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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屬於中國的9個歷史依據

發佈時間:2012年09月12日 12: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央視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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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特稿:釣魚島屬於中國還是日本,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外交部表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充分的歷史和法律依據。根據國際法中先佔先得的原則,早在明代,中國人就已經發現並命名了釣魚島;而根據實際管轄原則,自那時起,中央政府就已將釣魚島納入海防範圍,並建港泊船;而從《大陸架公約》來看,釣魚島毫無疑問屬於中國。

  一、先佔先得,釣魚島從明朝就屬於中國版圖

  國際法上領土取得方式最主要的是先佔,但是先佔一定是對無主地的先佔。釣魚島自古以來屬於中國,因此不是國際法意義上的無主地。並不適用於國際法領土取得的“先佔”原則。

  《籌海圖編》一書中“福建七”的釣魚島(釣魚嶼)。

  1、在14、15世紀中國人已經發現並命名了釣魚島

        目前所見最早記載釣魚島的史籍,是成書于1403年的《順風相送?6?1福建往琉球》,其載:“……北風東涌開洋,用甲卯取彭佳山。用甲卯及單卯取釣魚嶼。南風東涌放洋,用乙辰針取小琉球(今台灣)頭,至彭家、花瓶嶼在內。正南風梅花開洋,用乙辰針取小琉球。用單乙取釣魚嶼南邊,用卯針取赤坎嶼”。書中對釣魚島的名稱做了十分清晰的記錄,表明至少在14、15世紀中國人已經發現並命名了釣魚島。

  中國明清兩代冊封使就把釣魚島作為出使琉球海上必經之路的標誌,早于日本人發現釣魚島500多年。此後,琉球國不斷派人到中國朝貢。據中國史書記載,明帝賜閩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赴琉,以利往來朝貢。

  2、明朝政府早已確認釣魚島是屬於台灣的小島群

  在明代釣魚島納入中國疆域版圖,已成為既成事實。嘉靖十三年(1534),陳侃在《使琉球錄》中完整記錄了明朝冊封琉球諸大使的航海經歷。其載:“(嘉靖十三年五月)五日始發舟……九日隱隱見一小山,乃小琉球(今台灣)也。十日南風甚迅,舟行如飛……過平嘉山(今彭佳山),過釣魚嶼(今釣魚島),過黃毛嶼(今黃尾嶼),過赤嶼(今赤尾嶼),目不暇接,一晝夜兼三日之路程……十一日夕,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達于家。夜行徹曉,風轉而東,進尋退尺,失其故處。又競一日,始至其山(即古米山)。有夷人駕船來問,夷通事與之語而去。十三日,風少助順,即抵其國。”其中所謂“十一日夕,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 以及“又競一日, 始至其山……風少助順, 即抵其國”的記述,清楚地指出了明朝與琉球疆域的分界:古米山屬於琉球,而釣魚島在明朝版圖之內。

  類似上述的記載在史料中屢見不鮮。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成書的《日本一鑒》,由“奉使宣諭日本國”的鄭舜功撰寫。該書更加明確地記錄了釣魚島列島為中國台灣所屬:“小東島,即小琉球,彼雲大惠國。”“小東”、“小琉球”、“大惠國”,即古代對台灣的稱呼。“釣魚嶼,小東小嶼也。”意即釣魚嶼是屬台灣的小島。《日本一鑒》是一部具有官方文書性質的史籍,它反映出明朝政府早已確認釣魚島是屬於台灣的小島群,而釣魚島歸屬中國版圖也已確鑿無疑。

  3、甚至在宋、元時期,釣魚島就與福建淵源頗深

  據《廈門日報》報道,釣魚島與福建,尤其是閩南的關係,非常深遠。早在南宋乾道七年(公元1171年),鎮守福建的將領汪大猷在澎湖島上建立了軍營,為了確實有效地守衛海疆,汪大猷派遣將士分別屯戍到閩南各島。當時,澎湖列島、台灣和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島嶼,在軍事上都隸屬汪大猷駐紮在澎湖軍事機構的統轄,在行政上則由福建泉州晉江管理,這一歷史事實,在相關歷史文獻中有明確的記載。到了元朝至元年間(公元1264年至1295年),朝廷在澎湖設立巡寨,釣魚島則屬澎湖巡寨所轄。

