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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粗口挺郭德綱:沒拍死被打者是其祖上積德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2日 07: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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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綱

  9日傳出的郭德綱手下“首都機場事件”,如今有了各種版本。不過最令郭德綱深惡痛絕的,該是愛子郭麒麟也牽涉在打人者當中。德雲社發表聲明稱“這純屬惡意中傷”:事件另一方風行工作室偷拍的疑似照片,根本不是郭麒麟本人。引人關注的是,與德雲社上次打人事件影響不同的是,由於“被打”一方是專業狗仔,“偷拍該打”逐漸成為周立波等名人以及眾多媒體的統一口徑。

  事件後續

  德雲社稱郭麒麟遭“惡意中傷”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表示,打人者並非郭德綱弟子,而是德雲社工作人員,而被打者黃某尚不能認定為記者。繼郭德綱受訪回應後,德雲社方面在官網就“首都機場事件”貼出了“官方聲明”。聲稱“北京德雲社一行人員于1月9日結束在永城的演出後抵京,到達首都機場時,遇不明身份的人員進行拍攝。我方相關人員遂上前要求對方出具相關證件,但對方不予出示。我方人員為保護自身隱私權不被侵犯,向對方索要我方人員的相關影像資料。在索要過程中,雙方發生撕扯,亦互有受傷,遂報警。”並表示等警方出具處理意見後,也會對己方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理。此外,強調某些人員講述郭德綱之子郭麒麟也在其中的言論,純屬惡意中傷。事實上郭麒麟並未在此次演出人員當中。

  打人事件傳出後,風行工作室方面拍到德雲社一行人,並指認其中一人是郭德綱之子郭麒麟。並在微博中貼出疑似郭麒麟男孩照片,稱有照為證。有意思的是,在其騰訊微博中,該照片男孩臉部被打上了馬賽克。昨日,有媒體用了未打馬賽克的照片,稱打人者中有一人疑似郭麒麟。而有網友辨認稱,該男孩皮膚白皙,而郭麒麟隨老郭,沒那麼白。

  明星“挺郭”

  孟非:偷拍隱私違法悖德

  德雲社方面一再對風行工作室的新聞媒體身份提出質疑:“是私人成立的偷拍企業,根本沒有記者證,何談打記者?”在事件真相未明的情況下,不少“挺郭派”首先聲討起了狗仔的“偷拍”行為。作為郭德綱的主持搭檔,以及身為媒體人士,孟非在微博發表言論支持郭德綱,稱偷拍公民隱私的行為,道德和法律皆不允許。他還提到從郭德綱的事件中,媒體也必須檢點自身。“偷拍公民隱私的行為道德和法律皆不允許,不論他們有沒有記者證!老郭的故事應該有兩點社會啟示:第一,媒體也必須檢點自身;第二,在一個文明法制的社會裏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全社會的威脅。”

  周立波:敢“偷拍”別怪“活拍”

  同樣靠嘴皮子吃飯的“海派清口”周立波則在微博中對“偷拍者”賣偷拍照片牟利大加撻伐,並再次爆出粗口:“你們淌著口水偷拍,你們流著眼淚伸冤!你們用相機連拍,你們用心機選圖。你們為500元一張圖,還有什麼不敢賣的嗎?你們曝的是別人的隱私,出賣的是自己的靈魂!記住!你敢‘偷拍’人,就別怪人‘活拍’你!沒拍死你算你祖上積德!如果你還有祖上的話!”

  黃健翔:明星應拒絕向狗仔妥協

  曾飽受偷拍之苦的黃健翔,也連發數條微博否認狗仔隊的記者資質,力挺郭德綱,並號召大小明星拒絕向狗仔妥協。“狗仔隊不是記者,記者沒必要覺得‘物傷其類’,要挺身而出捍衛同行。”並勸記者們不要帶入感太強,過於激動。另外,黃健翔還透露了偷拍工作室的盈利模式:一、拍到後通過中間人找被拍的人暗示拿錢擺平;二、談不成就賣圖片和文章給媒體。他氣憤地表示:“狗仔隊不是維護公平正義的,而是為賺錢不擇手段的。”以此號召大小明星團結起來,不要委曲求全向狗仔隊妥協,“中國的大小明星藝人們,如果都想著明哲保身,或者找個大哥幫忙擺平狗仔隊,或者花錢從狗仔手中贖買,以求保護自己,而在這樣的事情上緘默,等於是集體向狗仔投降,心甘情願交保護費。”

  網友聲音

  “偷拍”果真“與敵同行”?

  大家已經對街拍明星見怪不怪。為南都娛樂週刊供稿的風行工作室,幾乎是內地僅存的職業狗仔記者。狗仔的工作令周立波等明星深惡痛絕,但其實他們也是娛樂圈生態鏈上重要的一環。他們為揭開娛樂圈真相晝伏夜出,也為公眾提供不少娛樂談資。比如之前劉愷威就被風行偷拍到留宿楊冪處,兩人才不得不高調承認戀情。

  但是,狗仔的工作是把雙刃劍,既足夠吸引眼球帶來成就感,又行走刀尖,挑戰倫理界限。他們和明星的關係也是既愛又恨。説到愛,拜託此類狗仔為自己炒作各種“偷拍”新聞的明星也大有人在。説到恨,那就是揭自己負面隱私了。郭德綱視狗仔偷拍為“與敵同行”,但其實哪個明星離得了偷拍?大眾獲知明星近況,跟誰吃飯,跟誰拍拖,跟誰泡夜店,逛街穿什麼,給誰買禮物……許多活色生香的細節,大多是來自狗仔。大S機場被拍和汪小菲攜手回內地領證,於是大方公開結婚喜事。這些都是狗仔推動明星真實面對公眾的例子。問題是,“不能曝光你的好事就皆大歡喜,曝光惹你不高興了,就動手了?”對於德雲社事件中的“偷拍”,網友也提出質疑。“當時德雲社一行人身在機場,被拍了幾張照片,也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隱私吧?人家李亞鵬、姜文是因為小孩被曝光,才一怒衝冠。你德雲社弟子怎麼就肝火這麼旺?那人家好萊塢明星、港臺地區的藝人還活不活了?”如此説來,粉絲偷拍偶像,也有被打之虞?

  難道“狗仔”就該打?

  “郭德綱在採訪中處處低看狗仔一眼,‘拿個相機,就以為自己是記者了?’讓人覺得很不舒服。你可以爭議他們的工作,但狗仔也是人。”對於德雲社方面的回應,“風行工作室”負責人卓偉憤怒地表示:“不是記者就能打嗎?如果觀眾、粉絲在機場看見郭德綱拿相機拍照,郭德綱就要打人家嗎?我想問你,誰給了你這個權利?”有網友也提出,“即便是狗仔擾人在先,但據此就可打人依然是混混心態。難怪有人説德雲社有黑社會習氣。”對此,律師表示,無論是狗仔還是娛樂記者,都不能成為打人的理由。郭德綱是公眾人物,不能説偷拍他的人就是狗仔。如果粉絲在機場遇見他,想拍一張偶像的照片自己留著,或者和偶像合影,這些都可以。只要不用於商業目的,就不算侵犯隱私。 

熱詞:

  • 郭德綱
  • 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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