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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香港3月25日電 (記者尹世昌、李海元)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今日舉行投票,候選人梁振英以689票在選舉中勝出,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
選舉投票25日上午9時開始在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候選人梁振英獲得689張有效選票,唐英年獲285票,何俊仁獲76票。選舉主任潘兆初法官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二十八條宣佈,梁振英取得超過600張有效選票,在選舉中當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四任行政長官的任期自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現任行政長官曾蔭權發表聲明説,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選舉能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順利進行,再次展現“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在香港成功落實,他已經向國務院提交選舉結果報告,並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梁振英為香港特別行政區下任行政長官。
梁振英1954年8月生於香港,祖籍山東威海,曾長期擔任特區政府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他是去年11月正式宣佈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下任行政長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