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廣州法規立項先要微博問民意 時間不少於一個月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1日 14: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南方日報訊 (記者/鄭佳欣 實習生/王方)廣州下一年要敲定哪些立法項目,今後要先在微博上徵求民意。《廣州市地方性法規立項辦法(草案)》昨日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規定,立法項目須廣泛徵求意見,除了傳統的報刊、網站、座談會,還包括使用微博徵民意。

  該草案對廣州市立法建議項目的徵集對象、徵集方式和徵集時間都做了規定。根據草案,今後市人大法制工委在收到各方面報送、提出的立法建議項目後,應整理匯總,形成年度立法計劃建議項目徵求意見稿,並廣泛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的方式包括在報刊或者網站、立法官方微博上公開徵求意見,以及通過發函、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徵求。徵求意見的對象包括社會公眾、市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等。

  草案還規定,市人大法制工委應當每年六月徵集下一年度的立法建議項目,且徵集時間不少於一個月。

  為避免不能按時提交提案而導致年度立法計劃不能順利完成的現象,市人大常委會還將創建立法計劃項目庫制度。據了解,年度立法計劃項目分為正式項目和預備項目。正式項目分為“審議項目”和“提案項目”,“審議項目”是當年應當提請常委會進行審議的項目,“提案項目”是當年只提案不審議,下一年度進行審議的項目,而立法計劃項目庫中的項目即由年度立法計劃正式項目中的“提案項目”構成。

熱詞:

  • 微博
  • 民意
  • 提案項目
  • 審議項目
  • 立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