。不過,“粉頭”公佈的道具價格遠遠高於實際價格,有的還循環使用。有的“粉頭”僅僅賣道具,一個月就收入過萬元。

  如果偶像沒啥活動,“粉頭”會通過製造噱頭斂財。比如集資給偶像送禮、幫偶像渡過難關等,這種集資相互間還要比較,利用攀比心理刺激粉絲消費。

  內地正當紅的某H姓小生的粉絲團貼吧,每年年初都要向全國的會員集資,每次籌到的五六萬會費,用來搞活動、以偶像名義做公益等。

  管理如企業

  真正粉絲只能聽安排

  記者試著加入某些明星粉絲會,提出申請後,某後援會給出了一個網購網站,該網店標有“內地最大粉絲團購基地”等字樣,購買後會獲得一張“專屬認證卡”,根據條件不同,積累一定的認證卡就能成為該偶像後援會的正式粉絲。

  某選秀明星的貼吧裏則明確規定,必須通過指定渠道購買專輯、電影票、演唱會門票等,方能成為正式會員。入會後同樣不輕鬆,要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最低級別的粉絲也要積極參與活動和發展會員。

  而高層粉絲,除了在網上為明星聚人氣,“拉攏”媒體等,甚至還幫明星進行“危機公關”。

  “我們和‘粉頭'打過多次交道,他們靠此吃飯,幾乎個個訓練有素,粉絲會猶如一個企業,他們有組織、有紀律、有分工、有規劃,其活動能力十分驚人。他們的管理呈現金字塔式結構,‘粉頭'下面是管理者(高級粉絲),再下面則是普通粉絲,很像傳銷機構,很短時間就能由幾個人發展成規模龐大的團體。而真正追星的粉絲級別一般不高,基本上只有聽安排的份兒。”資深娛樂策劃人朱瑋傑告訴記者,“粉頭”説白了就是託兒,平時為明星們搖旗吶喊賺取佣金和集資差價生存。

  朱瑋傑告訴記者,粉絲團體的高層一般和藝人公司關係密切。“他們第一時間拿到明星的活動通告,並開會商討活動及集資事宜,並在官網上發出通知,管理和組織都有條不紊。”

  集資款去向

  部分“粉頭”拿走一半

  粉絲8天為張傑募得105萬“贖身”款;言承旭過生日,粉絲集資30萬元買全版廣告祝壽;韓庚所在的組合SJ因沒拿到音樂大獎,粉絲集資61.8萬元,為其打造純金唱片安慰。集資數額的大小甚至成了粉絲們攀比的數據。

  不過,記者發現,不管什麼形式的捐款、集資,最後究竟募集了多少錢,根本沒有人監督,只有“粉頭”才知道。

  記者輾轉聯絡上某明星全國後援會會長小馳(化名)。他表示,集資款他們都有詳細規劃,除了承諾購買的東西,一部分用來建設宣傳網站,還有一部分作為支撐後援會的日常運轉,畢竟組織策劃會花費很多精力,收取一定酬勞是應當的。

  “很多粉絲會以為‘粉頭'跟他們一樣是真正熱愛自己偶像的人,所以盲目參與購買、集資。但一些‘粉頭'卻並非為了追星,而是為了逐利、圈錢。至少一半落入了這些人的腰包。”小馳表示,的確有些粉絲會比較混亂,為了利益無所不用其極。他們表面上是號召粉絲集資為演唱會買票、為偶像衝人氣、造勢,實際上卻是借此斂財。

  不過,小馳解釋説:“‘粉頭'的行為,絕大多數都不是藝人指使的,但他們(藝人)知道有這種情況存在。不過,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明星需要人氣和場面,‘粉頭'圈錢,兩全其美。但如果遇到很黑的‘粉頭',對藝人的形象其實是有害的。”

  律師説法

  粉絲集資或有欺詐

  重慶匯聚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欽文告訴記者:“如果粉絲只是單純追星誰也管不著,但是一旦跟錢挂鉤就會涉及到諸多問題。”

  譚律師表示,“粉絲集資”很難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募捐只能用於公益事業,粉絲如果以募捐的名義集資,是否合法還有待商榷。個人認為這類情況屬於贈與行為,也就是粉絲自願將財産贈與偶像。不過,受贈人獲得贈款後,理應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交稅。譚律師稱,從一些個案看,無法排除粉絲集資行為具有一定的欺詐性,但國內在這方面還缺少相應的法律監管,“遭到欺騙的粉絲可以向文化部門舉報,或採取民事訴訟,具體案例還要看相應證據。”

  新聞背景

  張傑“捐款門”始末

  2008年,張傑轉投天娛,並向原公司提出解約。為此,張傑的粉絲發起了一個募捐活動,為他籌措105萬元解約金。最終,這場解約以張傑賠款告終。

  今年5月2日,一位自稱曾是張傑粉絲的網友在某知名論壇踢爆張傑“私吞”粉絲募款,而當時承諾報答粉絲的不售票演唱會卻只字不提。5月5日,一位網友還曬出了當年粉絲籌集100萬元的匯款單以及公證書原件的照片,該事件迅速引發熱議。隨後張傑發表聲明稱,粉絲募集的解約金未經自己手。

  不久後,國內某知名論壇上出現了一個爆料帖,矛頭直指選秀藝人,文中將“粉頭”用來召集粉絲買票、集資的證據一一列出,“受之鼓動的年輕粉絲,為了偶像可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但資金卻不知去向。”本組稿件由 記者 劉咏戈 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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