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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手握正義之劍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2日 18: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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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岳成(二排右一)與高中同學合影。(本版照片均為資料照片)

岳成與他的兩個當律師的兒子。

  2008年3月39日,岳成律師事務所舉辦“岳成律師事務所再設100萬元獎教、助學金暨律師發展與法學教育研討會”,圖為岳成(右六)與各高校法學院領導合影。

1980年岳成剛從事律師工作時

  你戴著荊棘的王冠而來,

  你握著正義的寶劍而來,

  律師,神聖之門又是地獄之門,

  但你視一切險阻誘惑為無物,

  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觀事實才是最高的權威。

  ——胡喬木《律師頌》

  “我幫人打官司,有一個‘三不原則’:不給回扣、不給介紹費、不給找關係走後門。打官司就靠證據,就靠法律本身。”這位從業30餘年、出庭千余次、以雄辯著稱的刑事辯護律師,笑容憨厚, 儒雅中充滿真誠和正氣。

  他就是岳成。

  “要想贏,找岳成”——在中國律師界,首屆全國十佳律師、岳成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岳成,已成為社會公認的一個著名品牌,一個標桿。

  “我對中國法治充滿信心”

  1987年,在震驚全國的大興安嶺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後,岳成擔任了被以玩忽職守罪起訴的秦寶山的辯護律師。經過深入實地調查,岳成在法庭上提出50多條無罪辯護意見,與公訴人激烈辯論5個多小時。此案最後雖以秦寶山有罪結案,但這無罪辯護的過程正是法制進步的體現。岳成為此案精心撰寫的辯護詞被收入《中國律師文書樣本大全》。

  1998年11月,全國首例由檢察機關支持的新聞單位名譽侵權案——《工人日報》名譽侵權再審案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作為《工人日報》的代理律師,在這場辯論中,岳成指出,在個人特權和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新聞單位為維護公眾利益進行據實報道無可厚非,而且,這恰恰體現了對新聞記者的職業要求。在兩天的審理中,岳成依據法律仗義執言,充分維護了法律尊嚴。

  聚峰始為岳,忠信業竟成。多年來,岳成堅持大案小案齊辦,刑事與民事案件並舉。在他眼裏,案件沒有芝麻與西瓜之分,只要能捍衛法律尊嚴,能維護公正、正義,能體現律師的社會價值,他就去做。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負當事人委託,不辱沒法律尊嚴,這是岳成辦案的原則,辦好每個案子是岳成對自己的要求。30多年的律師生涯,岳成出庭上千次,代理了上百件轟動一時的案子:《秋菊打官司》原作者陳源斌名譽權被侵權案、邪教骨幹分子李昌被訴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原河北省常務副省長叢福奎被訴受賄案、中央電視臺主持人崔永元肖像權名譽權被侵權案……此外,他還是428家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大型企事業單位、新聞機構的常年法律顧問。

  隨著聲名遠播,找岳成代理案子的人也愈來愈多,山東的、河北的、內蒙古的……在法庭上,從某種意義上講,“律師”正如他熱愛的一首詩中所説,這頂王冠是由荊棘編織而成的,一旦戴上它,既意味著榮耀,也意味著責任和付出。

  岳成的律師生涯有自豪,也有遺憾。

  剛當律師不久,他為一起殺人案的被告劉某擔任辯護人。案情是這樣的:劉某因為用車與鄰居發生口角,導致毆鬥。混亂中劉某持刀將鄰居妻子砍死。案發後,他主動讓大隊幹部將自己綁上去投案。這是岳成首次出庭作刑事辯護。開庭時,他強調了鄰居的挑釁、鄰居妻子首先動手等情節,建議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然而,他沒有提到被告人的自首情節,而自首是法定的從輕量刑情節,非常重要。結果,劉某被判處死刑,不久便執行了。對此,岳成一直難以原諒自己。儘管他知道,即使他在辯護時提出了自首情節,劉某也未必能免於死罪。但他總認為這是一大恥辱,是日後千百次的勝利都無法洗去的。

  而這,恰恰成為不斷鞭策他、警醒他的一股動力。

  “法律的最高境界是追求社會正義。作為一名律師,我親身感受到規範、保障、服務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相關法律不斷發展、不斷完善,讓我們清晰地感受到我國法律體系建設步履堅實,足音鏗鏘。我們離法治中國的目標越來越近,只要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開拓進取,法治中國的目標就一定能夠實現,因此,我對中國法治充滿信心。”岳成的話語如春日暖陽。

  對方律師噌地一下站起來説:“我完全贊成岳律師的意見!”

