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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少女毀容案昨日開庭 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成焦點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4日 08: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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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岩在家人的陪同下進入法庭。(CFP供圖)

  安徽“少女毀容案” 一審未當庭宣判

  4月23日上午9點,備受關注的合肥“少女毀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對被告人陶某某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傷害罪。由於涉及該案的兩人均屬未成年,法院將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雖然近日才做完手術,但周岩也出席了昨日的庭審。周岩的代理律師告訴本報記者,這次庭審是刑事附帶民事合併審理,由於雙方在刑事方面的分歧非常大,歷經9個小時的辯論,最終法庭沒有宣判。

  文/記者陳慶輝

  媽媽,現在照身份證是什麼樣子

  周岩昨日是被抬著進入法庭的。

  法庭審理從早上9點鐘開始,歷時9個多小時,對於剛剛進行手術不久的周岩來説的確很辛苦,周家的人説由於術後周岩還沒有拆線,周岩的身體狀況現在不是很好,也不能久坐,在審理過程中她由於多次身體疼痛難忍離開了審判庭。

  據周岩的親戚説,雙方在庭上爭執還是比較激烈的,周岩的情緒也不是很好。

  採訪過程中,周岩拿出手機上一張小時候的藝術照讓記者看,還説這是她唯一的一張藝術照。周岩的媽媽李聰女士説,去年9月17日,周岩剛剛過完16歲生日6天,就被嚴重燒傷,連身份證照片都沒照,今年暑假要去補拍。“她那天跟我説,媽媽,現在照身份證不知道什麼樣子,我講,你別擔心,再漂亮的人照出來身份證都不好看。我説周岩啊,其實媽媽想幫你留住很多照片,比以前沒燒的時候照片還要多,於是她鍛鍊的時候,我都幫她拍了照片。”

  回顧:拒追求,被毀容

  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因追求被害人周岩不成,産生報復心理,來到被害人周岩家中,將事先準備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機燃油潑在周岩身上並點燃,致使周岩面部、頸部等多處燒傷。

  周岩:燒完後不救我還攔著我威脅我

  昨日,周岩的姨夫彭先生告訴本報記者,他們所有人情緒穩定,對於案件開庭,他們表示,相信法律會作出公正的審理和判處。

  由於對孩子治療的部分費用有了著落,周岩的母親李聰表示對陶家的態度有所改變,“其實孩子現在對我來説,她已經長得很好啦。別人看上去覺得很醜,無所謂,我自己感覺看孩子很漂亮很健康,我就感覺很滿意了。他願意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只要是公正的就可以了。”

  據了解,4月10日,周岩接受了背部安裝擴張器手術,切開了英文字母C形的口子,20號已經拆線,至少三個半月後,就能利用擴張開的背部皮膚做植皮手術。現在,周岩每天都得涂藥按摩,做康復訓練。

  周岩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幾次提到“害怕”兩個字,她説她的心情很矛盾,回去是要把想説的話都説出來。“至少我能把我想説的話説出來,事情罪大惡極的不是他燒我不燒我,而是他燒完我之後做了些什麼。燒完我之後不救我,跑得遠遠的,然後看著我。還有在樓梯口攔著我,不讓我下去找120,還威脅我。”

  庭審結束後,周岩的代理律師李智賢告訴本報記者,周岩本人一開始也很激動,但周岩只在法庭待了40多分鐘,待庭審調查階段結束,就去了旁邊的休息室。“在調查階段她需要講事情的經過,把事實向法庭供述。”

  爭論:是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

  由於雙方爭議很多,法院裏雙方辯論激烈,主要圍繞著案件的細節,打火機油的量,成為爭論的焦點。

  李律師説,在法庭上,關於陶某某是否積極參與救治,主動歸案的問題以及傷殘鑒定等問題都存在很大的爭議。

  據介紹,周岩的傷殘鑒定結果,目前合肥公安機關的結論是一個5級,一個8級,而周岩在北京第三方鑒定的結論是兩個5級,一個8級,兩個9級。陶家的代理方認為,周岩不應去北京治療,應在安徽治療,他們對於票據的合法和合理性以及在北京的鑒定是單方委託,都不認可。

  李律師説,“我們已經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如果法院同意鑒定的話,還會有第二次開庭。”

  據了解,公訴機關對於陶某某的認定是故意傷害罪,周岩的代理律師認為應當構成故意殺人罪,陶某的代理方認為故意輕傷,過失重傷。他到底是構成傷害還是殺人,什麼罪名對他的定性更準確,成為爭論的焦點。

  陶某某供述,打火機不是故意按的,是自己不小心。但李律師認為,陶某某是有預謀地把家裏的兩瓶打火機油放到一個瓶子裏,周岩頸部和雙手的傷情構成重傷,全身的燒傷構成五級傷殘。法律規定六級以上即屬於嚴重殘疾,周的傷殘構成嚴重殘疾,《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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