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娛樂圖文 >

陳志雲投訴TVB律師 私自做筆記可定藐視法庭罪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4日 18: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無線電視集團法律部的律師及女助理將到廉署錄取供詞。

  中國新聞網6月30日報道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三人被控貪污串謀詐騙一案,下週一將傳召集團總經理李寶安出庭作供,辯方昨發現隸屬李寶安的無線法律部一名律師及一名女助理連續6日內,“混入”檢控人員及被告叢培昆代表律師席的中間抄寫筆記,質疑兩人會否將筆記向李或無線高層彙報,控方則指兩人若將筆記供他人參考,可構成“藐視法庭”罪行,法官建議先由廉署人員替兩人錄取口供,延至下週一處理。

  無線集團法律部派出律師在陳志雲等人貪污案于庭內記錄證人口供內容事件,引發“藐視法庭”的疑雲,其後據控方了解,無線電視法律部較早前已發信到法庭,要求預留兩個座位給無線法律部人員,事後亦獲法庭批准撥出兩座位。

  陳志雲庭外回應記者查問時説:“該名法律部律師陳樹鴻是無線電視法律部的主管,他首天到庭主動向我打招呼,當時我沒有為意,後來才發現他一直在庭上抄筆記。”不過對於該行為會否對自己案件不公平,陳則一一拒絕回應。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先提出投訴指,早于案件開審首天辯方已發現無線電視法律部律師及其助理一直坐在加設的律師席上筆錄各名證人的證供;而無線法律部是由無線電視集團總經理李寶安直接管理,尤其控方下週一便會傳召無線電視多名高層出庭作供,質疑兩人記錄證人口供的目的,以及會否向他們直屬上級李寶安或無線其它高層稟報,要求法官立即下令禁止二人繼續抄寫筆記。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則指出,是次辯方的投訴是極之嚴重的指控,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罪行,因為除了控辯大狀律師、被告、記者外,任何人未經法庭批准都不應在庭內作任何筆記,更不應把抄錄的筆記傳遞給有可能在本案中作證的證人參考。

  控方一度要求主審法官實時及直接在庭上處理事件,因為若交由執法機構錄取口供,將涉及應否對該兩名法律部人員先行作出警誡;郭亦認為該兩名無線法律部律師及助理坐在加設的廉署人員、被告叢培昆及其代表律師中間是極不允當,亦要求法庭下令二人坐在公眾席。

  不過主審法官潘兆童同意有權直接處理事件,但擔心兩名無線電視法律部律師若在庭上説出一些法官不應聆聽的內容,便令案件複雜,故建議由控方先為二人錄取口供,了解事件來龍去脈。潘官又指,身為控方證人的李寶安不應知道庭內審訊的進度,若然無線電視兩名法律部人員的行為不恰當,甚至屬非法,法庭可把事件轉解給律政司處理。

責任編輯:丁曉宇

熱詞:

  • 陳志雲
  • 投訴
  • TVB
  • 藐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