  常言道法律無情。然而,作為有血有肉的律師,卻可以用人間真情和法律的尊嚴,去呼喚道德和良知的回歸。一次,岳成為一個父母離異的小姑娘代寫要求父親增加撫養費的訴狀,他寫道:“我之所以要爸爸成為被告,是為了讓爸爸在繼母面前有個交待……”那位父親見到訴狀痛哭失聲,誠懇地對法官説:“孩子要多少,我給多少。”法官感動地説:“要是我們的代理人都能寫出這樣的訴狀,案子就好辦多了。”

  能一展筆劍神功,不戰而屈人之兵誠然可貴,但能據理雄辯,令對方律師當庭站到自己這邊則更為難得。

  1985年秋,他受原告喬某委託,出庭代理離婚訴訟。被告女方索某特意從大慶請來兩位律師,庭前表示決不離婚。法庭之上,岳成從婚姻的社會起源到道德基礎,從愛情的心理特徵到婚姻破裂標準,從東方的傳統觀念到現代的家庭意識……足足講了兩個小時。他有理有據有情的發言,令審判員不住地點頭,其中一位被告律師竟然噌地一下站起來説:“我完全贊成岳律師的意見!”——他似乎忘記了自己是被告代理人的身份。

  不要對法律、對社會正義喪失信心,這是岳成對法治的信念,這種信念已成為他內心的強大力量,鞭策著自己,也激勵著他人。

  岳成清楚地記得,2000年深秋的一天,央視某著名主持人第一次坐在自己面前求助時的無奈。在這位主持人看來,明明自己是被侵權的一方,是受害者,可這官司打起來卻並不順利,甚至要曠日持久地為此分神勞心,加上各路媒體“爆炒”,讓他眉頭緊鎖,苦不堪言。

  在岳成這裡,這位主持人首先得到的是一種朋友式的勸慰,岳成以老大哥的口吻為他寬心:名人官司肯定有副作用的一面,對此要有心理承受力。在中國的司法現實中,冤案也是有的,甚至有的人比你還冤。儘管如此,也不要對法律、對社會正義喪失信心……最後,岳成爽快地告訴他:“這官司我給你打!”

  此案再次開庭時,原告代理律師岳成出現在法庭上,陳述事實、辨析法理,令困境中的主持人心生敬佩之情。最終,這場官司在原告38歲生日那天勝訴了,這位主持人將獲賠的錢,捐給了吉林延邊地區的教育事業,也由此與岳成結成“莫逆之交”。

  其實,走上律師崗位並不是岳成的主動選擇,因為他深知律師行當的酸甜苦辣。當今社會,當一名合格的律師並不容易,當一名優秀的律師則難上加難,甚至可能一輩子也成不了一名優秀的律師。然而,他的4個子女——岳海南、岳運生、岳雪飛、岳屾山,全部從事律師職業,並且在父親的指導下,一個個成為小有名氣的律師。

  為什麼岳成還是讓子女走上了律師之路呢?

  還是因為“不要對法律、對社會正義喪失信心”的信念驅動著他。

  岳成説:“我有30多年的律師經歷,見證了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民主法制的進程,我知道應該如何做個好律師。儘管律師行業目前還有不足,但中國的法治進程是向前發展的。只要你堅守住自己的職業道德,依據法律辦事,時時刻刻維護好當事人的利益,律師的未來是大有前景的。”

  “律師絕不可以像舊社會的棺材鋪老闆那樣,為了發財而盼望死人越多越好”

  “一德立而百善從之”。岳成從做律師那天起,就嚴格規定自己:業務要精,心術要正,品行要端,有正義感,有同情心。

  岳成常講,社會主義社會的律師絕不可以像舊社會的棺材鋪老闆那樣,為了發財而盼望死人越多越好。我們今天的律師事務所,既要考慮經濟效益,更要考慮社會效益。能和解的官司儘量不要上庭,因為法律不能解決一切問題,道德的作用不可或缺。最優秀的律師,無一不是道德的典範。岳成律師事務所的所訓很特別,其中一條:律師掙錢是“乘人之危”,人家攤事才找你,要拍良心服好務,不能調詞架訟,為掙人家的錢,鼓動當事人去打官司。

  一次,山西陽泉一位當事人慕名找到岳成,因稅收引發糾紛要告當地鄉政府,標的是500萬元。岳成分析案情後,勸當事人別打這場官司,儘量溝通解決。後來, 這名當事人通過溝通協商,事情得到圓滿解決。當事人非常感謝,要送岳成一台車,被他謝絕了。當事人感慨地説:“我諮詢了很多律師,都是勸我打官司,只有你岳律師勸我別打官司。”

  孩子高考無疑是件大事,岳成的大兒子高考時,他正在北京忙著官司;小女兒高考時,他又在美國,惦記著的仍是官司,仍是自己的當事人。他顧不得孩子,有時連自己都顧不上。有一年,有個案子要岳成到山東德州出庭,他卻不慎將腿摔壞了,疼得無法行走,別人都勸他發個電報請求延期開庭,但他還是讓人背著他上了火車。這樣的事對他而言,可謂家常便飯。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不負當事人的委託,不辱沒法律的尊嚴。

