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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懸案大綱協定 中蘇交涉一波三折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0日 14: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央視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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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中蘇關係史綱(1917-1991)》,主編:沈志華,出版:新華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一版

    共産黨在俄國的勝利,從一開始就遭到歐美日本等國的武裝干涉和經濟封鎖。共産黨領導的蘇維埃政權要想在各國政府的干涉和封鎖下生存下去,對外就不能不採取革命和外交的兩手策略。對外輸出革命,是共産黨人基於其革命的意識形態所設計的最可靠,也是最簡便的一種成就自身勝利的方式。因為,只要周邊國家的工人、士兵或者貧民能夠加入到推翻本國資産階級政府的鬥爭中去,就可能極大地促進共産黨人世界革命理想的實現,至少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削弱蘇維埃俄國的敵人,牽制各國政府對蘇俄的聯合進攻。而採取外交手段,則是借助於通行的國際慣例與國家關係原則,爭取合法的外交承認,以阻遏資本主義列強各國結成反蘇的統一戰線,確保在世界革命的高潮沒有到來之前,蘇俄能夠取得休養生息,甚至是增強國力的必要條件。很顯然,隨著蘇俄紅軍開始推進到西伯利亞和遠東地區,除了共産黨和共産國際要向中國輸出革命以外,蘇俄政府也不可避免地要爭取取得中國政府的承認,以便使中蘇兩國具有正常的外交關係,從而確保中國不會加入到日本對蘇俄武裝干涉的行列之中去。而因為紅軍當時還無力與入侵到遠東地區的日本交戰,俄共(布)中央就想出了一個在遠東地區建立“緩衝國”的策略,決心以俄國的外貝加爾地區、阿穆爾地區、濱海地區、庫頁島、堪察加以及中國東北的中東路地區為遠東共和國的領土,公開宣稱對外獨立和對內民主,以區別於共産黨獨大的蘇俄政府,使日本等國再沒有武裝干涉的口實。

    為了達成這一外交目的,1920年5月,剛剛宣告成立的遠東共和國就向北京政府發出照會,要求儘快建立互利關係,並建議召開蘇俄、遠東共和國和中國三方會議,以解決蘇俄對華宣言中提出的各項問題。隨即,遠東共和國政府就派出了以國防部副部長優林為首的代表團來華。此時恰逢蘇俄對華宣言廣泛傳播,各界對蘇俄態度熱烈,社會主義思潮亦同時興起之際,再加上日本駐華公使等對優林之行嚴重抗議,北京政府自身亦不穩固,自然不便承認遠東共和國和在北京接待優林使團。6月22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指示西北籌邊使署,強調現時協約各國對俄正在接洽通商,尚未到與之發生政治關係地步,故不便準其來京,惟可就近接洽商務等不關政治事宜。《中俄關係史料——一般交涉》,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印,1973年,第52頁。然而,不到一個月之後,因直皖戰爭爆發,皖系戰敗,直系掌控了政權,再加上日本7月17日也先一步與遠東共和國政府接觸,並在事實上承認了其地位,因此,7月26日,北京新政府又轉而同意優林以遠東共和國商務總代表的身份來京。一個月後,優林到達北京,北京政府亦乘機宣告停止自俄國革命以來一直堅持不承認蘇俄政府的舊俄使領待遇,前俄國在中國的一切使領館及其在各地的租界與中東鐵路用地等,均應由中國地方當局妥為接管。唯俄國租界及其對俄僑的司法管轄權,因駐京外交團反對,在事實上未能按照原定方案接管。《中俄關係史料——一般交涉》,第206-208頁。

    優林此行並不順利。先是雙方交涉華僑損失賠償問題難以取得共識,後因白衛軍進入在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外蒙古地區,並侵佔了庫倫,蘇俄政府遂聯合遠東共和國軍隊開入外蒙古“剿匪”,從而引起了北京政府的強烈抗議。1921年7月優林一行再度來華,試圖全面解決通商、合辦中東鐵路和關於外蒙古三大問題,但仍舊一無所成。至1922年10月,日本佔領軍撤出海參崴,遠東共和國緩衝蘇日戰爭的使命已告完成,進而于11月中旬正式宣告撤銷,歸併于蘇俄,此一交涉自然亦告結束。

    中蘇之間的直接交涉,開始於蘇俄第二次對華宣言。該宣言簽署于1920年9月27日,直接即題為《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外交人民委員部致中國外交部照會》。照會重申遵守1919年7月25日俄羅斯蘇維埃政府宣言所闡明的各項原則,放棄以前奪取中國的一切領土和中國境內的一切俄國租界等,但要求另訂使用中東鐵路辦法的專門條約。李嘉谷前引書,第92-93頁。北京政府對蘇俄此一照會在1921年2月5日做出了答覆,但並不願意馬上開始與蘇俄政府就相互承認問題進行談判,同樣只同意蘇俄派代表來談商務問題。經過反復交涉之後,直到1921年12月12日,蘇俄政府商務代表團團長裴克斯一行才最終來到了北京。由於蘇俄政府於此前的11月5日已經與它所扶植的蒙古人民革命黨建立的蒙古人民革命政府簽訂了《俄蒙修好條約》,在事實上承認外蒙古為獨立國,北京政府已風聞此事,極感不安,雙方的談判接連就此而展開。對此,裴克斯卻再三聲明:“俄之對蒙,絕無侵略之意”,“俟蒙境對於俄國之危險組織完全消滅,俄軍自當完全撤退。”包括“中國在中東路一帶之主權,蘇維埃政府(亦)完全承認之,故談判開幕以後,俄國將竭力使問題圓滿解決,以保路區以內俄國工人之利益。”(上海)《民國日報》1921年12月21日,六版。

