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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公務員考錄弊案反思:來自領導壓力難抗拒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2日 09: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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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4月25日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一審宣判的日期已有一週了。

  “長治公考舞弊者入刑,讓‘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罪’真正走入公眾視野,也讓公眾有了從嚴治考、以法治考的期冀。”時評作者練洪洋在題為《“公考舞弊”入刑能否震懾“蘿蔔招聘”》的時評中寫道。

  由於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的司法程序還將繼續進行下去。由該案引起的如何確保公務員考錄公平、公正、公開的討論,也遠未結束。

  金錢“俘虜”了兩個關鍵人

  “在這起事件中,唯一的受害者是賈美玉。”

  在3月20日的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賈志紅(遞補考生賈美玉的父親——記者注)的一名辯護人説。

  他向法庭提供了賈美玉已經被某高校錄取為研究生的“錄取通知書”、交費收據等證據。

  “現在,賈美玉不但沒有被錄用,而且也無法再去念研究生。”辯護人説,“她的前途因此被斷送。所以説,賈美玉是這起事件中唯一的受害者。”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某高校的擬錄取名單中看到,賈美玉已于去年4月被錄取為該校理學院生態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

  在該名單公佈後,2011年4月24日,賈美玉參加2011年長治市公務員招考的筆試,獲得第二名。但在此後的資格復審環節,因所學專業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賈美玉的考錄進程被2011年長治市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定為“待定”。

  得知該情況後,賈志紅託人請時任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長治市人社局”)副局長趙波給予照顧。此後,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會議認為賈美玉的這一情況屬於“相關或相近專業”,予以通過。

  面試過後,賈美玉的總成績位列第二,未進入體檢名單。

  2011年8月16日,在宋江明參加復檢的前一晚,賈志紅在中間人的介紹下,請趙波吃飯。席間,他將一個裝有一張存有10萬元的銀行卡的白紙包放入了趙波的上衣口袋。

  此後,賈志紅又分兩次向時任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科長吉新瑞行賄共計1.7萬元。吉新瑞雖然當時予以拒絕,但最終還是未能將錢及時退還。

  而趙波則在堅持認定宋江明的體檢結論應為“不合格”後,讓賈美玉遞補進入體檢環節。2011年8月底,趙波讓其侄女分三次從銀行卡中提取現金99999元,並將尚有1元餘額的銀行卡丟棄。

  庭審期間,趙波曾辯稱其遞補賈美玉是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的,但對其受賄及堅持不當體檢結論的行為表示悔過。

  有時領導的壓力很難抗拒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吉新瑞和韓玉梅的辯護人都曾提出,這是一起“多因一果”的案件。案件的最初原因,源自宋江明第一次體檢中的血液標本發生了凝血現象,影響了化驗結果,使得宋江明的第一次體檢驗血結果中血紅蛋白的測定值“畸低”。

  在復檢中,宋江明血常規化驗的各項指標均合格。時任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以下簡稱“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主任的韓玉梅在其體檢表上寫了“合格”的體檢結論。但在趙波的質疑下,“為維護醫院聲譽”的韓玉梅叫來楊文芳,篡改了宋江明的驗血結果。隨後,又在趙波“就算是89.9也是不合格”的堅持下,將宋江明的體檢結論改為“不合格”。

  由於用於檢驗的血常規檢驗儀器已被破壞、相關體檢數據已被刪除,篡改的過程已很難還原。但在一些檢驗師看來,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這一“血”的教訓的背後,是檢驗師的自律難敵公權力不自律的尷尬。

  我國醫藥生命科學專業論壇——丁香園論壇的血液專業討論版版主、血液科醫生“alandream”認為,在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中,檢驗師篡改檢驗結果的原因是受到了壓力。

