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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違章罰款全部上繳國庫 不可能有私人分成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7日 07: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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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微博稱廣東省東莞市道路攝像頭由私人公司出資購買承包,違章標準十分嚴格,不少司機“中招”,相關部門與承包公司從違章罰款裏分成取得回報。微博引起網友關注,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疑問一:是否私人出資、私人承包?

  【調查】攝像頭全部由市鎮財政出資建設,違章罰款全部上繳國庫

  2月15日,東莞市交警支隊陳剛政委向記者介紹説,東莞市(包括鎮)共有1051套攝像頭,市區範圍(包括東城、南城、莞城、萬江共四個區)全部統一由市財政出資建設,鎮街統一由鎮財政出資建設。具體是通過政府採購,招投標確定建設方,建成後進行驗收。道路攝像頭沒有私人公司出資建設。交警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全市“電子警察”監控系統進行管理、維護。

  對網上傳聞有私人承包公司從違章罰款裏分成得回報之説,東莞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坦言,“過去東莞鎮街有過個別公司代建探頭這種方式,後來發現社會效果不好,於是早在2005年全市已理順關係,探頭全部由市政府收回,並辦理了産權歸屬手續。2005年以後,探頭全部由市、鎮兩級財政投入建設。”

  “如今東莞早已實行財政收支兩條線。‘電子警察’(指電子攝像頭提供執法依據)罰款納入市財政預算管理,收繳的罰款等全部上繳國庫,所有的罰沒收入實施罰款決定與收繳分離。”陳剛介紹説,違章處罰的過程是,由電子攝像頭提供執法依據後,進電子平臺,電子平臺出違法行為數據,電腦開罰單寄給違章者,違章者去指定的銀行交罰款。銀行再反饋電子平臺已交款,電子平臺顯示處罰完畢,雙方並無利益交集。

  據介紹,東莞市範圍內所有“電子警察”罰款實行委託銀行代收。東莞市財政委託工商銀行及東莞銀行全市任何一個網點代收“電子警察”罰款,並由代收銀行按月將罰款全額劃入市財政專戶。據了解,2010年東莞全市“電子警察”處罰2.80億元;2011年全市“電子警察”處罰2.90億元。

  疑問二:違章標準是否過於嚴格?

  【調查】攝像頭抓拍以及交通違法處罰按廣東相關規定,與其他地區一致;攝像頭稍密

  記者採訪了幾位廣州出租車司機,他們告訴記者,東莞違章標準嚴格,亂罰款早已聞名。廣州新羊公司司機王志偉説,每到公司開會,總能聽到同行接到東莞罰單的抱怨,測速攝像頭太密,不小心就“中招”。如東莞寮步悅萊酒店附近1公里路段,就有2個測速攝像頭,東莞大道上從西平變電站箱涵段到107國道跨線橋,1公里多路段也是2個測速攝像頭。

  據了解,按照城市車輛保有數,與珠三角的廣州、中山相比,東莞交通攝像頭稍顯密集。據廣州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處安雲介紹説,廣州有機動車235.4萬輛,摩托車44萬輛,擁有固定電子攝像頭692套,交通閉路電視監控402個。據中山市交警支隊宣傳科的廖科長介紹,中山有機動車42萬多臺,摩托車33萬多臺,去年底全市共有360多套電子眼,其中市區100多套。

  對此,陳剛解釋説,東莞本地車輛有100多萬台,且地處廣深之間,過境車流量大,只有加大路面執法力度才能管得住。加大電子眼管理力度,能有效彌補警力不足,提高通行效率,效果好。

  關於電子警察抓拍違法行為,東莞交警支隊宣傳科表示,東莞嚴格按照廣東省公安廳《關於認真貫徹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要求執行。在抓拍時設定上浮值為10公里,對駕駛機動車輛超過道路限速值10公里以內的,實施警告教育,不進行罰款。例如限速80公里/小時的路段,實際抓拍值為90公里/小時以上才予以罰款,對80公里/小時以上90公里/小時以下違法行為不予罰款。

  東莞交警支隊還表示,東莞對交通違法的處罰按照廣東省交管局下發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代碼及處罰標準》,與廣東省其他地區是一致的。

  疑問三:道路限速是否設置陷阱?

  【調查】道路限速值由道路主管部門確認;在限速變化較大的路段設置了提示,但有些提示不醒目

  據東莞虎門一位張姓司機反映,在東莞,一些通行狀況好的路段限速60公里,有的地方限速突然由80公里降到40公里,這樣許多司機容易超速。莞通公司的陳師傅告訴記者,比如環城路主道限速80公里,輔道常有警車臨時測速,路邊突然立牌限速40公里,許多司機“中招”。東莞交警支隊則回應説,只是在易發事故路段,或容易超速50%路段加大了路面執法力度,臨時測速。

  在陳師傅去年吃了兩張罰單的八一路段,車駛上莞長路跨線橋時,路牌顯示限速70公里,車一下橋,陳師傅手指橋的右側,才見一路牌顯示限速60公里,非常容易造成超速接罰單。對此,東莞交警支隊的同志解釋説,這是道路建設主管部門設計的。業內人士則表示,限速標示路牌可以移動到更醒目的地方。

  廣東省公路局副總工程師董青泓介紹説:“公共道路的限速值、限重值和限高值等都是按照道路相關標準設定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負責設計、組織實施,不是由交警部門隨意設定。但在規劃建設中,會徵求公安交警部門的意見。市區道路由城市規劃建設部門按照國家有關道路等級標準建設;國道、省道由省公路局按照道路等級標準規劃建設。”

  “交警一般只負責按照設定的違章標準執法,也會及時向交通部門提出建議。但可以將限速路牌標示在道路醒目地方。” 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交通指揮處處長劉錦英説。

  記者驅車東莞市區主要路段,看到在一些減速路段均有提示標誌和標線。在東莞大道地鐵施工路段,看到有從80公里限速改為40公里情況,對此,東莞交警支隊宣傳科同志表示,施工的路段會出現這樣的改變。據了解,對於道路限速變化較大的路段,東莞交警設置了相應的提示標誌和標線,同時留出適當的緩衝距離並設置“電子警察”抓拍提示後,才實施抓拍。

熱詞:

  • 東莞 違章罰款 上繳國庫 私人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