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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佈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全文)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8日 14: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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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2月8日電 國務院今日發佈《關於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二五”時期發展目標為,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就業結構更加合理。城鎮新增就業4500萬人。轉移農業勞動力4000萬人。城鎮就業比重逐步提高,三次産業就業結構更加優化。

  以下為全文:

  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農業部 商務部   

  為了做好“十二五”時期就業工作,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制定本規劃。

  一、背景

  (一)“十一五”時期就業工作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發展史上極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就業工作積極應對挑戰並取得顯著成效的五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全面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有效應對地震災害和國際金融危機,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就業結構不斷改善,勞動者就業能力不斷提高。市場機制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得到有效發揮,妥善解決了體制轉軌過程中遺留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並在推進城鄉統籌、引導農業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促進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和自主創業等方面邁出新步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基本形成,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和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制度不斷完善。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繼頒布實施,促進就業的法律體系和勞動關係協調機制逐步健全,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穩步推進。

(二)“十二五”時期面臨的就業形勢。

  “十二五”時期,我國就業形勢將更加複雜,就業總量壓力將繼續加大,勞動者技能與崗位需求不相適應、勞動力供給與企業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結構性矛盾將更加突出,就業任務更加繁重。一是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總量壓力持續加大,城鎮需就業的勞動力年均2500萬人,還有相當數量的農業富餘勞動力需要轉移就業。二是就業的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隨著技術進步加快和産業優化升級,技能人才短缺問題將更加凸顯;部分地區、企業用工需求與勞動力供給存在結構性失衡,造成企業“招工難”與勞動者“就業難”並存;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就業困難群體實現就業難度依然很大。三是經濟社會環境變化對促進就業提出了新的挑戰。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産業升級、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對提高勞動者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進城鎮化對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務。同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以及職業培訓不能滿足需要,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滯後,影響勞動力流動就業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存在;經濟社會轉型過程中勞動關係矛盾凸顯,勞動者利益訴求發生新的變化,勞動關係調整體制機制不完善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勞動關係協調難度加大。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就業工作面臨的複雜形勢,進一步明確任務和方向,全力以赴做好就業工作。

熱詞:

  • 促進就業
  • 就業工作
  • 就業服務
  • 就業難
  • 構建和諧
  • 科學發展觀