  對閩南歷史研究頗深的文史專家顏立水先生指出,作為泉州府同安縣的下屬機構,澎湖巡寨是一個正式的官派機構。儘管巡寨是同安縣派出的一個機構,但澎湖巡寨管轄的範圍卻相當廣,其中包括了澎湖、台灣及釣魚島等福建沿海各島嶼,説明了當時朝廷對閩海疆的重視。釣魚島成為了當時同安縣屬下的澎湖巡寨直接管理的最東邊的一個島嶼。

  二、實際管轄,明清開始中國就對釣魚島實施實際管理

  在關於領土爭端的國際法原則中,實際佔領要有效必須符合和平性原則,即國家對某一領土宣示主權的行為沒有遭到別國長期、一貫地抗議或反對,或是“沒有一開始就受到競爭性主權行為的反對。”顯然,中國對於釣魚島的實際管轄,自明代開始至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從沒有國家對中國對釣魚島行使主權發出質疑。

  釣魚島歸屬鐵證《海國記》。

  1、在明代釣魚島納入了海防範圍

  在明代,政府就已經開始對釣魚島實施了有效管轄。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抗倭名將福建總督胡宗憲幕僚鄭若曾著《籌海圖編》,其中《沿海山沙圖》中不但記錄了台灣、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等島嶼屬於福建海防範圍以內的情況,而且標明了這些島嶼的位置與統管區域。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達根據《籌海圖編》中的“萬里海防圖”重繪《乾坤一統海防全圖》,圖中釣魚島明確標明在清朝海疆海防範圍內。

  天啟元年(1621年)茅元儀《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明確把釣魚山、黃毛山、赤嶼繪入福建海防區域。此外,鄭若曾《鄭開陽雜著》卷一《萬里海防圖》福(建)七圖、福(建)八圖,施永圖《武備秘書》卷二《福建防海圖》等圖籍,也都把釣魚嶼、黃毛山和赤嶼繪入福建海防區域之內。

  2、清代使節出海還曾舉辦過祭海儀式

  清代史籍中有大量有關釣魚島的記載。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朝第二位冊封使汪楫著《使琉球雜錄》卷5中,記載了使節一行乘船從五虎門出發,經彭佳嶼、釣魚島,第二天到達赤尾嶼的航程。同時記錄了途經釣魚島、赤尾嶼後過溝祭海的情況。根據當時慣例,使節走出清朝所轄屬地時,在“黑水溝”一帶要舉行祭海儀式,以求保平安。

  有關“祭海”的記載還見諸於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冊封副使周煌編撰的《琉球國志略》、嘉慶七年(1802)冊封使李鼎元著《使琉球記》、嘉慶十三年(1808)冊封使齊鯤著《續琉球國志》、康熙五十八年(1719)冊封使徐葆光著《中山傳信錄》等等。這些文獻均無一例外地記載,琉球海溝是清朝與琉球之間的分界,釣魚島列島在中國疆界之內。

  3、清朝官員也曾巡視此地並建港泊船

  據《廈門日報》記者查證,清朝監察御史黃叔璥巡視台灣後於1722年撰寫的《臺海使槎錄》,其卷二“武備”中清晰地記載道:“大洋北有山,名釣魚臺(即釣魚島),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蘭可進舢板。”據專家介紹,文中“崇爻”是形容高聳交錯,“薛坡蘭”則指釣魚島附屬島嶼南小島和北小島等,也就是《籌海圖編》中的橄欖山。這足以證明,清朝政府巡視大員在1722年之前就實地考察過釣魚島列島,並曾建港泊船。

  《臺海使槎錄》一書還詳細地記載了中國清朝水師營在釣魚島海域巡航的情況,其中稱,巡哨船因島嶼“沿海暗沙險礁”而難以駕駛,只能等漲潮水平時才能進港,否則會擱淺或遇到風暴而無處泊船。改乘幾艘輕盈平底的舢板隨波漂浮也比較容易巡防,還可隨處停泊。當時從事商旅貿易的這種平底船曾在海上來往如織。康熙壬寅五月,清政府水師營曾雇用這種船出海巡邏,遭遇暴風,桅桿折斷而飄至浙江黃巌,人船都保住了。

  值得一提的是, 2010年09月21日,據《人民日報》報道,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戰爭的前一年,慈禧太后還曾下詔書,將釣魚島賞給郵傳部尚書盛宣懷,作為採藥用地。此詔書中寫道:“盛宣懷所進藥丸甚有效驗。據奏,原料藥材採自台灣海外釣魚臺小島。靈藥産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該卿家世設藥局,施診給藥,救濟貧病,殊堪嘉許。即將釣魚臺、黃尾嶼、赤嶼三島賞給盛宣懷為産業,供採藥之用。”

