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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親身經歷談第一個歷史決議的起草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8日 21: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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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人民網,作者:王祈庚,原題:《從親身經歷談第一個歷史決議的起草》

    看了2006年4月17日《北京日報》理論週刊李成華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不是胡喬木寫的》一文,在此提出一些不同意見,和李成華同志商榷。我當時是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處文印科的排字員,這個《決議》恰巧就是我和另外幾位同志排的,作為歷史見證人之一,我有責任向貴刊説明我所親身經歷的一段事實,並提出以下我個人的幾點看法:

    (一)《決議》草稿的確是胡喬木同志寫的。我記得草稿並不很長,大概還不到一萬字。在這點上鄧小平同志講“若干歷史問題決議是胡喬木寫的”這話沒有錯。而張樹德的回憶説:“決議草稿是由任弼時同志口述,他速記的”。我認為這樣一個複雜的歷史問題是不可能用口述的辦法實現的。張樹德同志所講弼時同志的“口述”很可能是有關決議的基本要求和工作佈置而被張樹德誤記成草稿了。

    (二)決議從初校到清樣全都是毛主席親筆修改的,因為毛主席的手跡要保存入檔,所以排字時都用玻璃紙包起來以免弄臟(當時玻璃紙在延安是見不到的),毛主席修改文件是非常認真的,一般都是討論一次修改一次,不是小改,而常常是整段整段的改,整段整段的加,甚至連一個標點符號也不放過,這一點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稿子改的很亂,根據我的記憶,修改的次數不下五六次,改樣時是非常困難的。在這個問題上張樹德講的“劉少奇修改過”、“胡喬木也對文件作了認真的修改”、“弼時同志始終主持並參加了修改”,我認為這些都是記錯了,在當時的情況下,既然是毛主席親自修改的重要文章,其他領導是不會也不可能亂插手修改的。當然在各自的討論稿上提出一些修改意見是完全可能的,但這不等於對正文的修改。

    (三)任弼時同志是這項工作的主持者是對的。我為此訪問了曾任任弼時同志機要秘書的丁農同志,他説弼時同志是當時中共中央的秘書長,由他主持這一工作是理所當然的。所以聶榮臻同志説“在整風中由弼時同志主持起草了《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後為六屆七中全會通過”,這也完全符事實。但主持工作不等於親自起草,也不等於親自修改。

    綜上所述,我認為有充分理由作如下的歸納: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擴大的六屆七中全會通過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是在任弼時同志主持下進行的;是胡喬木同志起草的;是毛主席在反復討論的基礎上親自逐句逐段進行修改的;最後提交中共中央六屆七中全會通過的。

熱詞:

  • 歷史決議
  • 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 六屆七中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