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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市委機關報公示吃空餉 多人請假達20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4日 04: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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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空餉的行為將得到清理。

  《永康日報》通報192名在編不在崗人員

  涉及請長假、停薪留職、中層正職退二線等八類人拿錢不幹事

  昨日,浙江省永康市的市委機關報《永康日報》引起了公眾前所未有的關注。該報用了整整兩個大版,刊登了《永康市在編不在崗人員自查情況結果通報》,曝光、公示了該市192名因各種原因“在編不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何謂“在編不在崗”?通俗地説,就是“佔著茅坑不拉屎”,其中甚至不乏領著工資不出工的惡劣情形——即“吃空餉”。這種現象絕不僅僅存在於永康,且多年來屢禁不止。永康這回動了真格,準備用“自查——公示——舉報、核查——再公示……”的循環來打破各條黑色和灰色的頑固利益鏈。

  文/本報記者楊洋、張強

  若非永康市委自曝家醜,外人恐怕很難相信竟然有這麼多的“公家人”吃了這麼多年的“白飯”。這些“白飯”,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

  請假請了23年

  被判刑工資照領

  《永康市在編不在崗人員自查情況結果通報》(注:以下簡稱“《通報》”)的大背景是永康所屬的金華市正在展開一場“效能革命”,而“在編不在崗”無疑是最損害機關事業單位效能的情形之一。被這份《通報》曝光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192人,永康市委把他們分成了8大類。

  涉及人數最多的,是長期病事假或超假不歸的人員,共69人。這69人中,有57人至今仍領著工資,但具體情況五花八門。

  有位姓胡的初中教師,今年50歲,1989年11月,27歲的他因病請假,這個假一請就是23年。根據自查結果,多年來財政一直給胡老師撥款發工資,他也一直領著工資。根據《通報》披露的情況,包括胡老師在內,請假時間在20年以上的共有3人;請假時間10年~20年的,共有8人。

  第二類,是停薪留職人員,共46人。第三類,是借用、借調、抽調人員,共23人。第四類,是“上班不夠正常”的中層正職退二線人員,共9人,均來自行政執法局。

  第五類是刑事處罰的人員,共7人。7人中有兩人被判處緩刑,財政仍在撥款,兩人仍領著工資;此外還有兩人領取生活費。第六類,是在家待崗人員,共8人。

  第七類,是未辦理辭職擅自離崗人員,共10人。其中有位姓胡的教研室原工作人員,2006年3月便已離開單位,但直至今年的4月份,財政仍撥款發放他的工資,工資未被領走,由核算中心暫存本單位賬戶。另有位姓胡的女士,2010年9月從職技校擅自離開,此後財政未再撥款,但她直到今年的1月份才被學校停發工資。

  第八類,是“其他情形不在崗的人員”,共20人。

  教育系統是“在編不在崗”的重災區,共有88人上了《通報》。永康市紀委書記藍群英對此頗為不滿:“據我所知,永康教育系統臨時聘用的人數達到700多人,卻有這麼多在編教師不上崗授課。”

  嚴打“拿錢不幹事”

  謊報病事假要開除

  在《通報》開頭,永康市委這樣介紹自查的深層次原因:“近幾年來,少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各種理由或藉口脫離工作崗位,拿錢不幹事,佔編不在崗,嚴重干擾和影響了機關事業單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永康市紀委效能辦公室向記者介紹,永康之所以開展對“在編不在崗”人員的檢查工作,也是基於民間的風言風語。

  “日常工作中確實聽到有人説某些人‘不上班卻照領工資’以及‘正式工不上班,臨時工上班’,因此,我們打算做一次摸底。雖然以前也開展過類似的工作,但從未採用過公示這種公開的方式,也從未上升到市級重要工作的層面,結果都不徹底。”工作人員坦言。

  當地一名機關幹部告訴記者:“有的人常年領著工資不上班,導致單位作風渙散,遲到、早退領導不敢批評。領導一批評,就難保有人嘴硬:‘那誰誰誰連班都不上,我遲到一會兒算什麼?’”

