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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被指擴大銀行定價權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1日 11: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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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由國家發改委、銀監會和央行三家共同制定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辦法)向社會公佈,立刻在各界引起廣泛關注。新辦法和2008年8月初公佈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老辦法)作對比,老辦法中明確取消收費的七項服務,在新辦法中不見蹤跡。業內人士認為,新辦法不能解決社會公眾爭議較大的“銀行手續費高”等亂收費現象。

  長期關注銀行收費問題並多次向銀監會提出建議和意見的北京律師董正偉更是直言,新版辦法實屬倒退,他將儘快向銀監會等起草部門提出自己的修改徵求意見。

  七項不得收費規定不見蹤跡

  新辦法第六條規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而實施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範圍被固定在了以下兩種情況:銀行匯票、本票、支票、貸記轉賬和委託收款服務等人民幣基本結算價格;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商業銀行服務成本、服務價格對個人、企事業單位的影響程度和市場競爭狀況制定和調整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

  而在2008年的老辦法中曾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對客戶提供以下7項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同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立和撤銷;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撤銷;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轉賬業務;無論以電子形式,還是紙質形式,銀行提供的不超過1年的本行對賬單服務不得收費;通過銀行櫃臺、ATM、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也不可以收費;通過POS、ATM機,或者轉賬電話提供的境內跨行查詢服務;密碼重置服務相關費用納入賬戶、密碼、電子證書等挂失費處理,不得單獨收費。

  另外,老辦法還規定,商業銀行對同一賬戶不得同時收取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對以下四項賬戶免收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單位指定用於發放工資(含退休金)的銀行賬戶;醫保、低保、事業保險、養老保險賬戶等用於發放社會保障資金的銀行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已簽約用於償還個人貸款且對應的還款合約尚未終止的銀行賬戶(信用卡賬戶除外)。

  而上述這些給眾多用戶帶來實惠的、被社會公眾叫好的治理銀行“亂收費”措施,卻在新辦法中不見蹤跡。

  對此,董正偉認為,既然新辦法明確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情況有兩種,那麼由此可推斷,不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範圍內的,自然就屬於商業銀行根據市場定價的範圍了。這其實從法律上為上述備受詬病的銀行亂收費項目打開了綠燈,為收費合法化提供了依據。

  銀行收費由總行制定和調整

  新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應該明碼標價,並要求通過多種渠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並新增了對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內部管理的要求,規定商業銀行建立健全服務價格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機制,完善投訴處理制度。

  但是根據新辦法規定,除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以外,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應由商業銀行總行(總公司)制定和調整。分支機構不得違反總行(總公司)的規定,自行制定和調整服務價格。

  新辦法是否有擴大銀行自主定價權的嫌疑?中央財經大學教授熊文釗指出,銀行收費怎麼定價格由各銀行總行説了算,還是銀行自己的事,廣大消費者或銀行用戶並沒有參與進來。但是很多銀行收費項目涉及面極為廣泛,像ATM、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密碼重置服務相關費用納入賬戶、密碼、電子證書等挂失費處理等收費問題,就應該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

  董正偉告訴記者,老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執行相關服務價格前,應至少提前5個月在相關營業場所顯著位置、主要媒體和商業銀行網站進行公告,使客戶享有獲得價格信息和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而新辦法中卻將此時間縮短為3個月。這其實在很大程度上擴大了銀行自主定價的權限。

  市場調節價不能一方説了算

  銀行收費多次被公眾質疑,其中焦點之一就是銀行業的壟斷問題。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在行業壟斷的情況下,即使在市場體系下定的價格,也是寡頭壟斷。銀行業需要市場化。

  在採訪中不少銀行客戶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新辦法頒布實施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品種會不會增多?會不會增加老百姓的支出和影響老百姓享受到的服務?

  董正偉告訴記者,收費本身沒有問題,既然是商業銀行,不提供免費午餐無可厚非。但如何定價、如何向公眾告知,是關鍵問題。銀行服務項目收費定價機制有待形成。而新辦法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認為,銀行收費特別是涉及公眾的帶有普遍意義的服務項目收費價格如何制定,應該有公眾參與機制的配合。而實際中,銀行和消費者之間,所擁有的資源極為不對稱,比如專業知識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權利不對稱,使得銀行“亂收費”問題廣受詬病,公眾對銀行的話語權微乎其微。銀行服務項目的收費市場調節價不能銀行一方説了算。她建議銀行開拓中間業務要靠增加品種提升服務,而不能單靠漲價。本報北京2月10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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