  三、《大陸架公約》《波茨坦公告》均佐證了中國主權

圖為《海國記》佚文手稿

  1、中國大陸和釣魚島共屬統一大陸架

  按照《大陸架公約》確立的“同在一個大陸架上之島嶼歸該國所有”之原則,釣魚列島毫無疑問歸屬中國。

  琉球海溝深有二千米,位於琉球群島和釣魚島等島嶼之間,東北端與日本海溝相接,西南與馬裏亞納海溝相連,從地理上把琉球群島和中國大陸架截然分開,而釣魚島,黃尾嶼和赤尾嶼卻與台灣島一起,都坐落在水深只有二百米的大陸架上,從大陸架到琉球海溝,海面形成一條寬寬的落際,即黑潮,正如冊封使記錄的那樣“去滄水入黑水”。

  清冊封使汪楫1683年所著《使琉球雜錄》中專門做了記載,即冊封船過赤尾嶼後“過郊”時所渡過的“黑水溝”(琉球海溝)就是清朝與琉球海上邊界。文中稱所謂“郊”,指“中外之界”,即清朝與琉球王國的海上邊界。周煌的《琉球國志略》也證實了“黑水溝”是“與閩海界”,很明顯,至少在清初,中國已將琉球海溝作為閩海之界,作為中國和外國琉球的分界線了,理所當然,赤尾嶼到福建之間的所有海域和島嶼都是清政府領地,納入在清朝版圖之中。另外,中國明清兩代的地圖在中國的版圖和海防圖中均明確標出了釣魚島列島。例如,1863年《皇朝中外壹統輿圖》中“大清壹統輿圖”便標出釣魚島列島。

  2、《波茨坦公告》規定釣魚島不屬於日本領土

  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會議,中、美、英聯合發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公告第八條明確指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指定其他小島之內。”也就是説,日本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投降,《波茨坦公告》公認的日本領土,不僅不包括釣魚島,連沖繩都不是日本領土。《波茨坦公告》也明確解釋了日本作為戰敗國在領土問題上不具備自我解釋能力。日本沒有權利在釣魚島問題上提出中央線劃分的方案。

  3、就連日本學者也曾承認釣魚島屬於中國

  日本所稱最早發現釣魚島,是日本吞併琉球後的1884年。其時,相距1534年明朝冊封使陳侃所著《使琉球錄》已晚了350多年。關於釣魚島自明代以來即為中國領土,這不僅是中國政府的立場,也是日本著名歷史學家井上清教授經過嚴肅認真考證後得出的結論。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寫了一部專著,題為《“尖閣”列島——釣魚島的歷史解析》。他指出,作為一個歷史學家,他經過查閱歷史文獻而斷定:釣魚島在日本染指之前並非“無主地”,而是中國的領土。

  日本最早有釣魚島記載的書面材料當算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國通覽圖説》的附圖“琉球三省並三十六島之圖”。然而,他也是以中國清朝康熙冊封使徐葆光的《中山傳信錄》為依據的,該圖也是採用中國的“釣魚臺”為島名,並將釣魚島和中國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紅顏色標出,而久米島則同琉球一樣為黃褐色,並照引徐葆光的話稱,久米島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1719年日本學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島志》一書中提到琉球所轄36島,其中並無釣魚島。1875年出版的《府縣改正大日本全圖》中也無釣魚島。甚至直到1879年,中國清朝北洋大臣李鴻章與日本就琉球歸屬談判時,中日雙方仍確認,琉球是由36島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釣魚島等島嶼。

  1971年日本左翼報紙《長周新聞》就指責日本不應該非法佔有釣魚島;2004年6月,日本學者、橫濱國立大學教授村田忠禧在查證了大量歷史資料後,出版了《尖閣列島(釣魚島)爭議》一書,對中日兩國關於釣魚島的爭議進行了簡明扼要的梳理,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明代以來各種各樣的中國地圖和文獻都把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標注在中國的版圖內。

  結語:“我們奉勸日本政府認清形勢,懸崖勒馬,立即停止在釣魚島的一切侵權行動。”——《人民日報》

(本稿件由《歷史不容踐踏,事實不容篡改——中國擁有釣魚島主權具有無可爭辯的歷史依據》(李國強),以及《人民日報》《廈門日報》相關稿件綜合而成。)

熱詞:

  • 釣魚島
  • 中國
  • 歷史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