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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大S聯名發律師函:再次要求張朝陽道歉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2日 09: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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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大S聯合發表律師函(截圖)。

  大S與汪小菲22日在海南島舉行婚禮,大S曾嚴禁親友拍照,但嘉賓張朝陽仍通過微博全程轉述婚禮細節。大S、汪小菲24日要求張朝陽公開道歉,不排除起訴的可能。張朝陽25日發表聲明對此作出回應稱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沒有什麼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汪小菲與徐熙媛(大S)聯合發表律師函,逐條批駁張朝陽聲明,並再次要求張朝陽公開道歉並承認錯誤,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事前已經明確拒絕直播要求?

  張朝陽聲明:“我在2月12號與汪小菲通話關於租借場地搞相親大會,汪小菲當即邀請我當他的婚禮的伴郎。我問及要不要現場報道,汪説到時再説。”

  對於“張朝陽能否現場直播”,汪小菲稱,在他們溝通之初就“明確拒絕”,並非“到時再説”

  張朝陽稱家人默許拍照是“子虛烏有”?

  張朝陽聲明:“我于下午兩點到達婚禮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發微博,並得到主辦方家人默許。婚禮開始時我坐在第二排,專門問了可不可以拍照發微博,得到家人肯定。”

  “大汪”稱,在婚禮前,不但反復向賓客宣導不要公開婚禮過程,還請助理髮短信請求親友配合低調和保密,而張朝陽微博中所説的“默許”是子虛烏有自行捏造,屬於臆測之詞,他們表示無法接受。

  張朝陽事前就規劃好偷拍?

  張朝陽聲明:“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沒有被明確告知不可以拍照發微博,覺得用微博告知粉絲們這麼一個大家關心的事件,也幫著推廣一下,是好事兒。”

  “大汪”認為張朝陽事前已經規劃好偷拍婚禮事宜,“在本人(汪小菲)第一次發現有搜狐網之記者,而要求其離開現場後,張朝陽先生竟隨即又指派另一位不知名之人士,躲在張朝陽先生下榻之客房中偷拍,並在張朝陽先生所經營之網站上,明確標示‘秘婚引發微博直播大戰不準拍照?不準記者入場?那就微博吧!’這些都顯示出張朝陽在主觀上確實具有惡意,且客觀上早已事先安排、規劃好所有偷拍行動。”

  大汪再次要求道歉 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張朝陽:“我不認為我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有什麼過錯,所以既不認錯,也不道歉。”

  張朝陽聲明中説“我不認為我的行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義上有什麼過錯”,對此,大汪表示:“張朝陽先生之上述行徑,確實已嚴重侵犯本人之‘名譽權’、‘肖像權’與‘隱私權’。”對於張朝陽拒絕道歉的態度,委託律師稱,“再次要求張朝陽公開道歉並承認錯誤;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