  “沒有院長和主任的要求,借她一百個膽子她也不會去改;但是如果院長和主任有要求,她是沒有能力(應為“膽量”——編者注)拒絕的。”“alandream”説,“我個人認為她根本就是個無辜的人,只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職位上遇到了無法拒絕的錯誤要求。”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楊文芳表示,她並非宋江明兩次血常規化驗的檢驗師,之所以篡改化驗結果,是因為“韓主任(即韓玉梅——記者注)要求這麼做”。她還表示,如果知道這麼改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我是絕對不會改的”。

  丁香園論壇的臨床檢驗醫學討論版版主、檢驗師“guoxux”也為自己的同行感到冤屈。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近年來,醫學檢驗行業正在興起ISO15189認可,這個認可在2008年也轉化成行業標準,其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是檢驗人員的公正性承諾,包括出具檢驗報告時不受外來壓力的影響。

  “但在現實工作中做到這一點非常難,利益的誘惑相信大部分人都能拒絕,有時候領導的壓力就很難抗拒,這個壓力在中國有可能就等於‘飯碗’,很多監管體系都顯得慘白無力。”“guoxux”還特意補充了一句,“是慘白,不是蒼白。”

  他為此專門撰寫了一篇題為“長治公考舞弊案反思”的文章。

  “誰來保障醫療工作的誠信環境?靠自律靠道德誠信在一個法治社會是不是有點‘時髦’?ISO15189準則4.1.5條b款‘有措施保證管理層和員工不受任何可能對其工作質量不利的、不正當的來自內外部的、商業的、財務的或其他方面的壓力和影響’。這個條款缺少主語,主語只能是實驗室,實驗室有這個能力嗎?有,但很有限。”他寫道,“金錢誘惑讓公務員鋌而走險,領導的壓力讓檢驗師職業道德淪陷,等等這些,是不是有個潛規則淩駕於‘規則’之上,有個僥倖心理淩駕於道德之上?”

  政協委員建言:保障考生的異議權

  相比于案件當事人的悔過和檢驗師同行的反思,江西省政協常委許小歡等政協委員的建言跳出了個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務員招錄體檢的全程監督及防範機制,完善體檢流程監督管理辦法和復查程序”。

  在今年的江西省政協會議期間,許小歡和另外幾名政協委員聯合提交了一份題為“關於加強公務員招錄體檢環節的監管,確保公平、公正的建議”的提案。

  許小歡提交該提案的緣起,便是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

  這位民革江西省委會秘書長甚至還組織了相關調研——他和一些政協委員走訪了四川、重慶等地,接觸了大量正在參加公務員招考的考生和已經被錄用的公務員,發現了公務員考錄體檢環節的一些隱患。

  “現行的一些體檢辦法或規定不夠完善,並在執行中存在偏差。比如,有的指定某個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才有效,這其中有利用公權力為部分單位、個人牟利或者是相互利用,以達到某些不正當目的的嫌疑;有的將體檢醫院的相關信息提前公佈或透露給考生個人,使體檢中暗箱操作有了可乘之機;有的體檢醫院、醫生徇私舞弊,違規違紀,致使體檢結果不真實,出問題等。”許小歡在提案中寫道。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我們走訪了很多醫院,包括一些省級醫院和基層醫院,有考生向我們反映,他們在體檢前就獲知了體檢醫院的相關信息。”

  在走訪醫院和考生的過程中,許小歡還發現公務員考錄體檢中存在一些漏洞。

  “一些醫院並不封存考生的體檢表。填有考生姓名和報考職位的體檢表大多由考生手持著,然後再按照體檢項目交給不同的醫生。姓名和報考職位都沒有被封上,醫生能很清楚地看到考生叫什麼、考哪個職位,甚至有些項目,醫生還一個個叫出了考生的名字。”許小歡説,“這種不嚴密的程序設計埋下了很多隱患,如果有某位領導出面干預,體檢階段就很有可能出現問題。”

