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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非”赴港分娩需提供證明 做假可判14年監禁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6日 12: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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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4月26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特區政府與四間私立醫院協議,除明年開始拒收“雙非”孕婦來港分娩外,還會預留配額,為“單非”孕婦提供分娩服務。凡“單非”孕婦擁有特區政府要求證明文件,便取得私立醫院的預約分娩確認書。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週一岳表示,相信私立醫院有足夠配額,解決“單非”孕婦的問題。

  特區政府繼在本月十七日公佈解決“雙非”孕婦的新措施後,昨日再公佈處理“單非”孕婦來港分娩的問題。週一岳表示,香港四間私立醫院,包括浸會醫院、寶血醫院、仁安醫院,以及聖德肋撒醫院已與政府協議,預留配額為“單非”孕婦提供分娩服務。預計今年,會有一百至二百名“單非”孕婦來港分娩,相信這些醫院有足夠配額為她們提供服務。

  而“單非”孕婦來港分娩則需按照以往的規定,先取得預約分娩確認書,但在申請確認書前,孕婦與其港人丈夫則應提供相關的證明及作宣誓。週一岳指出,孕婦若計劃在今年年末或明年初分娩的話,她與其港人丈夫都有責任向醫院提供一系列的證明文件。

  有關文件包括:香港結婚證明書或由內地公證處證明的內地婚姻證明書、港人丈夫的身份證正本、證明兩人婚姻關係真確性的宣誓書,以及已簽署授權有關部門在必要時向內地查核其夫妻身份的授權書。

  週一岳續説,衛生局亦會不時進行抽查,若發現懷疑個案,當局便會把個案交予執法機關處理。而凡發假誓及提供虛假證明者,均屬犯上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分別為判監七年及十四年。雖然不敢説政策能百分之一百堵塞漏洞,但相信有關機制,會有效照顧懷孕港人內地配偶的需要,以及確保“單非”孕婦不會提供假數據。至於預産期在下月底或之前的“單非”孕婦,則會酌情處理,他們可先宣誓及取得預約確認書,再後補交文件。

  就有關安排,週一岳表示,現屆政府已知會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當局亦會密切監察措施的具體運作,假如證實措施可行的話,不排除會為下屆政府在制定處理“單非”孕婦來港分娩的政策時作參考。不過,週一岳強調,“雙非”問題乃是居留權的問題,這問題遲早也得要解決,但以後接收內地孕婦的配額及解決問題辦法等,則應由下屆政府判斷。

  對於有關的新措施,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錶示,歡迎私立醫院作出停收“雙非”孕婦的決定,認為這有助香港解決“雙非”孕婦來港産子,造成的醫療資源和其他社會服務等問題。而就週一岳今日宣佈有關接收“單非”孕婦的安排,梁振英相信,措施能令內地孕婦來港産子引發的問題,逐步朝正確方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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