    由於中俄交涉之際,恰逢華盛頓會議召開,同時直奉交惡,戰事將起,故北京政府對同裴克斯的談判持拖延態度,對解決蒙事亦不十分熱心。直拖到4月,證實蘇俄確與外蒙古簽訂有修好條約,北京政府才不得不向蘇俄政府提出嚴重抗議。但這時因為直奉之戰奉系戰敗,退回關外,北京政府完全為直系軍閥所掌握,張作霖獨霸東北,又拒絕北京政府交涉滿蒙問題,裴克斯遂失去談判對象,此行亦告結束。

    1922年6月29日,蘇俄外交人員委員部再函中國駐莫斯科總領事,提出將派曾負責布列斯特對德和約談判的著名外交家越飛為駐北京全權代表。8月12日,越飛一行抵達北京,3天后中蘇兩方開始正式接談。但因越飛不久告病,儘管中方再三提議儘快就駐蒙俄軍撤離問題展開談判,直拖到1923年7月越飛最終奉調回國,雙方也未能展開正式交涉,只是由蘇俄代理代表達夫謙與中方新任籌辦中俄交涉事宜的王正廷進行過幾次會談。

    1923年9月2日,蘇聯政府(1922年底蘇俄已改國名為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簡稱蘇聯)新任全權代表、前副外交人民委員、蘇俄兩次對華宣言的簽署者加拉罕抵達北京。15日,加拉罕在記者招待會上公開宣佈:“蒙古應為中國之一部,俄國決無若何侵並計劃。”《京報》1923年9月18日,二版。但中蘇雙方代表雖已多次接觸和會談,卻仍因相互承認問題而無法展開正式交涉。加拉罕堅持先恢復兩國間正常關係,承認其外交全權代表身份,再談其他;王正廷堅持先由中俄交涉事宜督辦公署談妥其他一切問題,再來考慮恢復兩國正常關係問題。

    1923年12月,加拉罕以華俄通訊社的名義,重新發佈1919年和1920年蘇俄政府兩次對華宣言的譯文,刪去了1919年第一次對華宣言中無償歸還中東鐵路及其附屬産業的一段文字,並照會北京政府外交部,要求北京政府以其修改後的文本為準。加拉罕此舉再度引起爭議。由於1924年2月英國和意大利先後承認蘇聯,並與之建立了外交關係,國內要求及早承認蘇聯的呼聲愈高。因此,北京政府決定接受加拉罕先承認後開會解決兩國間懸案的建議。據此,拖延數月的中蘇會談正式開始。

    中蘇會談著重圍繞著以下幾個問題展開。一是舊約問題,中方要求即時廢棄,蘇方不肯全部廢棄。二是外蒙古問題,中方要求蘇聯撤兵及廢棄蘇蒙協定,蘇方堅持暫時難以做到,因擔心白黨再度利用外蒙古為進攻蘇聯的據點。三是中東鐵路問題,中方要求根據蘇俄第一次對華宣言,無條件收回,蘇方只同意折價贖回。由於北京政府不能接受加拉罕在俄蒙舊約、外蒙古撤兵和中東路贖價等問題上的要求,終至談判破裂。

    對於北京政府的做法,這時國內除少數人認為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的必要之舉外,多數輿論均持批評態度。北京大學教授甚至聯名發表宣言,要求對蘇聯“立為無條件之宣告承認”。而部分學生甚至還為此上街遊行示威,以示對北京政府的抗議。

    受此壓力,北京政府5月下旬被迫與蘇聯方面重開談判。在10天之內,雙方談判20次,最終取得蘇聯代表的某種讓步。《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于5月31日在外交部正式簽字。該協定規定:協定簽字後兩國即恢復使領關係,並迅速商定一切懸案之詳細辦法;中國與帝俄簽訂的一切條約、協定等概行廢止;蘇聯政府承認外蒙古完全為中華民國之一部分並尊重在該領土內中國之主權;在兩國各自境內不準存在圖謀以暴力反對對方政府的各種機關團體及其舉動;中東鐵路所有關係國家及地方主權之事務概由中國政府辦理,中方並有權以中國資本贖回中東鐵路及所屬一切財産,中東鐵路由雙方共管,理事會由兩國各選派理事5人組成,局長由俄人充任,副局長2人,俄華各一;蘇聯政府放棄前俄國政府在中國境內的一切租界等等之特權及特許,放棄庚子賠款的俄國部分,取消治外法權與領事裁判權。見王鐵崖編:《中外舊約章彙編》第三冊,北京:三聯書店1962年,第423-434頁。

    《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簽訂之日,亦即中蘇兩國宣告正式相互承認和建交之時。然而,由於各國公使團的粗暴干涉,北京政府在究竟是互派大使,還是如同其他列強各國一樣只互派公使,以及在勸説公使團同意將舊俄使館移交蘇聯政府等問題上,仍舊頗費了一番週折,直到9月中旬這些問題才漸次得到解決。而與此同時,由於奉系軍閥張作霖早已宣佈“自治”,不承認北京政府與蘇聯政府簽訂的《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甚至指其為喪權辱國,考慮到中東鐵路等事宜必須取得張作霖的認可,加拉罕遂不能不再派代表前往奉天與張作霖進行局部交涉。雙方最終在9月20日達成了《中華民國東三省自治省政府與蘇維埃社會主義聯邦政府之協定》(簡稱奉俄協定),其中規定關於中東鐵路問題由奉蘇會商解決。該協定在第二次直奉戰爭結束後,因直系崩潰,奉系入關,新成立的北京臨時執政府遂于1925年3月宣佈核準追認奉俄協定為《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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