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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就業政策禁與戶口挂鉤 不得強制收回農民土地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4日 07: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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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以來,城鎮戶口上附著的社會福利和就業機會導致其與農業戶口存在“先天”的差別,今後這種差別將逐漸縮小。通知明確今後出臺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得與戶口性質挂鉤。這意味著,附著在戶口上的其他屬性將越來越小,“先天”的差別也將逐漸縮小。

    ■權益土地

    不得強制收回農民土地農民進城落戶不搞命令

    通知規定,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現階段,農民工落戶城鎮,是否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須完全尊重農民本人的意願,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引導農民進城落戶要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充分考慮農民的當前利益和長遠生計,不能脫離實際,更不能搞強迫命令。

    堅持土地用途管制,不得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切實避免擅自擴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損害農民權益。

    禁止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不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嚴格執行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的政策。

    >>解讀

    突出強調不能侵害農民權益

    中國人民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人口學系主任段成榮表示,通知關注到近年來在城市化發展過程中對於農民利益的損害問題,用很大的篇幅對這些問題作出特別強調,要求不能損害農民的基本權益,對於一些地方出現的用各種各樣的手段逼迫農民上樓的問題,通知提出要堅決防止這些問題的出現。

    對此,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副院長袁崇法也認為,通知

    實際上是“一石二鳥”,借戶籍政策改革之際,意圖遏制在土地改革過程中相關突出問題,更好地保護了農民的基本權益不受侵害。

    ■權益生活

    集中清理對生活不便政策就業政策不得與戶口挂鉤

    通知規定,對農村人口已落戶城鎮的,要保證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對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制度,下大力氣解決他們當前在勞動報酬、子女上學、技能培訓、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職業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善農村居民的生産生活條件,推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使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尊重農民在進城和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

    採取有效措施,為其他暫住人口在當地學習、工作、生活提供方便。對造成暫住人口學習、工作、生活不便的有關政策措施要進行一次集中清理,該修改的認真修改,該廢止的堅決廢止。今後出臺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得與戶口性質挂鉤。繼續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逐步實行暫住人口居住證制度,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按程序報批後實施。

    >>解讀

    通知剝離了戶口附著的不公平待遇

    段成榮教授稱,通知特別強調了農民工平等就業的權利,取得相同報酬的權利,強調保障他們的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甚至對於暫時還不能完全解決的農民工相關的就業、社會保障、勞動培訓,通知也明確提到要妥善解決。

    段成榮表示,戶口的基本功能是登記功能,用於社會管理,這個功能還非常重要,仍然需要保留。但現在的問題是幾十年以來,戶口上附著了很多其他的功能,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都與戶口挂鉤。

    戶籍上附著的基本公共服務嚴重不平等,這也是戶籍政策目前存在的最突出的弊病之一。段成榮稱,本來是人們自由流動在某地居住一段時間即成為這個地方的人,應該享受與其他人相等的公共服務,但是,目前基本做不到。

    通知將附著在戶籍上的許多福利政策逐漸剝離,意味著,外來務工人員有穩定的居住場所,有固定的工作,配偶和子女都有資格落戶之後,與戶籍相關的根本上的問題將逐漸破解。

    ■三大問題

    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城鎮化速度

    通知開篇稱,最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積極探索,又相繼推出農村人口落戶城鎮的政策措施,積累了一些經驗,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有的地方不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片面追求城鎮規模和城鎮化速度;有的地方不分城市類別,不顧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一味放寬落戶城市的條件;有的地方擅自突破國家政策,損害群眾切身利益。

    ■記者觀察

    戶籍制度期待更深層次改革

    我國戶籍制度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步形成,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基本定型。時至今日,戶籍制度仍是我國人口管理中的一項基本制度,在社會生活中對每個人的生活與工作都發揮著重要的影響。

    雖然戶籍制度在制度設計上以人口信息採集與社會控制為取向,並沒有以限制社會成員的自由遷徙與社會福利為目的,但是當前戶籍制度所引發或與戶籍制度相伴生的種種弊端已經凸顯,社會上要求改革現行戶籍制度的呼聲高漲。

    其中,因為戶口上附著的社會福利和發展機會的差距不同,城鎮戶口特別是大城市尤其是直轄市的城鎮戶口成為一種巨大附加值的稀缺資源。

    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我國城鄉之間的戶口樊籬開始出現鬆動。從中央到地方先後出臺政策改變城鄉二元制的現狀,逐步降低“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戶口間的待遇落差。

    然而,戶籍改革推進甚為緩慢。

    段成榮教授認為,改革即是要重新調整利益格局和利益關係,既得利益者肯定要鞏固自己的利益,對於戶籍制度改革會有所抵觸。與此同時,城市人享有更多輿論的話語權和政策的制定權,所以,改革自然在這方面存在阻礙。

    通知的下發又讓段成榮看到希望,“改革要一步一步來,目前來看,已經有一定的進步,只是進程不要那麼漫長,希望觸動更深層次的改革。”

    “最終的努力方向是大家都自由遷徙和選擇居住地,就像我們在1954年憲法中所寫的那樣:‘公民有自由遷徙、自由選擇居住地的權利’。”段成榮稱。

   記者孫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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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後就業政策禁與戶口挂鉤通知對農民權益作出具體規定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農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