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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商賄賂教材發行官員 為讓教材進目錄送80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28日 12: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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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行賄人獲利豐厚的涉案教材《體育》

  為了感謝季克異的幫助,也為自己能進一步代理教材發行做感情投資,每逢季克異出國前,李立川都會送上幾千元美金。

  李立川供述:“在王安華的幫助下,我開拓了許多省的教材銷售市場,獲利數百萬元。”

  某書商直言:“由於教材教輔存在暴利空間,大家為了盡可能多地佔領市場份額,也願意花大價錢進行公關。還有就是業內‘潛規則',公關費一般佔到碼洋的5%到10%,這個大家都心知肚明。”

  9月1日,是全國大部分中小學校開學的日子,每年的這個時節也是教材教輔發行旺季。由於教材教輔發行中存在高額利潤,不少書商盯上了手握教材教輔編寫權、發行權的官員,並不惜以鉅額資金行賄。近年來,這一領域的腐敗案時有發生,且涉案金額越來越大。

  6月20日,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體育處原處長季克異因犯受賄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教材管理處原調研員王安華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時,季克異剛過完60歲生日,王安華則在三年前辦理了退休手續。

  8月24日,查辦兩起案件的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檢察官接受了本報記者採訪。

  13萬元“感謝費”拉教育部官員下水

  李立川原是四川省成都市一家書店的業務員。1990年,他辭職下海,做起了圖書、音像方面的生意。1997年,李立川認識了原國家教育委員會(1998年更名為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師資與教材處副處長季克異。能夠認識部委官員,對李立川來説當然是好事。每逢節日,李立川都會給季克異送上一些高檔禮品。

  後來,季克異擔任了“中學體育教材、教法研究”課題組組長,其課題目標是編寫面向21世紀的中學體育實驗教材,發行圖書多年的李立川嗅到了商機。

  李立川殷勤地向季克異建議:“體育課題沒有什麼研究經費,我願意出資贊助,等研究成果作為教材出版時,請您美言幾句,讓我們公司參與發行如何?”季克異正想尋找課題贊助商,兩人一拍即合。

  在教材編寫過程中,季克異共組織8次教材編寫研討會,會務經費均由李立川出資。此外,李立川還給教材編委會成員每人發放了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編寫費。李立川投資出書的事情成了圈內公開的秘密。

  1998年,“中學體育教材、教法研究”課題結項,定名為《體育》的教材獲批在個別省市當做實驗教材使用,李立川順利地獲得了該書的獨家發行代理權。

  隨後幾年,為了感謝季克異的幫助,也為自己能進一步代理教材發行做感情投資,每逢季克異出國前,李立川都會送上幾千元美金。2000年,得知季克異的女兒要去留學的消息後,李立川又送上了1萬元美金。

  檢察機關調查發現,幾年來,季克異共收受李立川支付的所謂“感謝費”折合人民幣13萬餘元。

  辦案檢察官張小兵告訴記者:“權力集中極易導致權力尋租情況發生。季克異交代説,他所收受的錢款係個人為課題研究付出勞動應得的報酬,他沒有意識到參與課題研究是其作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而利用職務行為收取各種名目的‘費用'和‘感謝費'就是違法犯罪。”

  為進教材目錄送上80萬購房款

  2001年,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原國家計委聯合製定了《中小學教材出版招標投標試點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材發行招標投標試點實施辦法》,首次將競爭機制引入中小學教材出版發行,啟動了中小學教材改革之路。符合條件的出版單位、團體和個人都可以依照教育部統一的課程標準編寫教材,經教育部審定通過後出版並供全國中小學校學生使用。

  由於教材的特殊用途,教材獲得立項完成編寫後,還要再交教材審定委員會盲審進入指定的教材目錄。進入教材目錄成為許多出版商努力的方向。

  2002年,已經是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體育處處長的季克異把李立川介紹給了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教材管理處調研員王安華。當時,經過幾年實驗的《體育》更名為《體育與健康》,準備正式面向全國發行。將該教材運作進教育部審批的教材目錄,是李立川的當務之急。

  事實上,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辦公室與基礎教育司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王安華就負責根據教材評審意見編制教材目錄討論稿。自然,王安華的工作崗位使他非常了解教材發行領域的政策導向。希望發行教材獲利的李立川很快和王安華成了朋友。

  2002年4月,李立川向王安華暗示,自己想在北京買一套商品房作為辦事處,房子可以過戶在王安華名下,並請王安華管理這套房子。顯然,這是一種委婉的行賄要約,王安華欣然接受。很快,王安華在教育部附近看上了一套房子,他主動打電話告訴李立川:“買房子需要80萬元。”按照王安華的要求,李立川將80萬元匯到了王安華女兒的銀行賬戶上。

  2004年至2006年間,李立川又陸續向王安華支付了40萬元。

  後來,王安華又多次非法收受李立川和陜西省旅遊出版圖書發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某(另案處理)給予的感謝費共計204萬元。

  記者在案卷中看到了李立川的供述:“在王安華的幫助下,我開拓了許多省的教材銷售市場,獲利數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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