  岳成從不諱言自己來自農村。用他的話説是“七六年進縣城,八六年進省城,九六年進京城”。岳成出生在黑龍江一個小山村,父母是地道的農民。山村人的勤勞、質樸深深影響了他,善良、寬厚成為了他處事的基調。

  一位到北京打工的外地農民,幹活時右手的兩個手指被截斷,傷殘評定為八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包工頭在負擔了初期的治療費用後,就甩手不管了。這位打工者走投無路找到岳成,岳成二話沒説,當即表示所裏為其免費代理訴訟。經過兩個月的調查取證,這位農民沒花一分錢就打贏了官司,得到了醫療費、傷殘補助費和誤工費等各項補償。為了表示感激之情,農民兄弟給岳成送來了錦旗和特地從家鄉帶來的蘋果。面對農民兄弟的一片真情,岳成破例讓所裏把蘋果收下,但讓所裏作價200元錢給他。這位農民手握著這200元錢,熱淚盈眶。

  岳成説:“自己是律師,可骨子裏是農民,對農民有著深厚的感情,百姓攤上事兒才找你,這種官司,你要把錢看重了,是真正乘人之危,老天爺都不會饒你。”岳成的律所,每年都有幾十起這樣為弱勢群體代理的案件。

  岳成深知,依法治國不僅需要政府官員依法行政,更需要公民懂法知法守法,並能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從2010年7月起,每到週四的下午,不少市民都按時來到岳成律師事務所的“法律大講堂”,免費聽律師們做法律知識宣講。至今,這個“大講堂”辦了81期,市民聽講的熱情絲毫不減。

  “市民需要法律武裝。做好普法工作,是律師的重要社會責任,我們的法律大講堂要堅持辦下去。”岳成説。

  2010年12月6日,岳成律師事務所製作的《岳成視點》、《岳成普法》、《每日解答》三檔公益電視普法節目在法律服務頻道正式開播。目前,第四檔電視公益節目《法律三人行》也在錄製中。2011年5月,岳成律師事務所創辦的法律服務門戶網站——岳成網正式上線運營。

  近乎于完美主義者的岳成對自己事務所的管理相當嚴格。辦公區的一面墻上寫著岳成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感恩、敬畏、誠信、睿智、善良、學習、責任、自律,下面是100多名律師的照片,兩旁寫著“依法辯曲直,仗義論是非”。他通過各種方式把自己的思想滲透給每個律師。律師事務所出現問題,或者有當事人投訴,他就會惱火。一次,岳成偶然讀到一個剛到所裏工作不久的年輕律師的代理詞,發現其辭不達意,於是當眾將其撕掉,並嚴厲地説:“這樣的代理詞是不負責任的,我們一定要把別人的官司當成自己的官司。”

  岳成強調,人的一生要記住兩點:一個是感激,另一個是敬畏。感恩之心長存,從感激這個角度出發,對一切事情就會很平和。做人、做事都要有敬畏之心,要遵守法律,加強自律,以德為本。岳成把這些基本理念融入到事務所的管理中,並據此制定了事務所所訓。

  為了及時得到客戶對事務所服務的反饋,事務所每天由專人向至少3名已經委託代理案件的客戶和3名前來諮詢的客戶徵求意見,了解客戶對事務所服務的滿意度,並將客戶對律師服務的評價在每週例會上及時公開,同時抽出三至五份案卷,由所裏律師集體進行分析評議,總結成敗得失。岳成還規定,接刑事案子,如果律師當天不能去辦理會見,第二天必須去,否則,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律師。岳成律師事務所諮詢是收費的,但收費明示,解答不滿意可以不交費。

  2001年10月,岳成從報紙上看到有的律所因漏報或逃稅受到處罰,岳成就聘請一家著名稅務師事務所,對自己的律師事務所5年來的財務進行審計。結果,還真查出漏稅幾萬元。岳成二話沒説,讓財務補交了漏報稅金。岳成説:“我們是從事法律工作的律師,更應模範地依法納稅,給社會作一個表率。”

  “樹高者鳥宿之,德厚者士趨之。”岳成用他的才、德、信,贏得了人們廣泛的讚譽和充分的信任;為當事人提供專業、高效、優質、細緻的法律服務,岳成律師事務所的工作贏得了客戶的高度評價。目前,岳成律師事務所在上海、廣州、哈爾濱、大慶、三亞等地設有分所,在美國紐約設有代表處。建所以來,累計辦案1.5萬餘件。岳成本人也先後獲得北京地區知名度最高律師、中國十大誠信英才等榮譽。

