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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標準界定電視過度娛樂化 限娛令經10次修改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7日 1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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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視調整要求。

    昨天,國家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受訪時表示,看一個節目是不是過度娛樂化,“要看其最終傳播效果,是主題積極、格調健康,能夠振奮精神、愉悅身心,還是以吸引眼球和提高收視率為主要目的,追求淺層次情感宣泄和快感滿足。”

    但該發言人不同意將國家廣電總局25日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簡單地稱之為“限娛令”。

    《意見》要求,全國34個電視上星合頻道(即地方衛視)要提高新聞類節目播出量,調控部分類型節目播出,防止過度娛樂化和低俗傾向。

    《意見》重申,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的定位是“以新聞宣傳為主的綜合頻道”。

  定義“過度娛樂化”

    上述發言人稱,電視節目過度娛樂化問題並不是簡單指節目類型,而是節目創作傾向問題。因此不能把防止過度娛樂化簡單地理解為要限制娛樂節目。他指出,看電視節目是否存在過度娛樂化傾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衡量:

    一是功能原則。中國電視頻道應將宣傳教育作為主功能放在首位,凡是追求娛樂至上,忽視思想內涵,排斥審美追求,拒絕承載社會責任、主流價值的,應屬過度娛樂化。

    二是元素原則。有些電視節目雖不是娛樂節目,但在創作過程中,過多添加了娛樂元素,結果喧賓奪主、娛樂氾濫,沖淡了原有主題,淹沒了節目的理性精神和人文情懷。比如,有的節目中求職人員的才藝比拼、主持人嘉賓的插科打諢佔據大量節目時間,使其認知功能、服務功能退居其次。這應屬過度娛樂化。

    三是效果原則。看一個節目是不是過度娛樂化,要看其最終傳播效果,是主題積極、格調健康,能夠振奮精神、愉悅身心,還是以吸引眼球和提高收視率為主要目的,追求淺層次情感宣泄和快感滿足。比如矛盾調解類節目的出現,本意是為了解決矛盾,但有的節目卻熱衷披露隱私緋聞,展示陰暗心理,甚至為了製造看點,故意挑起、激化矛盾衝突,最終效果不是化解矛盾、引人向善,而是滿足一些人窺私圍觀、幸災樂禍的心理,誤導人們價值觀。這樣的節目應屬“過度娛樂化”。

    四是總量原則。如果在每晚黃金時間,有一半頻道都在播出PK選秀、遊戲狂歡、家庭衝突等娛樂性較強的節目,必然讓觀眾感到滿眼都是娛樂。娛樂性較強的節目過於集中時,總量上就會呈現過度娛樂化傾向,需要調控。

  “群眾意見很大”

    該發言人援引廣電總局收聽收看中心的統計分析數據,解釋了為何調控7類上星電視節目。

    國家廣電總局收聽收看中心數據顯示,目前全國34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在晚上黃金時間段播出的娛樂性較強的節目每週總計有126檔,主要包括婚戀交友類、才藝競秀類、情感故事類、遊戲競技類、綜藝娛樂類、訪談脫口秀等。平均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週播出上述類型節目3.7檔,平均每天晚上黃金時間全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共有17檔上述節目同時播出。其中,每週7檔以上的頻道有9家,佔上星頻道總數的26%;每週3-6檔的頻道有8家,佔上星頻道總數的24%;每週2檔以下的頻道有17家,佔上星頻道總數的50%。

    “不少觀眾對此很有意見。”該發言人説,原因一是節目形式雷同造成電視資源浪費,尤其是娛樂性較強的節目過多影響了觀眾的收視選擇空間。二是一些頻道照搬境外或他臺創作的節目,導致很多節目粗製濫造、良莠不齊,造成一家創新、多家模倣、觀眾厭煩的惡性循環,不利於節目創新。三是一些節目為了爭得關注,不惜降低節目格調,熱衷傳播緋聞軼事,甚至編造故事、假冒當事人;有的節目傳播錯誤價值觀、道德觀,炫富拜金,嘲笑耍弄弱勢群體和低收入人群;有的節目以展示醜態、病態刺激觀眾、肆意惡搞等,“群眾意見很大”。

  半年討論,10次修改

    該發言人解釋説,近兩年來,觀眾對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呼聲很高。針對當前群眾意見,為了滿足觀眾多樣化多層次高品位的收視需求,決定起草文件。

    《意見》起草前,國家廣電總局調研了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統計分析了新聞類節目、娛樂性較強的節目播出內容、時段、時長等內容。起草過程中,國家廣電總局幾次召開座談會徵求意見。同時,還通過專題調研、個別交流、收集網上反映等方式,聽取群眾代表、業界人士、專家學者和有關部門意見。經過半年討論,10次較大調整修改,完成文件起草。

  近期發佈新“評價體系”

    《意見》中,上星綜合頻道的定位備受關注。

    針對具體新聞節目播出量,國家廣電總局統計顯示,目前34家電視上星綜合頻道中,日播新聞類節目時長達到2小時以上的只有15家,佔比44%;每日黃金時段內(18:00-23:30)自辦新聞類節目達到2檔以上的有23家,佔比68%。

    國家廣電總局發言人預計,《意見》實施後,有接近半數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會增加新聞類節目播出量。

    上述發言人還透露,為了避免電視上星頻道唯收視率傾向,國家廣電總局正目前正在制定《關於建立廣播電視節目綜合評價體系的指導意見》,將於近期發佈,此舉將推動廣播電視節目全面綜合評價體系的建立。

    《意見》提出,要支持廣播電視行業組織建立“聽眾觀眾委員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形成社會監督機制。

  公佈觀眾投訴熱線

    《意見》要求,各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要設立並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目前國家廣電總局設有聽眾觀眾投訴熱線010-86095315和010-86091111。

    早報記者撥打了上述兩個電話,首先是語音提示“這裡是國家廣電總局觀眾投訴熱線”,然後是背景音樂,不久語音提示“繼續等待請按1”,早報記者按此操作,重復了多次,電話沒有接通。

    此外,針對34個上星綜合頻道包不包括央視的疑問,業內人士告訴早報記者,34個上星綜合頻道不包括央視。據介紹,全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除台灣外)共有31個上星綜合頻道,加上深圳衛視、廈門衛視和兵團衛視,共3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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