  除操作層面存在的隱患外,許小歡還發現,在公務員考錄體檢過程中,考生的復檢權和對體檢中的異議權未受制度保障。

  “體檢結果引發爭議,在近些年的公務員招錄體檢中時有發生,而爭議難以及時得到合理、有效的解決,讓有疑問的考生復查起來困難重重。如某贛籍考生參加某地公務員考試,綜合成績第一名,因首次體檢出現‘轉氨酶偏高’,要求復查被拒等。”他在提案中寫道。

  他建言“保障考生的復檢權和對體檢結果的異議權”。

  “如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質疑,應允許考生在一定期限內,通過規範的途徑申請復查,有關單位應及時受理。同時,要公佈有復檢權有資質的醫院,應包括本地或外地有資質的多家醫院,讓考生和用人單位都有選擇權,或者隨機抽選復檢醫院。”他在提案中寫道。

  許小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今年3月下旬,江西省政協已將該提案轉交給江西省人社廳和衛生廳。兩個部門對他作出了電話答覆,表示非常重視該提案。

  “他們説,提案中提到的一些問題和不規範的地方確實存在,他們會對提案的內容進行認真調研,採納提案中合理的建議,並擇機當面答覆我們。”許小歡説。

  亡羊補牢

  “這次公務員考錄體檢舞弊事件暴露出我們在工作中還存在監管不力、管教不嚴等問題。”和平醫院副院長陳廣斌説,“我們結合醫院工作的實際,成立了宣傳教育、行風整頓等8個工作組,舉一反三地開展警示教育。”

  長治醫學院紀委書記李玉冰告訴記者,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已經作為重點案例,被選入山西省紀檢監察部門進行黨員廉政教育的警示片。案件被曝光後,長治醫學院黨委立即開會,責成和平醫院黨委和行政班子進行認真整改,並在長治醫學院全院開展集中整頓,重點在制度上、醫德醫風建設和風險點排查等三方面查找不足,排除隱患。

  在制度方面,針對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暴露出的在公務員考錄中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社廳在2011年12月13日專門下發了《關於貫徹執行〈山西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對資格審查、考生體檢、職位遞補和受理申訴舉報等四大問題進行了“亡羊補牢”式的細化規定,確立了“體檢不得連續兩年選擇同一醫療機構”、“體檢與復檢不得在同一醫療機構、由同一主檢醫生負責”等規則。

  上述“補漏”規定在《山西省行政機關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2012年公告》)中也有所體現。

  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針對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暴露出在資格復審、體檢和公示等環節出現的漏洞,《2012年公告》作出了相應的“亡羊補牢”:

  在“報名”部分,增加了“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的內容;

  在“體檢”部分,增加了“體檢應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的內容,並刪去了“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的內容;

  在“公示”部分,增加了“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的內容。

  此外,在“面試”部分,增加了“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錄指標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的內容。

  “希望我體檢的‘犧牲’能夠成為今後公務員體檢制度及相關監督機制的進一步完善的鋪墊,促進組織人事部門紮緊體檢的‘籬笆’(比如對招考單位或個人、體檢醫院權力的監督與制約),將體檢的漏洞儘快補上,防止別有用心的人鑽空子,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避免我的悲劇的再次重演,從而進一步提高公務員公信力和讓公務員招考越來越‘陽光’,逐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在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一審開庭後,此前曾遭受公務員考錄體檢結果疑雲並被中國青年報報道的江西籍考生施欣給記者發來郵件,表達了他的心聲。

  在一直關注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進展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思源看來,長治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的處理和解決,對於推動我國公務員考錄製度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義。

  “社會進步、法治發展和建設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們不能輕視任何一件日常生活中發生的事件,尤其是那些里程碑式的事件。如果我們認真地分析這一事件所衍生的問題並力爭完美地解決它,以此推動法律制度建設,推動社會進步,這將是極富有歷史意義的。”田思源説。

熱詞:

  • 長治公務員考錄弊案
  • 反思
  • 領導壓力
  • 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