  岳成樸實的話語中流露出來的真情,正是一名律師對中國律師精神的最好詮釋:“做公益和做文化”。做公益有責任、受歡迎,能得到社會認可;做文化有底蘊、有信仰、有追求,不迷失方向。岳成深知,他的成功不僅僅是因為他精湛的業務素養,更重要的是他對老百姓、對社會的那份同情心和責任心。因此,他也一直把回報社會作為自己的夙願。自2003年起,岳成律師事務所累計向社會捐資300萬元,在北大、清華等24所院校設立岳成律師事務所獎教金、助學金,岳成本人還擔任這些高校的兼職教授。

  大律師出錢投拍電視劇

  2011年5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法律與傳媒高峰論壇上,岳成對著數百名嘉賓表態:“我是一名中國律師,我要投資拍一部電視劇,樹立良好的中國律師形象。我們所裏12個部門的資深律師參與編劇,既要讓故事生動好看,又要讓觀眾學到法律知識。”

  一名大律師出錢投拍電視劇?這真讓人吃驚。

  岳成的長子、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主任岳運生解釋説:“父親大半生都在替別人打官司,他熱愛這份職業,他需要有一個東西來呈現心目中理想的律師形象!”

  拍好《律師所的故事》這部電視劇,首要問題是,展現在公眾面前的中國律師應該是個什麼形象?一句話,這個群體要有魂!“精神是旗幟、是信仰、是力量,一個律師群體要有精神!”岳成擲地有聲。

  在電視劇本的創作過程中,岳成深切地感覺到,歸納提煉出中國律師精神的重要。

  為了準確地提煉中國律師精神,2011年12月中旬,在岳成帶領下,岳成律師事務所啟動了提煉當代律師精神的活動。通過短信、微博向社會尤其是律師同行廣泛徵求意見,所裏也先後召開了數次大規模研討會。經過一個多月的廣泛徵集、討論、修改,集眾人智慧,岳成律師事務所提煉出了“法治、正義、擔當、理性”這8個字的中國律師精神,並向社會進行發佈。

  談起這件事,岳成感慨萬分:“開始我們還比較猶豫,怕由一個律所來徵集和確定一個行業的精神,會受到責難。出乎我的意料,律師同仁和法律界人士都給予了熱烈響應。”“法治、正義、擔當、理性”這4個莊重大氣、內涵豐富的詞,讓許多律師同行眼前一亮,大聲叫好,直誇岳成為中國律師界做了件功德無量的好事。

  “法治”是律師精神的基礎。“正義”是律師精神的精髓。“擔當”意味著責任,甚至高於責任,因為這需要勇氣。“理性”是律師必備的精神特質。面對各種複雜的問題與衝突,律師需要有深厚的專業知識與文化底蘊。面對大千世界的種種誘惑,律師還需要有清醒的認識。岳成説,他最喜歡胡喬木的那首《律師頌》:

  你戴著荊棘的王冠而來,

  你握著正義的寶劍而來,

  律師,神聖之門又是地獄之門,

  但你視一切險阻誘惑為無物,

  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觀事實才是最高的權威。

  岳成説:“文化建設是個漸進過程,每個律師、每個律師事務所如果都能夠從自身做起,正德修身,推己及人,就可以培養一支隊伍,帶動一個行業。”

  律師文化是律師的德。在回顧岳成律師事務所取得的成績時,我們不難發現,岳成和岳成律師事務所的成功,歸根到底是文化的成功。

  32年的創業史、奮鬥史、發展史,是岳成律師跟隨中國法治進程共同發展的見證,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生動詮釋。

  在這樣一位律師界的名家背後,或許還有更多值得我們細細品味的故事,其精髓就是岳成律師事務所的信念——胸懷感激、心存敬畏、竭誠服務、伸張正義!這16個字正是岳成及其律師事務所同仁們所恪守的職業道德,在他們看來,這就是信仰。(本報記者 邵文傑 項鋒)

  人物簡介

  岳成,1948年出生於黑龍江省海倫縣。中共黨員,國家一級律師。從事律師職業前曾先後擔任過公社“講用團”宣講員、林業中學老師、縣民政局的行政幹部。1980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1996年創辦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從事律師工作30餘年,辦理各類案件逾千件。其中有影響的重大案件有:大興安嶺火災秦寶山被訴玩忽職守案、《秋菊打官司》原作者陳源斌名譽權被侵權案、《工人日報》被訴侵權再審案、“法輪功”骨幹分子李昌刑事辯護案、國家文物局被訴打撈中國甲午海戰“致遠”艦糾紛案、中央電視臺主持人崔永元肖像權名譽權被侵權案等。

  曾先後獲評黑龍江省首屆“十大優秀律師”、第一屆“全國十佳律師”、北京地區知名度最高律師、北京律師刑事辯護突出貢獻獎、中國十大誠信英才、服務民營企業全國十大傑出律師等榮譽稱號。

  此外,岳成還是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高校法律碩士研究生兼職導師,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院校兼職教授。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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