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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房産稅抑制房價作用不能高估 擴容需時日

發佈時間:2012年09月04日 09: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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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樓市經歷了限購、限貸、限價為主的嚴厲調控,但人們期待房價有更進一步回落,不約而同將希望寄予房産稅擴容。然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在回復網民留言時稱,房産稅擴容方案及細化的徵收標準和辦法尚未最終確定。同時表示,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産市場的投資投機行為,但對其抑制房價的作用不能高估。

  房産稅擴容仍在研究

  對於網友“房産稅何時開徵”的提問,國稅總局回應説,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增加了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於引導購房者理性地選擇居住面積適當的住房,從而促進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也有利於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但國家稅務總局同時表示,由於對個人住房徵稅涉及面廣,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擴大試點方案以及細化的徵收標準和辦法尚未最終確定。

  據了解,上海、重慶兩市于2011年1月28日啟動了個人住房房産稅試點工作。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正會同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總結滬、渝兩市房産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研究推進擴大房産稅改革試點範圍問題。

  房産稅擴容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中國房地産學會副會長陳國強對本報記者説,業界對擴容有兩種觀點,一是房産稅以試點方式擴容,另一種是以人大立法方式,直接推開,但徵收範圍、稅率多少還需多方商討。

  專家余豐慧分析説,房産稅徵收也面臨著一些現實困難。全國住房登記系統沒有聯網是最大困難。是按照評估價格徵收或按照交易價格徵收,還是按照原值徵收?是所有住房全部徵收,還是第二套甚至第三套以上住房開始徵收?是徵收增量房,還是所有存量房都徵收?都需要仔細研究,畢竟牽扯廣大住房所有者的利益。

  須防徵稅反而推高房價

  專家指出,人們期望通過房産稅抑制房價是寄予了過高希望。國家稅務總局指出,由於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房産稅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産市場的投資投機行為,但其作用是有限的。

  “人們對房産稅在認識上有過高預期。房産稅不是用來打壓、抑制房價的,國稅局説出了一個事實。”陳國強説,房産稅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是主要稅源之一,高的徵到50%,通常在20%-30%,如果在我國實施,將是地方政府穩定的稅收來源,可以改變當前地方政府高度依賴土地財政的現狀,也可以抑制貧富分化,同時改變一些人投資房産的預期,有助於抑制對房地産的投資投機行為。

  徵收房産稅其中還有很多學問,若行使不當,會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周立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第一,從經濟學原理説,在任何商品上施加稅都會推動該商品交易時價格增高。第二,對私有房産徵收稅,會抑制持有房産人的動機和慾望,導致持有數量下降,持有意志下降。徵稅時不僅要看到其好處,還要看到徵稅的可徵性和徵收方法。房産稅實施後,如果納稅人不交稅,主管部門又不能對其停水停電,就只能在其買賣時補稅,買賣時徵稅等於增加了營業稅,不是持有稅,這時,前面談到的原理就起作用了,結果不是抑制了投資投機需求,而是使房價上漲。

  有分析認為,只要房價走高的預期不改變,賣房者將會把歷年繳納的房産稅加到房價裏,從而提高房價而不是降低房價。若這樣,房産稅抑制投資投機、平抑房價的效果將非常有限。

  供需關係最終決定房價

  決定房價高低的關鍵是供求關係。國稅總局指出,調控房價、保持房地産市場的健康運行需要財政、金融等經濟措施與行政措施相互配合。住建部專家表示,房産稅目標不是調控房價,房産稅從來不是調控房價的手段。

  融創中國董事長孫宏斌認為,房産稅開徵與房價關係並不大,房産稅控制不了房價。影響房地産行業的根本原因還是市場因素:經濟基本面對於整個行業的影響,遠比宏觀調控更為深刻和巨大。

  “經濟學原理指出,所有商品的價格都是由供需決定的。”周立説,人們對房産有居住和投資兩個需求,後一需求增加了調控房地産的複雜性。今後要想調控好房價,就需要對房地産的居住和投資功能進行分類指導,政府要想辦法保障百姓的居住需求,比如對一套住房要保證,在不影響居住功能實現的同時,再滿足人們投資多套住房的需求,達到人人有房住、放開投資的效果。

熱詞:

  • 房産稅
  • 擴大
  • 徵收
  • 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