  永康市紀委書記藍群英向記者介紹,此次檢查涉及100多個部門,各單位自查後填寫表格上報,然後在《永康日報》上公示。在地方黨報上公佈舉報電話,一方面是希望進一步收集已公示人員的信息,另一方面是希望有人舉報“漏網之魚”。

  公示舉報期為一週,一週後根據舉報情況再核查,再公示,再處理,預計整項工作在6月底前結束。“有些單位以為我們‘走過場’,所以存在瞞報、少報。但我們這次下決心要徹查,在這次公示之後,我們會根據舉報核查的情況再進行新的公示,一遍遍地公示,才能徹查,才能盡可能地做到無瞞報、無漏報。”藍群英説。

  目前看來,這場行動的主要阻力仍是個別機關事業單位的隱瞞不報。藍群英對行動的前景很有信心,她認為,只要充分公示,引入公眾監督,就能斬草除根。該市效能辦則稱,已掌握各單位在編不在崗人員的情況,如有單位依舊瞞報,單位領導及直接責任人要承擔責任;涉嫌犯罪的,甚至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對於請病假一請就是一二十年的怪現狀,藍群英説她掌握情況後同樣感到“出乎意料”。但她指出,根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病假分為2個月以內、超過2個月和超過6個月三種,請假期間,請假者的工作年限不同,相應的待遇也不同。根據此次通報,有的請假者常年領取“80%的工資”,這是因為他們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病假超過6個月。

  該如何處理在編不在崗人員?藍群英錶示,永康市紀委、組織部、人事局等相關單位稍後將就此展開討論,目前的思路是“分門別類,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對於確實因病等原因不在崗的人員,工資發放有規可依的,都不追究;但對於以病事假為藉口,長期佔著編制領薪水的人員,都要辭退或開除。

  專家:“在編”人員管理應公開化

  近年來,全國各地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的新聞不絕於耳,各種奇聞令人咋舌:有的領導幹部,子女還在上大學,就給子女定編制,用財政的錢每月給他/她發工資。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多起離退休幹部逝世多年家屬仍在代領工資的鬧劇。“吃空餉”,是“在編不在崗”中最惡劣的情形之一。

  華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績效評價中心主任鄭方輝教授認為,“在編不在崗”的情況在全國範圍內如此普遍,與現行財政制度和人事制度密切相關。

  在我國不少縣,公務員工資是“層層配套”的總和,其工資由省財政、地級市財政、縣財政等各級財政組成,一些欠發達地區基層公務員的工資主要靠上級財政撥款。這樣一來,基層公務員“吃空餉”,騙的就是上級的錢,不吃白不吃,他身邊的人缺乏舉報、監督的利益驅動。

  鄭方輝告訴記者,近年來,各地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停薪留職”的情況不斷增多,這給某些人提供了“雙贏”的機會。停薪留職者另有高就,只要能保留“級別、待遇”,他就非常滿意,並不奢望照舊領工資。他離開後,他所在的單位就替他領空餉,建小金庫“分錢”。

  “假設15個人的單位,有5個人在編不在崗,單位冒領這5個人的工資。原本屬於15個人的工資由10個人分,這10個人能不高興嗎?能去舉報嗎?”鄭方輝説得很生動。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認為,行政機關及部分事業單位的人員工資發放依靠公共財政,但現在很多地方把管理這些“在編”人員作為一個內部行為來進行,淡化了其公共財政的屬性,導致了很多漏洞的出現。

  大面積“吃空餉”反映了當前基層機關事業單位管理漏洞多的現實。財政和人事信息不公開,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就沒有社會公眾的監督,或監督不力,這是主要原因。

  在王敬波看來,從制度層面看,機關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並不缺失,問題的關鍵在於,不少機關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包括薪酬管理制度,都是人事或財政部門的一些規範性文件,俗稱“紅頭文件”,而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法制化程度比較低,就使得外部沒有一個很好的監督渠道。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教授認為應當加強對這類行為的制裁力度。如果吃空餉是故意的甚至是惡意的,那麼應該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評論界有聲音認為,某些“吃空餉”的行為符合詐騙罪、貪污公款罪等罪名的構成要件,應比照這兩個罪名予以嚴懲,以起到良好的震懾作用。(文稿據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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